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精選12篇)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1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行動往往決定一個人的命運,播下一個行動,你將收獲一種習慣,播下一種習慣,你將收獲一種性格,你將收獲一種命運。”
當我們漸漸長大,才發現,年輕的心是那么脆弱,那么容易沖動。那所謂的成熟不是成熟,是自以為的成熟。我們渴望生活在一個充滿和諧而又充滿愛的社會,然而,總有一些不如意,總有些傷心的事發生。也許,在我們審視別人的時候,更多的是需要問問自己的心:在生活中,你學會寬容了嗎?在生活中,你學會尊重了嗎?
也許,是年輕的心太過單純了,缺乏細膩的情感,也許,是不曾經歷過生離死別的痛苦,才忽視了生命的寶貴。每個人都應該珍惜生命,因為你不僅僅是為自己活著,更是為你所有愛你的人活著。“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那么,這世界更多了一份和諧,多了一份安寧。
偶爾去圖書館,翻看幾本戰爭年代的故事書,那些為了和平而犧牲的人們感動著我們,那些為光榮的事業而獻身的事跡?動著我我們,我想:那是凈化心靈的一種方式,是提高自身覺悟的一種方式,年輕的我們有必要去試試。
年輕的心,要學會堅強,風雨過后,眼前會是鷗翔魚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荊棘,前面就是鋪滿鮮花的康莊大道,登上山頂,腳下便是積翠如云的空蒙山色。在這個世界上,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找到想要的風景!
年輕的心,應該是充滿愛的,像一輪太陽,能給人無限的溫暖;像一泓清泉,給人絲絲甘甜;像一陣春風,給人帶來無限的美好。
當法制意識占據了我們年輕的心時,我希望每個人都用心對待,這世界一定更加美好!
別說自己不幸福,知識你還沒感悟到,出生是一種幸福,品位人生五味是一種幸福。用年輕的心去感悟幸福吧,你會發現幸福真的不是遠在云端的小鳥,她句跳躍在你身旁,你甚至可以一數身上的翎毛——只要用心,用心去感悟。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2
一、指導思想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為了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為了孩子們的健康發展,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使廣大兒童知法、學法、懂法,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活動總結
9月x日,下夾河學校全體師生隆重集會,認真聽取了中學法制副校長戰利平的精彩法制講座。
講座分別由中學校長李順和及中心小學校長趙曉主持,他們首先對此次講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作了深刻的剖析,動員全校師生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要知法,懂法,并用法律知識時刻保護自己.
馬芝新副校長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預防犯罪,未成人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怎樣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小學生等方面作了詳實、深刻的講解。他還就身邊的一個個鮮活的事例,教育學生從小知法、懂法、守法,讓學生深切地體會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講座稿附后)
法制副校長張皓的講座深入淺出、以案說法,以詳實生動的案例給同學們講述了一個個鮮活的真實事例,為我們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同時特別強調了青少年的自省、自律意識,要求同學們從小養成良好的形為習慣,嚴格要求自己,加強法律意識,努力做到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以促進學校、社會的和諧發展。
通過講座,使我校廣大學生深受教育,老師和學生深切地體會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明確認識了犯罪的危害性,增強了學生的法律知識、學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是國家的根本,是社會的保障,是人生的參考書。法律對于我們全體師生來說更是必須遵守的,時時刻刻約束著我們的行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生現在都是未成年人,將來都是社會上的一份子,法律更是無處不在,而全體學生更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才能夠將來更好地遵守法律。
老師、同學們,你們好:
今天,我想給大家講講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和“違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強自我防范意識。
講課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紹以下三個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這一概念從法律上說它是以年齡的劃分為標準的,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的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該法對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齡未作出規定,也就是宣
告對未成年人從一生下來就加以保護,舉個例子,每個剛出生的嬰兒都享有財產繼承權。“少年”,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按照實際上的規定,少年與未成年人是同一個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個籠統的、習慣性的稱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當別人稱你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時都不算錯。但是在適用法律時,必須明確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不同的稱呼意味著享有不同的權利和承擔不同的義務。
如今我們在宣傳媒體中經常聽到未成年人要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權利和承擔哪些義務呢?
