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手冊的心得體會(精選3篇)
未成年人保護手冊的心得體會 篇1
通過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對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知識有了初步的了解,未成年人需要的是關愛,尤其是幼兒園的孩子,更應當受到社會、家庭和幼兒園的關注、呵護與培養。作為一名幼兒教育工作者,更應當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這份責任。怎樣才能當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呢?孩子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我們教師應該精心的呵護著,尊重、理解、平等的對待每個孩子,保護幼小的心靈,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思想上得到進一步升華,尤其是這次的學習,對我觸動更大,深深的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幼兒園為孩子們創造了游戲、學習發展的良好環境,使他們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全身心的保護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傷害,更進一步強化我們的責任和保護孩子的意識,我們每位教師時時刻刻嚴格約束自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做出表率。未成年人的保護越來越被人們接受和重視,保護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呵護著他們幼小的心靈不受到傷害,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通過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們的認識,要對幼兒實施良好的教育,就必須把教育建立在愛、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利地指導了我們每位教師們的工作,它就像一面鏡子時刻的檢驗自己的言行,促使自己的各個方面要得更好,并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孩子們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的人格,同樣孩子也不例外,他們都渴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關愛,也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和肯定,是國家的未來祖國的希望,我們對他們的合法權給予特殊呵護,也是一項具有挑站性的工作,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到其中,我們每一個人一起完成,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孩子們活潑健康快樂的成長,成為一代強人,將來為祖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沒有愛,就沒有教肓”,教師的天職就是給孩子希望,教育是“播種”希望的“田野”。以大愛的心胸去關愛幼兒,改變觀念,注重言語表達,尊重幼兒,升華師德,強化情感,去愛幼兒,去愛教育,讓教育與愛同行。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我堅信: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正確領導,正確地運用國家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職責,通過我們每一位教師的努力,既要用法律手段保護好我們自己,更要保護好我們的學生,只有這樣,我們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才能再上一個新臺階,我們學校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
由于未成年人體力智力都未發育成熟,獨立性差,喜歡結伙聚群玩耍,若與有不良行為的人或有犯罪行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保護未成年人,關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讓祖國花朵在陽光下健康成長。關注我們吧!
未成年人保護手冊的心得體會 篇2
我讀了近幾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護法,覺得家長有時對孩子的保護反而成了溺愛。那么我們該如何正確保護未成年人呢?
首先,就是家長們要充分理解“保護”二字的含義,要知道保護并不等于溺愛。有些家長憑著自家經濟條件優裕,便每天給孩子一些零花錢,任由孩子自己去花。在這一點上,家長是沒有錯,可是每次給得過多就不行了。據我們班一位同學親口說,她父母每天給她100元零花錢。要知道,每天100元,可就是一個月3000元左右。這可是比一些普通人家的一些父母一個月的工資還高呀!況且她是每天的錢都花得差不多了。如果長期這樣下去,當她有了工作時,才偶然發現自己的錢不夠用了,跟以前一點都不一樣時,那種心情是絕對不好受的。因為我們一點都不難以想象,那種從小揮金如土的人,以后會找到什么高工資的工作。這樣的話,還算是保護嗎?
再者,家長可能從來就不怎么注意自己在孩子面前的言行。一些臟話、不良習慣習慣從小就深深地扎在了孩子那純真的心靈中。他們天真地以為父母一切都是對的,便開始模仿自己的父母,臟話也成了他們的口頭禪。我們不難看到一些學生在小學時就已是臟話連篇,不良行為比比皆是。當父母發現并想糾正時以為時過晚
當然,作為青少年,我們也應該遵紀守法,不能仗著自己是青少年,一旦犯了錯,還好意思說:“我是青少年,國家說得要保護我們,你能把我怎樣!”現在好多初中的校霸等,就是這樣。因為初中又屬于義務教育,學校沒權開除學生或強行要求學生學,所以只能對那些學生進行一次又一次無奈的教育。可真有點“無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覺了。
所以,要保護未成年人,不但要家長們的努力,我們也要知錯能改,遵紀守法。
未成年人保護手冊的心得體會 篇3
20xx年5月18日至22日,我有幸參加了山東省首屆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業務培訓,收獲頗豐。此次培訓的規模大,層次高,范圍廣,形式活,內容新。既有專家教授的專題講座,也有司法從業人員的實務研討;既有思想理念層面的最新精神,也有重大敏感案件的經驗總結。通過培訓學習,我進一步端正了司法理念,開拓了思想境界,提高了未檢業務水平,現將體會總結如下:
一、更新理念,注重辦案實效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基本方針,但在實踐中如何去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容易讓處在執法辦案一線的同志麻木于機械辦案之中,在不知不覺中會走入“不逮捕、不起訴不足以威懾犯罪”的認識誤區。對未成年刑事案件特別訴訟程序,簡單適用的較多,深入思考的較少。聆聽了高檢院未檢處張寒玉處長、北京師范大學宋英輝教授等對我國未成年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理解和適用的詳細解讀,加深了我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理解,提高了我對未成年人特殊保護政策的認識,更新了未成年特殊保護的司法理念,即兒童權益最大化原則,對我國設立特殊程序以保護未成年人有了更深一層次的理解。一是應嚴格限制適用羈押性強制措施,針對未成年人的特點,可以交由父母、老師或者監護人進行有效監管。必須采取羈押性強制措施的,應當隨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發現必須羈押的情況解除后,應當立即變更強制措施;二是充分運用不起訴裁量權,對符合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大膽適用附條件不起訴;三是強化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權,對于可以不判處監禁刑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可以在提起公訴時一并向法院提出適用非監禁刑的建議。
二、與時俱進,樹立協作意識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未成年人的成長狀況,直接影響著一個國家的興衰。國家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負有監護的職責,即國家親權,該親權高于未成年人父母親權,國家是第一個監護人,國家有義務、有責任保護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不受侵犯。通過上海長寧區檢察院未檢科陸海平科長和四川成都市未檢出毛科處長對其未檢工作開展情況的經驗分享,讓我認識到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不僅需要檢察機關與其他司法專業力量的積極組織,更需要家庭、社會、社區、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檢察機關應將立足職能、服務未成年人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切入點,聯合司法機關、政府、家庭、社會組織等進行共同監管、幫教。一是要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監獄管理機關的日常聯系溝通,共同研究解決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促進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建設,形成司法合力,不斷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力度;二是要加強與共青團、機關工委、婦聯、民政、社區、企業等有關方面的聯系配合,爭取社會力量支持,積極探索未 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專門化與幫教預防體系社會化銜接配合的有效途徑和辦法;三是要加強與學校的聯系溝通,廣泛開展對未成年人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為未成年 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三、加強學習,提升專業水平
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流程集維權、教育、矯正、預防為一體,辦案人員除了要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掌握國家政策外,還必須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懲防矯治。在這次培訓過程中,菏澤市檢察院未檢處張繼民處長多年來不斷學習,收集、整理了大量資料并與大家分享,讓我感觸很深,他把職業當做事業來對待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動。從事未檢工作,要求辦案人員具備犯罪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等方面的知識,并熟練掌握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技能和思想教育的方法,認真落實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措施。通過這次培訓,我深深感到自己對專業化知識的學習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保護和幫教的能力有待加強,這讓我有了一種緊迫感。現階段,我一定要加強學習、提高專業水平,有效開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和幫教活動。
總之,通過五天的學習,讓我對未檢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進一步夯實了業務基礎,同時執法理念、思想上的觸動為我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我將以此次培訓為契機,學以致用、開拓創新,為推動我院檢察工作再上新臺階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