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fā)現(xiàn)。在此,我非常感謝福建廣播電視大學泉州分校永春工作站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guī)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
對于自己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2):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yè),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y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一、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發(fā)生特定分配的現(xiàn)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guī)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
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fā)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jù)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zhèn)尾幻鲿r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shù)碾y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lián)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qū)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lián)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xiàn)舉證責任轉換的現(xiàn)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guī)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