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住宿協議書(精選5篇)
學生住宿協議書 篇1
第1篇:實驗中學住宿生宿舍管理協議書
為進一步提高宿舍作息質量,特與每位住宿生簽訂此協議。一經簽名同意,每位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協議條款,簽名后又違反被查處的第一次按規(guī)定扣分,第二次取消住宿資格。第4、5、6、7條只要違反一次即取消住宿資格。不簽訂此協議的不準住宿。
一、作息紀律
1、服從管理,按時作息。休息時不說笑,不亮手電,不照紅外線,不弄出響聲。
2、熄燈鈴和午休鈴響后,30分鐘內不準外出。
3、不在外借宿,不留外人住宿,不亂換床位,不吃飯、不罵人、不打鬧、不互串宿舍。
4、夜間不外出上網吧、舞廳,不看不聽黃色書刊、音像。
5、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撲克、不下棋。
6、嚴禁打架斗毆,不以大欺小,不敲詐勒索,不偷盜,不和校外人員來往,甚至勾引校外人員來校滋事。
7、不準把明火、刀具、木棍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蠟燭、蚊香等。
8、不隨地大小便。(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9、不準把貴重物品或大額現金(10元以上)放入宿舍,晚睡時不能把錢物放在隨身穿的衣服里,掛在床頭。
10、不準從宿舍窗口往外扔垃圾、飲料瓶、倒水等。
11、嚴禁同學私接電源,亂拉電線,損壞照明開關,嚴禁在電線上懸掛物品。
12、夜間外出上廁所開關門時,動作要輕,響聲不能大,嚴禁摔門,輕走慢行,保持肅靜。
13、按時起床,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后。
二、宿舍衛(wèi)生
1、值日生要每天開窗通風,把地面打掃干凈,頂棚無蛛網。
2、床底干凈無雜物,床底物品擺放整齊,鞋要排成一條線(鞋頭朝里)。
3、被褥、毛巾、臉盆、暖瓶等用具要統一擺放整齊。
4、床上被子方正,褥子平展無折皺,不能亂放雜物。
5、到指定地點晾曬衣物、鞋襪,不在宿舍內亂扯亂掛。
6、關好、鎖好壁櫥門,衛(wèi)生工具在門后整齊擺好。
7、嚴禁把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在宿舍樓道里摔玻璃瓶住宿生管理協議書住宿生管理協議書。
8、宿舍垃圾只能在起床時由值日生掃到樓道里,其他時間不能隨手把垃圾扔在樓道里。
9、混合宿舍要分好值日,所有宿舍要把值日生表張貼在門后邊(注明班級)
10、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畫(宿舍文化除外)
11、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財物,損壞要照價賠償。
實驗中學政教處(章)
我已認真閱讀以上管理協議,并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定。
20級班住宿生:
20xx年3月9日
學生住宿協議書 篇2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區(qū)宿舍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生活秩序,構建一個安全、和諧、文明、寧靜、清潔的學習和休息環(huán)境,凡我校區(qū)住校學生必須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宿舍開門時間為:每天早上6:30,關門時間為:每天晚上22:30, 宿舍點名時間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統一關燈休息。
第二條、學生應遵守宿舍(公寓)會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員乘機進行盜竊、詐騙等不法活動;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午休時和熄燈后禁止大聲喧嘩和進行其它有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學生無特殊情況均不得晚歸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學生必須在值班室憑有效證件登記并由值班教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第四條、學生應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防止丟失被盜。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手機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門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給他人,離校或調換宿舍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門,鑰匙遺失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告,不得私自更換鎖具和配制鑰匙。
第五條、學生應當嚴格自律,嚴禁打架斗毆、盜竊、賭博、酗酒、破壞公物、翻窗、翻門或踹門等違反道德、法律和校紀的行為;嚴禁學生持有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兇器和管制刀具,一經查處,予以沒收并嚴肅處理。
第六條、嚴禁向窗外、走廊和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在宿舍(公寓)內經商、推銷和做廣告等。
第七條、學生有協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員維護學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責任和義務,發(fā)現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公寓應當主動盤問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員和保衛(wèi)處報告。
二、 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
第一條、對違犯學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規(guī)定者,按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等有關制度給予相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