未成年人作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權利是相當廣泛的。具體來說,在我國未成年人的權利主要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一、政治權利,二、人身權利,三、受教育權利,四、個人財產所有權,五、繼承權,六、社會經濟權,七、訴訟權利,八、其他權利。
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著重講一講人身權和訴訟權利。
人身權利可以分人格權和身份權兩方面的內容。首先給大家講講什么是人格權,人格權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身份權是基于自然人之間的某種關系,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為而產生的地位、資格等方面的權利,具體來說包括兩個方面:1、親屬權、撫養權和監護權,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撫養的權利,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遺棄的權利;(3)有隨父姓或隨母姓的權利;(4)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監護的權利;(5)父母離異后,仍享有被雙方所撫養和教育的權利。2、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發現權、發明權、專利權等。
訴訟權利,包括(1)起訴權(2)不被公開審理的權利(3)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訊問和審判時,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以后有機會,指導同學們組織模擬法庭,這樣你們對這項權利會有更深的了解。
接下來再給同學們講一講未成年人應承擔的義務,它總共有六點:(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會公德的義務(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的義務(5)依法納稅的義務(6)受教育的義務。
以上所講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下面我想給同學們講講什么是違法和犯罪。
違法和犯罪這兩個詞,同學們一定不會陌生,但是它們的聯系和區別同學們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據我們的辦案調查情況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對法律的無知。我給同學們講兩個案例,一個是我現在正在辦理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已買來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裝入老鼠藥,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學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里,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小學生喝了這
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后,該投毒的中學生后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后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xx年發生的案件,被告人劉某年僅15周歲,是四中綴學的學生,劉某綴學后,一直沉迷于游戲機,但父母不給錢,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在四中操場玩時,看見原同學方某,劉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給他錢,并威脅方某說,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已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你,方某很怕,將自已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后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劉某逼方某帶他到方某父親那騙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給,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煙頭燙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從這起案件的發生和發展看,一方面,劉某對違法和犯罪認識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搶劫。從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違法和犯罪,對規范自已的行為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是相當重要的。
接下來,我就給同學們講講什么是違法。
違法,是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之一。它指違反法律,不履行法律義務。從廣義上講,違法是指違反一切現行法律規范的行為,包括違反刑法、違反義務教育法等等。違法行為,又稱為“非法行為”“不法行為”。從狹義上講,所謂違法是指違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為。我們通常所講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嚴重不良行為,即: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多次偷竊;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上述列舉的行為中,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這一行為希望同學們引起注意,同學們可能會對此不以為然,但這也是違法行為;還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在學校也是時常發生的,據我們了解,一些高年級的同學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行索要錢財,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同學們不要害怕,要敢干檢舉揭發,同這些違法行為作斗爭。那么對具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如何處理呢?一方面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監護人和學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14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再講講什么是犯罪。
