前期物業管理委托招標代理協議書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應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4 委托人在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用,除支付滯納金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費用的利息。
9.5 支付代理費的幣種、匯率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6 委托代理費用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轉嫁支付責任。
四、違約、賠償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為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費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物業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漏了與本合同前期物業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1.索賠
11.1 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賠。
11.2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3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賠,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提出補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未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作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4 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2.爭議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日通知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