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的實施意見
(三)配合政法機關開展嚴打工作。積極配合政法機關深入開展嚴打工作,對發現的一切可疑線索要及時報告,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四)充分發揮六個專門工作小組作用,抓好重點工作。要認真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以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犯罪活動工程”為統攬,完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長效工作機制。要探索流動人口管理的新辦法,以加強和改進暫住人口管理為突破口,建立起流動人口管理“雙向考核”機制。要減少脫管、失管現象為著力點,把安置幫教的各項措施向基層、向社會延伸,有效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要堅持不懈地開展對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的專項治理活動,深化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凈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五)、廣泛宣傳平安創建活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村各單位要將綜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廣泛宣傳,使平安創建工作深入人心。通過辦專欄、書寫標語,開群眾會等多種形式、多途徑進行宣傳。各村在公路沿線書寫標語不得少于2幅,各單位書寫布標語不得少于2幅,鄉綜治辦專欄不得少于12期。
五、考核驗收
平安創建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內容多,范圍廣、任務重。平安鄉鎮的驗收由區上申報推薦,市綜治委組織考核驗收。平安村和鄉鎮單位由鄉鎮申報推薦,區綜治委組織考核驗收。
XX年5月8日
主題詞:綜治 平安活動 實施意見
抄 送:區綜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