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三)犯罪是一種應當
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刑法第17條對于未成年人犯罪還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周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并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17條第2款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動、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于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只有犯以上規定的八種犯罪,才負刑事責任”,在這里,我給同學們舉個案例,我曾辦理過這樣一起案件,林某,案發時未滿16周歲,19xx年x月x日下午,他在信州區一家游戲機室附近遇見陽陽即向陽陽索要香煙,陽陽說沒有,便進了游戲室里,林某便覺得陽陽沒有給他面子,就糾集另一人將陽陽叫出游戲廳又叫他拿煙,陽陽不給,林某便一拳往陽陽腹部打去,當陽陽躬著身抱著肚子叫痛時,林某又用右肘部擊打他后腦造成陽陽顱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滿14周歲,且實施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也就是剛才給同學們講的八種犯罪之一林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應承擔刑事責任,他將在監獄中渡過八年的黑暗日子。
未成年人犯罪性質,從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搶劫犯罪案件較多,而且多為團伙性的,經查我們了發現未成年人對什么是搶劫犯罪和什么是一般的敲詐違法行為分辯不清,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構成搶劫罪,構成該罪的關鍵在于是否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比如說“你不拿錢,我們就打他”這樣的言語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但劫取財物的多少并不是構成本罪的依據,而只是量刑的情節。
在談對未成年人犯罪打擊的規定同時,我們還要向同學們介紹一下對未成人犯罪寬大處理的規定。
我國《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理。”第4款規定:“因不滿十六歲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另外,依照我國刑法第43條的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些規定都是依據未成年人還在成長過程中,辯別是非能力較弱,容易受外界感染,并且主觀惡習不深,易于接受教育改造這一基本特點而規定的。依據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大處理的規定,我們信州區檢察院還出臺了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暫緩起訴的規定,出就是對犯罪的未成年人,暫不向法院提起公訴,對其進行考察,如以后不再犯罪,將不再對其提起公訴。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3
我們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多功能教室聽法律知識講座,通過這次講座我不但知道了很多的法律知識,還知道了如何保護自己用法律。給我們講座的是田村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講座的主題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這次講座,讓我受益匪淺。他給我們講了許多案例。為了讓我們都能夠成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周三下午學校請來了田村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為我們做了一場法律專題講座。
講座讓我體會到:作為新世紀的好少年,我們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鄧小平爺爺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我知道作為一名未成年人應該遵守的規則是:不打架、斗毆;不參與偷竊,搶劫;不參與賭博;不看黃色書籍或電影;曠課、夜不歸宿、辱罵他人、強行搶奪他人的財產、吸毒等這都不是一個小學生甚至成年人應該做的,這些都嚴重的觸犯了法律,一旦觸犯,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聽了這次的法律知識講座,我知道了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犯罪,主要是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我們一定要從小學開始就增強法律意識,認識法律的重要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希望的明天在我們手中。其中有這樣一個案例令我久久不能忘懷。XX中學的兩位學生因晚上沒有錢吃夜宵,就想方設法去搶別人的錢。他們兩個偷偷潛入一個學生宿舍,用手捂住學生的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他們身上搜到了幾塊錢。他們用這僅有的幾元錢買了些水和幾根煙,覺得不過癮。又去了另一個宿舍,同樣只搜到幾元錢。就這樣,忙碌了一晚上,他們共搶了31.5元。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他們就被民警和保安逮捕,共判刑一年零六個月,罰款500元。這個案例給了我們一個慘痛的教訓:做人一定要守法,要靠自己的勤勞掙取每一分錢。接下來的事件更是令我瞠目結舌,一位中學生沉迷于網絡游戲,由于沒有資金來源竟然向素不相識,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學生索要財物。最終,他因敲詐勒索被判了刑,一個年輕的生命要在黑暗的監獄中虛度青春,一顆年輕的心在空中虛空飄邈,沉浮不定,最終這個無知的少年將面對法律的制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4
一年一度的國家司法考試對我們來說可謂是備受關注,為了響應司考,也為我們商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夠更好地休息法學專業,我們法學社特邀黃韋博教授給我們主講行政法,能夠請到黃韋博教授我們倍感榮幸,榮幸之余我們更多的事一種壓力和動力,由于我們必須要把這次活動辦好,何謂好,當然與講座的成效離不開,在場聽講座的同學能學到知識,掌控摸索方法就是我們舉行此活動的目的。
