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通用5篇)
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 篇1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是就業協議的主體,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上畢業生本人已填寫信息并簽名、用人單位已蓋章的,《協議書》即生效;違約事宜主要由雙方協調解決。
辦理流程: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 違約申請 ;
2.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與該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的 證明 , 證明 必須蓋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 院系收到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后,才可向畢業生發放第二份《協議書》;
4.原《協議書》第二聯至第四聯應退還畢業生所在院系,并注明 作廢 (第二聯若用人單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 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復印件和原《協議書》第一聯交到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東區學生服務中心204室),就業辦公室將為其辦理有關更改就業方案手續。
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 篇2
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后果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
就業協議
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后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對學校懷疑,以后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優秀就業協議書違約責任3篇優秀就業協議書違約責任3篇。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后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后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 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 篇3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
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優秀就業協議書違約責任3篇合同范本
。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 篇4
用人單位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由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和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按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格式翻印。
2、本協議書全省統一編碼,填寫號碼的小方框為紅色,其它印刷字符為蘭色,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復印無效。
3、“需求信息登記鑒證號”是確保畢業生就業有關手續順利辦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湘教通[20__]190號文件精神,用人單位到我辦(委托省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畢業生需求信息登記手續的,方有此鑒證號;如未辦理,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補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學校及其畢業生自行聯系的省外用人單位,原則上由學校統一到我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4、查詢、了解湖南省高等院校畢業生有關情況,可登錄“湖南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址為:。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編號:
優秀就業協議書的違約責任 篇5
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用人單位
畢 業 生
畢業學校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印制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甲
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性質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乙
方姓名 性別 生源地 省 市 縣(區)學校名稱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身份證號碼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健康狀況 家庭電話 本人電話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并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 ]或錄用入編[ ](請在[ ]中填√)。聘用時間為 年 月至 年月。聘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戶籍等關系不轉入用人單位;錄用入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戶籍等關系轉入用人單位并入編。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后,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并辦理有關招錄手續。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 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鑒證登記。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七、雙方其他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注欄說明,并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
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畢業生)應聘意見:
本人同意到 單位,從事 崗位的工作。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鑒定意見: 學校(院)鑒定意見:
經辦人簽名: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
院系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聯系方式:
(請學校在協議書發至畢業生前先填好聯系方式,包括:學校名稱、聯系人、電話、地址、郵編等)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就業工和監督電話:
就業工作投訴網址: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綜合信息\咨詢與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