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離婚協議書4篇
離婚協議書
男方:,男,漢族,x年x月x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漢族,x年x月x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雙方于x年x月認識,于x年x月x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兒子,名。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女方凈身出戶。
三、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女方全部負責,女方應于每月的25日前將兒子的撫養費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該賬號不得無故掛失銷戶或更改密碼,由男方保存)。
取消女方的探視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
(2)婚后購買車牌號為:,歸男方所有,與領取離婚證之日起30日之內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x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男方生活困難,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x元給女方。鑒于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x元。上述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x年x月x日前支付完畢。
八、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元給對方(按x支付違約金)。
九、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男方:
女方:
男方與女方經自由戀愛于XX年05月26日正式登記結婚。婚后感情雖然很好,但時有矛盾,矛盾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男方在能力范圍之內先后幫助女方解決了其妹妹、表妹、大姑爹工作崗位,此后,男方覺得對他的妻子施舍過多,背離他自稱的家庭原則。于是,男方時常向他的妻子列舉他給她的好處,而女方認為,她對男方的家人也是不遺余力了,不存在對任何一方的親人不公的地方。比如,男方的父親住院期間,曾端屎倒尿,給老人洗頭擦身;對男方的兄長尊敬有加,并經常給予經濟上的幫助。
可是男方執意認為,由于女方與女方家人的原因,致使他沒能更好的對待自己的家人,心存歉意,現在,這種歉意已累積到了無法忍受的程度,故向女方提出協議離婚。
回憶兩人從相識到結婚到現在要離婚,也有滿腹委屈,她從未要求男方解決她家人的工作問題,每次都是男方主動提出要女方的哪位親人去從事什么工作,對此,女方與家人感激不已。可是,男方常向女方列舉為她所做的事,令女方心中不快,女方認為,既是夫妻,相互攙扶也是種美德,不應以所付出的作為傷害對方的理由。為了男方的面子也為了兩人的感情,女方一直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對于男方一再或輕或重地提出離婚,女方最終愿意舍棄這份感情,還對方清靜,給自己自由。
以下是男方與女方的協議內容:
一、兩人的兒子由女方撫養。男方可探視可將兒子接走與其共同生活不超過五天,并事先提前二天通知女方。
二、男方婚前財產有位于路號花園的住宅一套;股票市值十萬元,女方無意爭取。
三、兩人共有財產為價值人民幣伍萬元左右的家俱;位于xx大道號x小區的住宅一套,已付款人民幣壹拾陸萬肆仟元,另含已產生的裝修費用人民幣叁萬陸仟元;位于xx大道號x小區內的另一套住房(期房),已付首期款人民幣壹拾肆萬元(含貳萬元轉讓費);婚后男方將人民幣壹拾萬元用于股票投資;銀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幣壹萬元。
對于共有財產,女方無意爭取。
四、對于以上條款,雙方若有異議可另行約定或補充。
協議人:
日期:
男方:,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縣路 女方:,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縣路
男女雙方于20年月日在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雙方的感情一直不和,現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诓挥绊懽优詈蛯W習的原則,雙方本著相互體諒的態度,協助辦理如下各項事宜。
第二條:婚后于20年月日出生的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支付時間是每月十五日之前支付下個月的撫養費;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女方接受撫養費的賬號為:。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可以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以及生活消費水平的變化作適當的調整,具體調整數額,有雙方另行協商。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費用。如兒子/女兒因特殊情況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緊急其概況外,女方應提前通知男方,由雙方協商確定支付比例。
第三條:男方每月有探視兒子/女兒一次的權利。女方應為男方的探視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四條:雙方財產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位于市區/縣路號單元號,共平方,登記戶主為的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萬元,作為補償。協議經登記生效后,女方應于30日內,向男方支付完畢;男方應在30日內,配合女方將房產過戶到女方名下。
(二)婚后20年月日所購牌汽車,歸男方所有,男方無須向女方支付補償。
(三)婚后各自的戶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雙方互不補償。
(四)其他共同財產的分割約定。以上所寫為假設狀況,具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書寫。
(五)雙方婚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屬于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共同債務的分擔方式如下:
(一)因購房向男方親屬所借款項,由男方負責償還;因購房向女方親屬所借款項,由女方負責償還。
(二)其他債務,以誰借誰還為原則,由各自承擔。
第六條: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均沒有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的情形。如一方違反該承諾,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則另一方不僅有權全額獲得被隱匿或轉移的財產,同時還有權要求對方支付與所隱匿或轉移財產相等數額的賠償。
第七條: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履行上述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離婚登記機關留存一份。本協議,經登記生效后,雙方即應按照該協議履行。
男方:(簽) 女方:(簽)
年月日 年月日
_________民政科: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撫養孩子,家里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余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并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準后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協議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_________ 女方(簽):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