一切的準備工作都在就緒,經過我們理事會集體討論決定出一條歡迎黃韋博教授來我院展開法律講座的橫幅,一來歡迎黃韋博教授等一席人的到來,同時也向全院同學發出邀請,邀請各位同學光臨我們的`講座。
與黃韋博教授的聯系工作一直在進行著,終究我們的時間定在了11越19日晚上7:00,地點為e-212,從此次活動的性質動身,我們認識到活動場地的裝潢應簡單化,講座最需要的應是一種學習氛圍,而不是喜悅的氣氛,因此,我們也僅是粗略的裝潢了教室,以氣球為主。
我們此次活動的最大特點在于參與主體的特別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參加司法考試的同學多數為法學專業的為主,因此,來聽這次講座以法學專業同學為主也不足為奇,從大一到大三,三個年級的法學專業的大部分同學凝聽了這次講座,當然,我們很多其他非法學專業的會員也參加了這次活動,向其詢問時,也表示頗有收獲。
另外,我們的理事會成員基本到場,在理事會成員的和諧下,活動場地秩序堅持較好,所以進出的較少,整體保持著一個良好的狀態。
但是,美中不足的一點是,我們參與此次活動的同學與黃教授在現場的提高,溝通,交換少了,在互動方面不夠,可以想象,一個再知名的教授他也不多是光在講座中講到你所想要的東西,我想,當時大家心中肯定會有疑慮,但為何大家沒有主動提出來,這是值得我們去摸索的一個問題,或許,這需要我們在活動之前做更多有效的動員,讓大家想講,敢講。
整體來說,這次活動較為成功,活動的參與人數到達了80人,同學反應成效也很好,此次活動的體會教訓以下:
1.做好推廣,宣傳工作
2.不斷提高會員參與轟動的積極性
3.增強對活動成效的預見性,做到盡早及時的動員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5
面對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紀律觀念淡薄,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齡化趨勢的現狀,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重引導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調解自己的情緒,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應社會上各種環境的考驗。因為,未成年人正是長身體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賴成人,想獨立去處理一些問題,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發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執使自己的行動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需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整體引導,逐步提高他們能分析和去解決問題的能力。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還沒有添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能夠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所以說要使人生走得輝煌燦爛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為一時的沖動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黃種人,而每個人的生活環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紙弄得灰暗一片有時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個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會出好的孩子,反則反之!以下是兩個普遍而惡劣的家庭環境!請家長們必須教育好自己兒女的第一課!家長過分溺愛,一味嬌慣,使子女的欲望不斷升級。現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獨生子女,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少,應該讓孩子過得幸福一些,特別是那些過去經歷過苦日子的人不愿讓孩子再"吃苦"。因此,對子女總是百依百順,要啥給啥,讓獨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無來源或不充足時,那些被嬌慣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撈"錢,以滿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家庭教育的錯誤引導。有的父母一貫好逸惡勞,不務正業,貪圖享受,往往表現出舉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質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觀上不能為孩子當好"第一教師",使子女在潛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響。如有的家長經常搓麻將、逛舞廳,不僅無暇顧及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更無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對子女的家教,導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辯,美丑不分,最終由"小皇帝"淪落為"小囚犯"。
所以每個家庭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負責任!要使兒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個美好的家庭環境!請不要給每個張白紙添上灰暗的顏色!關心學生是學校教師的神圣職責,差生、輟學生是困難、問題較多的學生群體,他們最需要關心、幫助。校園搶劫強索案件的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輟學生占很大比例,關心教育管理好這些學生,能有效預防和控制校園搶劫和強索案件的發生,從一定意義上說,學校對差生的漠不關心甚至放棄差生。學校就一定會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校風校紀和法制教育宣傳教育是青少年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青少年遵紀守法、健康成長,是抵制不良影響、預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顯得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系也愈來愈密切。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們,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輝煌燦爛就必須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為一時的沖動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