第二條、對屢次違規(guī)者及違規(guī)后執(zhí)意對抗者,將從嚴處理,并參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條、因在宿舍(公寓)內使用違章電器、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務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經濟賠償,并參照《云南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或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對于晚歸、未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具體為:晚歸一次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兩次給予記過處分,晚歸三給予次留校察看處分,晚歸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未歸一次給予記過處分,未歸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未歸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酗酒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不論是白酒還是啤酒也不論是多喝還是少喝),酗酒兩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酗酒三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打架斗毆:根據打架斗毆性質及其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聚眾滋事:對于聚眾滋事的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賭博:第一次參與賭博的將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參與賭博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參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五條、對于通過網絡觀看、傳播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者,學院將取消該宿舍(公寓)使用網絡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對于私接、亂拉電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違章電器、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異性者,視情節(jié)給予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
第八條、學生住宿應按照指定的房號就宿,凡擅自調換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處。經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九條、向窗外和走道上潑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內燒紙,亂扔果皮、紙屑,在室內外亂寫亂畫、把腳印踏在墻上、踢、拍球、操作帶響動的體育用具、飼養(yǎng)寵物等,經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五次給予記過處分,第六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七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從事商品營銷活動(包括小食、小百貨、租書、租碟、電話卡等)者,視其情節(jié)后果,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一條、在宿舍(公寓)內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沒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違反的給予記過處分,第二次違反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三次違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從管理或無理取鬧者,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給予留校察看出發(fā),第四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三條、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點張貼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標語等。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故意損壞和私自拆裝宿舍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則按原價的雙倍賠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私自調換門鎖、鎖心或另加鎖,用腳踢門和翻越門窗者,負責賠償損失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作為住校生以上條款我已明確知道并自愿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相應處分。
甲方: 乙方: (班級: )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協議書 篇3
為了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切實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護、自我防范的意識,確保學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本著明確義務和責任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寒假期間學校實行封樓管理,學生寒假留校,學校只提供住宿條件,不再承擔管理與保護之職責,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學生留校住宿期間,應嚴格遵守《溫州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1、不參與各種傳銷活動,不在校園網上發(fā)布任何不健康或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信息,不參加任何影響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校外非法活動。
2、嚴格遵守《溫州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出入公寓必須持學生證,學生證僅限本人使用,不把學生證和鑰匙轉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違反此規(guī)定并給學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3、服從后勤集中安排住宿,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酗酒,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每晚11點前必須到達宿舍,如有特殊情況,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寢,必須電話告知宿舍管理員。
