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兼職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學 校
乙方: 衛生院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精神,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合學校及衛生院工作實際,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醫療機構派出的衛生人員作為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落實各項衛生工作方案。
2、學校為兼職校醫在校園內提供必需的醫療條件(辦公室、留觀室及辦公桌椅等)。
3、學校建立兼職校醫獎懲制度,配合衛生院對兼職校醫工作加強監督管理。
4、學校對兼職校醫開展工作定期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抄報當地衛生院及衛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傳染病暴發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協助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責任追究,對指導學校衛生工作不力的兼職校醫提出工作調整建議。
二、乙方職責
(一)衛生院職責
1、負責選派衛生院__(在編且有執業資格證書的正式醫務人1員)到__學校擔任校醫,履行校醫工作職責,并向學校提供該兼職校醫信息資料。該兼職校醫的業績與派駐衛生院年度責任目標掛鉤。
2、負責向學校提供醫護、救治必備的設備設施、藥品等。
3、制定學校兼職校醫管理辦法,加強對兼職校醫的管理。
4、組織不定期對兼職校醫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對兼職校醫的技術指導。
5、負責兼職校醫的工資、保險及福利待遇。
(二)兼職校醫職責
1、按照兼職校醫工作職責,開展學校衛生工作。指導并協助學校建立健全流行病、傳染病、學生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等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2、免費指導學校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根據體檢單位提供的學生健康評價報告,指導學生開展常見病防治工作,掌握學生常見病的動態情況。對特異體質學生,單獨建立臺賬,重點關注,實施有效幫控,確保安全。
3、負責學校防疫工作,做好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每月至少組織開展兩次常見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學校實施有效防治,降低學生常見病的發病率。
4、每周定期開展學校教學衛生、食堂、小賣部、飲用水和學生生活環境衛生的監測工作,對存在不符合衛生標準或安全隱患的,要督促學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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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學校行課期間,應確保每周有兩天時間住校開展衛生防疫和衛生教育工作,做到到崗到位,履職盡責。
6、指導學校疫情報告人開展疫情報告。
三、協議有效期
一年。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未按本協議履行職責,造成后果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
學校(蓋章) : 衛生院(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二〇一_年 月 日 二〇一_年 月 日 3
兼職保密協議書 篇2
為了保護公司擁有的各項信息的合法權益,維護和促進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發展,并同時依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及員工雙方當事人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公司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的有關事宜,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認為每一位員工均是公司的主人,為此公司將毫無保留地為每一位員工提供履行崗位職責的一切可能條件。
二、雙方確認,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_________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而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_________公司享有。
三、_________公司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員工就依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_________公司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四、保密條款
1.無論是受聘期間或離開公司以后,保守公司有關機密是每一位員工的義務。除此以外,公司嚴禁員工利用此類信息謀取私利。
2.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_________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3._________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_________公司的或屬于第三方但_________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4.以下提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屬于保密范圍,員工沒有預先得到天津市_________通訊有限公司的書面準許,不得傳播、復印、借出、泄露給其他人屬于保密的信息。同時,在其他人面前使用這些資料時,不泄露給他人:
(1)員工在公司期間,無論是工作時間或業余時間,利用公司或公司資源所獲得的與公司利益有關的一切成果:信息、資料、技術、數據、記錄、技術文檔、工具及源程序等,均屬公司財富,屬于保密范圍;
(2)凡封面、首頁或頁面上已明確標有密件或保密字樣的公司文件與資料;
(3)員工應嚴格遵守的各個項目研制過程中的管理規定;
(4)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與數據,人事制度與數據,其他制度、數據與記錄,均屬保密的范圍;
(5)公司內部網絡上的所有信息,屬于保密的范圍;每個員工的內部網絡帳號及密碼均應嚴格保密;
(6)客戶的檔案資料、公司的營業戰略和經濟效益、市場計劃及產品推銷以及尚未公開的公司產品、服務或技術,均屬保密范圍;
(7)客戶透露給公司員工的資料,或公司給某客戶的價格等,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只要明顯屬于私密性或機密性者,應予保密,不得透露給公司內外非經授權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與政府、客戶合同時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傳播、處理和控制這些材料的有關法律、公司規定和合同要求。
5.員工在為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員工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員工應承擔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6.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客戶秘密信息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或客戶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價值,員工應在離職時,或于公司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7.新員工在培訓期間,必須學習公司有關安全、保密的制度,經培訓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權要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不簽署協議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五、競業禁止條款
1.員工在任職期間,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研發、銷售、運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2.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到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單位就職(包括兼職);
3.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后2年不自辦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企業或者從事與_________公司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
4._________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經考慮了員工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其任職期間的工資已含有競業限制補償費,故而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療、違約責任
1.員工如有違反第四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視違約情況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于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且公司有權不經預告解除與員工的聘用關系;
2.員工如有違反第五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一次性向_________公司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_________公司;
3.員工因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視造成情況向員工索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4.員工的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費,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無法完全表達公司認為員工應當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規的意愿,公司無法在本協議中對所有與本公司及其全體員工有關的法律提供一個面面俱到的解釋。因此,員工應當提高自身的責任感,努力熟悉與自己職責有關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規章制度。公司保留對本協議的解釋權。
八、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上述約定不影響公司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兼職保密協議書 篇3
一、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1、薪資作業人員用專柜、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2、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二、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于,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
2、招聘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透漏員工工資,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后,將薪資資料保存于薪資資料專用柜;
3、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周年調薪等)在審核過程中,不得轉交給非人事專員手中。資料經核準后,應由人事專員統一保存于薪資資料專柜中。調薪資料需交到部門保存的,必須交到指定部門負責人手中,不得轉交外傳。
4、財務部妥善保管好所接收到的考勤薪資資料,不得轉交外傳給本部門非薪資作業員及其他部門。
5、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6、除總(副)經理、人事經理、部門負責人外,薪資作業員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員工工資,除總(副)經理、人事經理可查閱了解公司所有員工工資,部門負責人可查閱了解所轄部門人員工資;
三、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過失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按照《員工違紀行為處罰條例》三類嚴重過失,處以10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開除處理。
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泄露薪資資料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
四、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依照誠實信用原則,本人不得向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透露曾就職公司的薪資、工作待遇情況。
五、本人知悉上述公司規定內容,并承諾遵守規定,如有違反,接受公司處理。
承諾人:
(簽名蓋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