在這里,我要真誠的呼吁每一個人,不要讓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從現在起,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給自己的人生填上輝煌的一筆--學法知法懂法,讓自己的人生更亮麗、更成功、更輝煌!所以,從小懂法、識法、用法,是我們都應該做的。時時刻刻保持理智,不要再風浪中迷失方向。如果人與人之間多些寬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愛心、那么我相信,明天會更好。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6
“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是的行為準則。列寧說,“憲法者,政府之構成法,人民之保證書也。”既然憲法是“人民之保證書”,規定了人民之基本權利和義務,系基本之維護手段,當然有宣傳教育和學習之必要。設立憲法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意義不言自明。
只是,憲法怎么宣傳、怎么教育呢?如果說“全國法制宣傳日”還可以進行非常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那么憲法宣傳教育可能要困難得多,有的時方搞起中小學“憲法晨讀活動”,“我為法治代言”主題公眾開放日活動等,這肯定是不會有多大效果的。為什么這樣講?因為一者,中國的憲法歷史較短,沒有太多歷史可講;二者,憲法沒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條文缺乏案例來解讀。純粹就文字說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讓人了無興趣,左耳進右耳出,宣傳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們都知道憲法的重要性,都知道“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但實際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憲法有多少章節有多少條款,每條章節條款對應著自己怎樣的權利義務?我們可能確切地知道觸犯某一部門法的條款會受到什么的懲罰,卻不知道標寫在憲法上那些條款對我們有什么具體的影響。這主要是,部門法在實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宣傳教育,有新聞出來時就會引起全社會的討論,這種討論就是的宣傳教育。
而目前憲法雖有條文,卻不能進入訴訟,故無案例可言。為何沒有案例可言呢?因為憲法雖然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卻沒有一部法律來保證它不受侵犯,沒有一個機構真正對其實施負責。也就是說,憲法雖然重要,卻沒有憲法監督法來保護,當憲法被違背、侵犯甚至踐踏的時候,沒有法律依據和相應機關啟動違憲審查程序,予以問責。
此外,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有的體現在了立法上,有的還沒有體現在立法上,比如確保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新聞法》、《出版法》等,到現在還沒有制定出來。
至于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有部門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實施情況更不理想。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時常發生,憲法仍然只是“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比如說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們有《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時有發生,很多是執法機關知法犯法。
還有一些地方、機構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領域的法規,以特定意志為準,嚴重違背憲法規定,與憲法精神相抵觸,卻得不到糾正,影響憲法的嚴肅性,使國家法制失去統一的基礎。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7
說到法制,它總給人以莊重、嚴肅和崇高的感覺,人們總是認為他們離法制很遠,其實,它與宗教、信仰和規定一樣在我們身邊,時刻規范著我們的行為。因為有了法制,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序;因為有了法制,我們的權利才會得到應有的保障。身為祖國花朵的我們,怎樣才能從羽翼未滿的小雛鳥變成展翅翱翔的雄鷹呢?我們要做很多很多。
我們身邊無時無刻都有違反法制的事,人們會為受害者的悲慘遭遇感到悲傷,也會為罪犯的兇殘行為感到憤怒,有時,人們會無法判斷到底是誰的錯,就像交通事故一樣,雙方都有責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們知道,都不會用罪犯的.得到的后果來告誡自己,所以才導致違反法制的事沒有減少,反而增多了。
我在很早以前,就養成了讀報的好習慣,每當看到報紙上有新的大新聞,總是很快地拿起報紙,津津有味的讀起來。其中,有幾個故事我仍記憶猶新:
一位三年級的女孩,在班級里成績很優秀,一天早上,她跟著奶奶上學去,奶奶騎的是電瓶車,在一個十字路口,她們要穿馬路了,奶奶確定應該可以過了,就帶著孫女過了,當她們剛走到馬路中間的時候,一輛被稱為“馬路上的巨無霸”的工程車飛速地奔馳過來,而車的正前下方是一個盲點,駕駛員看不見那兩人,就直接撞了上去,撞上去之后,駕駛員似乎沒有感覺到撞到了什么東西,就繼續往前開,把祖孫兩人推了幾十米后,終于有人注意到了汽車輪胎下的人,經過多聲大喊大叫,才把汽車喊停,這時的祖孫二人已是鮮血淋淋,女孩的腦漿都被壓了出來,路人看到了紛紛感到惡心和難過。由此,人們都不再讓老年人接送孩子,這樣,既是孩子的出事率降低了,又保障了老年人的安全。還有一件事是時常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一位司機駕駛大貨車行至國道323線,將橫穿馬路的一名6歲男童碾壓致死,一名僅6歲的兒童就這樣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不可以翻越防護設施”是交通規則中明確規定的,可是,經提醒的人們總是不會改變主意去繞道行走,執意要走自己現在走的,并會想:沒事我心里有譜,絕對不會發生事故,再說了,這樣不就可以少走幾步路了么。他們就是因為這種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幾步路難道還不如人生最寶貴的東西―生命么?這種走捷徑丟性命的事故數不勝數。這難道還喚不醒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心嗎?