4、遵守法律法規(guī),因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在校內外發(fā)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5、出校門到山、湖、江等游玩,應當向家長請示,并得到家長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6、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按有關規(guī)定做出紀律處分。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7、對違背上述承諾的住宿學生,學校有權隨時停止提供住宿條件。
三、此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留校住宿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院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學生住宿協議書 篇4
為進一步提高宿舍作息質量,特與每位住宿生簽訂此協議。一經簽名同意,每位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協議條款,簽名后又違反被查處的第一次按規(guī)定扣分,第二次取消住宿資格。第4、5、6、7條只要違反一次即取消住宿資格。不簽訂此協議的不準住宿。
一、作息紀律
1、服從管理,按時作息。休息時不說笑,不亮手電,不照紅外線,不弄出響聲。
2、熄燈鈴和午休鈴響后,30分鐘內不準外出。
3、不在外借宿,不留外人住宿,不亂換床位,不吃飯、不罵人、不打鬧、不互串宿舍。
4、夜間不外出上網吧、舞廳,不看不聽黃色書刊、音像。
5、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撲克、不下棋。
6、嚴禁打架斗毆,不以大欺小,不敲詐勒索,不偷盜,不和校外人員來往,甚至勾引校外人員來校滋事。
7、不準把明火、刀具、木棍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蠟燭、蚊香等。
8、不隨地大小便。(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9、不準把貴重物品或大額現金(10元以上)放入宿舍,晚睡時不能把錢物放在隨身穿的衣服里,掛在床頭。
10、不準從宿舍窗口往外扔垃圾、飲料瓶、倒水等。
11、嚴禁同學私接電源,亂拉電線,損壞照明開關,嚴禁在電線上懸掛物品。
12、夜間外出上廁所開關門時,動作要輕,響聲不能大,嚴禁摔門,輕走慢行,保持肅靜。
13、按時起床,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后。
二、宿舍衛(wèi)生
1、值日生要每天開窗通風,把地面打掃干凈,頂棚無蛛網。
2、床底干凈無雜物,床底物品擺放整齊,鞋要排成一條線(鞋頭朝里)。
3、被褥、毛巾、臉盆、暖瓶等用具要統一擺放整齊。
4、床上被子方正,褥子平展無折皺,不能亂放雜物。
5、到指定地點晾曬衣物、鞋襪,不在宿舍內亂扯亂掛。
6、關好、鎖好壁櫥門,衛(wèi)生工具在門后整齊擺好。
7、嚴禁把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在宿舍樓道里摔玻璃瓶住宿生管理協議書住宿生管理協議書。
8、宿舍垃圾只能在起床時由值日生掃到樓道里,其他時間不能隨手把垃圾扔在樓道里。
9、混合宿舍要分好值日,所有宿舍要把值日生表張貼在門后邊(注明班級)
10、嚴禁在墻壁上亂貼、亂畫(宿舍文化除外)
11、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財物,損壞要照價賠償。
實驗中學政教處(章)
我已認真閱讀以上管理協議,并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定。
20級班住宿生:
20xx年3月9日
學生住宿協議書 篇5
住宿點(甲方):盂縣上社中學住宿生家長(乙方):
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生住宿生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規(guī)定,為確保住宿生的安全,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給家長一個滿意的答復。同時,為了便于宿舍管理。經協商,住宿點(甲方)與家庭(乙方)雙方簽訂協議書如下: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盡可能為學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條件,提供一流服務,不斷加強住宿生內部管理,健全組織機構,進一步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大學生教育力度,進一步增強與社會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爭取社會團體和有識之士的支持與幫助,為學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學習、安全。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通曉學生住校和回家時間:杜絕在校或校外逗留、閑逛等。家長應多和住宿點聯系,確保學生按時回家。
2、住宿生返校前務必帶好下一周所用的一切錢財、物品,返校時間(周一),不能按時返校的要及時與住宿點取得聯系。嚴禁學生騎摩托車或攜帶手機上學(發(fā)現后扣留,家長親自領回)學校住宿生管理協議書學校住宿生管理協議書。教育好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課、就餐、就寢制度等。
凡是出現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學生住宿資格:(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①逃課或無故不請假②上網或玩游戲③打架或與社會不良青少年來往④抽煙或喝酒⑤攜帶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用品⑥不服從管理人員管教⑦故意損壞公物或有偷盜行為⑧下河洗澡或違規(guī)用電⑨無故串宿舍(尤其是男女學生之間)或留宿他人⑩各項協議書非家長本人簽字或不支持管理工作等等。
4、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學校。
5、教育好子女注意用電、飲食衛(wèi)生、課間活動、消防等安全,同時注意節(jié)約用水、用電,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暴、防盜(住宿點只承擔組織調查,不承擔賠償責任)、防雷擊等意外事件的發(fā)生。
6、對于學生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在家長未及時趕來之前,需要資金時,住宿點有權預支學生公物押金。
7、家長來探望子女時,需和甲方打招呼,同意后,到宿管員登記后方能進入宿舍,原則上上課期間、晚上熄燈后不許找學生,同時異性家長盡量不進入宿舍。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必須家長本人簽字有效,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學年末終結。其中一份家長保存,另一份住宿點保存。
住宿點負責人簽字:崔玉金電話:
家長簽字:聯系方式:(家電):
學生簽字:手機: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