我們必須開始行動,宣傳法律,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讓我們的社會多一份安寧、和諧,少一份威脅和悲劇,讓我們的社會充滿愛。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8
法,是我們的行動準則,更是國富民強的制國方略。自古有云:
“國,沒法則亂,民,沒法則貧”。我們是新世紀的少年,在家長的關懷下,在老師的教誨下、在法律的保護下、健康的成長。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更應當學法。
提倡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強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入學習宣傳《管理守則》,《文明守則》等,不斷提高文明道德水平,增加自我保護意識和遵紀遵法意識,堅持同封建迷信,反科學,偽科學和邪教做斗爭。
和諧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觀念,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狀態,也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點。實現和諧,是古往今來人類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而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構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也將是一個永恒的主題。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需要建立好的`學風、好的校風。我們要提倡一種蓬勃向上的團隊作風,一種腳踏實地的學習精神,將學風建設的目標指向“理想、團結、自強、成材”。一種團結奮進的班風和刻苦勤奮的學風能促使個人在良好的環境中成長。好的校風如春風化雨,不聲不響地吸引每個學子奮勇向前,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風積極向上,從而打造和諧的教育氛圍。而作為中職生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更要善于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重要任務是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養教育做出奉獻。
構建和諧校園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任前方荊棘叢生我們將持之以恒。茫茫學海中,我們要做大膽的水手,披荊斬棘、共赴前程。青春的腳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歲月需要知識的滋養。讓我們掌控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諧校園的彼岸前行。
用我們的智慧和勇氣揚起理想的風帆,用我們的青春和生命奏響時期的強音。當我們拋棄了迷茫,掌控了航向。當我們共同努力,不懈地搖槳,和諧校園的樂章終將奏響。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9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遵法的自覺性。通過學習,使我深入地認識到,不學習法律法規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照規章制度,并成為一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控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控了學習方法,并力求在知道和用運上下功夫。
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一時半會就可學成或學好記牢的,關鍵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存,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研究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并自覺做一位遵紀遵法遵章守紀的合格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時間盡快熟悉浩如煙海的法規體系知識,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同樣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也應有規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干,一刻也不能離開,我們就要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知道和記憶,以便在工作能夠熟練地運用。如國家法典中的《憲法》、《刑法》、《民法》、《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等這些與我們密切相干的法律法規,我們就要重點去掌控、去知道。
在學習方法上,要聯系崗位重點學習,并做到學習與實踐用運相結合,學法與遵法相結合。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10
近段時間我一直在認真地學習《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感到受益匪淺,增加了對這部法律的認識和理解,感覺一部好的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則,它是國家進步的支撐點,也是社會前行的鋪路石。首先,關于《勞動合同法》在中國的勞動關系中,不簽勞務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者隨意離崗,勞資雙方沖突不斷加劇,勞動爭議數量近十幾年間上升20倍以上,群體行爭議、上訪、信訪案件每年多達六千萬至八千萬以上,貧富差距大,社會安定程度呈下降趨勢,農民工的權益受剝奪、受侵犯。而《勞動合同法》恰恰是在總結了我國的立法經驗,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根據勞動關系中的突出問題,開門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實際的好法。《勞動合同法》的主要亮點:
一是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強資本,弱勞工是最最典型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保護的正是勞動者、弱者的權益,但也絕對不是但方面的.保護和過度保護,而是通過恰當、適度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系,在勞動關系雙方面都保護的同時,傾斜保護勞動者。
二是擴大了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將民辦非企業納入,對事業單位做了靈活處理,規范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強化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定立中的責任,對事實勞動關系作了明確的處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勞動合同的短期化,進而解決了因勞動合同不穩定,造成勞動者心態不穩、素質低、質量低、用人單位不愿培訓等弊端,從根本上解決了勞資雙方的矛盾關系,對于推動企業以及社會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的深遠的歷史意義。
然后,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細節技術保證的。如果一個國家更依賴法律和專業機構來保護普通人,好心人才會越來越多。事實上輕易指責一個社會的道德滑坡過于武斷,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事在我們的社會每天都會發生,因為救助他人而犧牲的人更是不勝枚舉。尤其當時的心態,他們都會說這沒什么,換了誰都會這樣做,這就是人類的一種天性。我們的法律規則中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行為有著明確的褒獎條例,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人員也有著詳細的保護措施,只有這樣,才會使得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事跡越來越多地延續下去。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11
這學期我們學校開設了許多門選修課,其中就有《實用法律》這一門課。雖然選修這門課的學生有很多,但是名額卻只有200個,而我很榮幸地成為了這200人的大部隊中的一員,選上了這門課。雖然以前在中學的時候通過學習思想政治課讓我對法律知識有所了解,但是還只是很表面的理解以及很感性的認識,這學期通過選修《實用法律》這門選修課,在聽了幾位授課老師所教授的課程以后,我對法律知識的認識有了明顯的提高,領悟到了法律的深層次的內涵,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認識,同時,法律意識也有了明顯的增強。如今這門選修課已經結束了,但是每當我靜下心來回憶法律課上老師所教授的知識時,我總能體會頗深。
在學習法律的過程當中,好幾位老師都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給我們講解了一些比較典型的案例,使我們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識,理解了憲法、刑法等有關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內容,提高了對法律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法律意識。而我們作為新一代的大學生,作為21世紀的中國的建設者,我們是社會主義中國的主人,也是先進文化技術水平的先進代表,我們應該要樹立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人民公仆的義務感。在真正地進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之前,努力加強公民意識的培養以及法律意識的培養,樹立人民公仆的法律義務感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以備將來畢業以后走上工作崗位,能更好地為人民服務。通過學習這門課程,我們能加強自身的修養,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樹立正確的責任感和義務感。
然而在現代社會中有許多人的法律意識非常淡薄,不把法律當回事,說只要我不觸犯法律就行了,這對于以前的我來說或許沒什么好說的,可是當我選修了《實用法律》這門課以后,我就必須要加以強調一下了,法律其實和每個公民都是息息相關的,尤其是對于我們大學生而言。因為學習法律對我們大學生有著重大的意義和實際的用途。例如:第一,學習法律有利于我們大學生的'健康成長。有的大學生因為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識而不知道有哪些行為是必須做的,又有哪些行為是一定不能做的,還有哪些行為是可以自由地選擇做或者是不做的,所以當他們遇到事情的時候就不能夠正確地去處理,于是他們就稀里糊涂地違了法,造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又一類典型例子。第二,學習法律有利于我們大學生維護自身的合法的權益。我們大學生也是公民,同樣擁有公民的合法的權益,一旦當我們遇到合法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的時候,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的權益。第三,學習法律有利于我們大學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們畢業的時候需要找工作,而找工作就需要用上勞動法;我們自己創業的時候需要申請辦理企業的執照,到那時就需要用上行政法;當我們和他人做生意的時候,就需要用上合同法;等到我們將來成家立業的時候,還需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過學習憲法、民商法、刑法、勞動合同法……使我們能夠深刻地理解到了我們的權利和義務,使我們能夠在以后的學習、工作以及生活中正確地行使我們的權利,正確地履行我們應盡的義務,更能正確地遵守法律法規,使我們更能夠在學習、工作以及生活中免受困擾,保護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法律知識是我們大學生所必須具備的素質之一,我們必須通過法律,樹立我們的正確的人生觀以及價值觀。同時,我們還要通過法律,促進和規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正確地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還要做到公平交易,平等……。而在生活過程中,我們應該要遵守法律,享受個人權利,履行個人義務。我們作為大學生,在校園內應該要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同時也應該要好好地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我們才能更好地去理解法律,從而遵守法律。
法律知識講座心得感言 篇12
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暉家園計劃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結束了,對于此次的培訓學習,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淺這四個字來形容了。08級畢業生現就職于安徽省睿正律師事務所的楊陽的博文廣識、生動講解、精彩案例無不在我的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時,我也敬佩于楊陽作為一名律師的職業道德,也感動于他愿意為春暉家園計劃做無償的法律顧問。
本次培訓學習,使我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訓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豐富了自己的法律素養。充分認識了學法用法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
楊陽首先介紹了對留守的兒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兒童法制意識的養成以及社會穩定的維護,他從三方面進行了闡述,一是留守兒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過程中面臨的法律問題,三是其他法律知識交流——以婚姻法為例:從結婚、財產分配以及離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項進行闡述。所以我認為,在接下來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內容、教育契機在各學科的教學活動中,有意識、有計劃地滲透進去,增強學生的相關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發學生法制情感,培養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習慣和能力。
二,此次支教團隊應大力開展傳統形式的普法宣傳,加強學校宣傳教育陣地建設。
利用現有的櫥窗、宣傳欄、黑板報等陣地開展普法宣傳。如觀看錄像、召開座談會、討論、培訓、寫心得體會、征文、漫畫、制作手抄報等形式,來促進學生的法制學習;通過黑板報評比、主題班隊會、文藝表演等形式,增強學生的守法、用法意識;通過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培訓與青少年有關的法律知識。
通過一天的學習,我了解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必然性,這對于我們團隊日后的工作安排和開展有很大幫助。我也希望我們團隊今后也能在生活工作中表現出優秀的法律素養,有力推動支教事業的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