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2021年」
為規范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制定了合肥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合肥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20xx年】,歡迎大家閱讀。
合肥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實施細則【20xx年】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合肥市扶持產業發展“1+3+5”政策體系》(合政〔20xx〕35號)文件精神,規范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資格、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文化企業類別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xx)》。旅游類包括旅游企業和組織。體育企業類別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體育及相關產業分類(20xx)》。申請的項目須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
“借轉補”項目的投資主體不限于文化企業。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升級改造的申報主體可放寬至個人獨資企業。
申報企業最近三年內未受到各級文化、旅游、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
二、申報、審核的程序
項目申報和審核按“窗口申報、部門受理、聯合審核、媒體公示”的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窗口受理項目申報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整理齊全,提交市文廣新局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會同市審計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及相關縣(市)區、開發區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市招商局參加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政策兌現聯合審核工作。聯合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市文廣新局網站、《合肥日報》或《合肥晚報》上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文廣新局上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內,將政策資金撥付市文廣新局或相關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局,其中,市文廣新局在收到資金5個工作日內撥付相關項目單位;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局收到市級“借轉補”資金后,按照《合肥市財政資金“借轉補”管理辦法》的要求,會同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將資金撥付相關項目單位。
三、申報時間
政策中“借轉補”項目,縣(市)區、開發區于今年5月開始組織申報工作,5月底前將審核后的“借轉補”項目報送市文廣新局;其它各類獎補政策于今年7月底、10月底前分兩次報送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四、申報方式
1.“借轉補”項目實行屬地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以下簡稱各地)文化主管部門根據合政〔20xx〕35號文件規定和《合肥市財政資金“借轉補”項目實施細則》要求,積極組織項目申報,于5月底前將審核后的“借轉補”項目上報市文廣新局,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2.財政金融產品以及事后獎補項目在市文廣新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報。窗口受理時須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現場初審。申報資料不全、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不予受理。
3、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按市政府統一規定執行。
五、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借轉補”項目須為在建或擬建項目,已建成的不在申報范圍。提供復印件的申報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備查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一)政策第4條:貸款貼息。
貼息方式:
1.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申報通知發出當日)。
2.貼息期限為申報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同一項目最多允許申報三次貸款貼息支持。同一項目在還款付息期間獲得的各級政府貸款貼息資金支持金額總和不超過申請單位已償還的用于該項目的貸款利息總額。
3.貼息資金實行比例核定和額度控制,貼息比例不超過年度內企業貸款利息總額的50%,且單一企業年度內貼息額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已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的商業銀行獲得文化產業項目貸款,且累計貸款總額不低于200萬元;
2.申報項目應符合合肥市文化產業政策的支持范圍,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核心競爭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能夠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貼息支持:
(1)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商業銀行確認有嚴重還款風險的;
(2)貸款資金與申報用途不一致的;
(3)申報單位違反有關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1);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4.貸款合同;5.貸款利息結算清單和支付憑證復印件(付息憑證與貸款合同所列的項目用途一致)。
(二)政策第5條: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項目。
申報條件: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新建項目(不含改擴建),項目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室內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建成后園區入駐文化企業超過30家且占園區企業總數60%以上。
申報材料:1.“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附件2);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發改委項目備案通知;5.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6.項目已發生的實際費用開支匯總表附相關合同、付款憑證;7.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1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8.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完稅證明和申報日起近三個月的國稅、地稅納稅證明;9.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三)政策第6條:支持文化與科技融合項目。
申報條件:廣播影視行業技術設備與集成系統的應用開發項目,利用數字技術、互聯網等高新技術挖掘、展示、開發地方文化遺產的數字化項目,集內容資源、新聞采編、新聞傳播、市場對接于一體的融媒體平臺項目,增強舞臺藝術表現力的聲光電綜合集成應用項目,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利用動漫游戲與虛擬仿真技術在相關產業領域中的集成應用項目,項目計劃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
申報融媒體平臺項目的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經國家各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具有出版權、播出權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業。
申報材料:1.“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附件2);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參與項目研發的博士、副高職稱以上等高級技術人才的學位或職稱證明材料復印件;5.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的其他佐證材料,包括企業或產品的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等。6.項目已發生的實際費用開支匯總表附相關合同、付款憑證的復印件;7.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1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8.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完稅證明和申報日起近三個月的國稅、地稅納稅證明;9.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聲明。申報融媒體平臺項目的企業還需提供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四)政策第7條:文化與旅游融合項目。
申報條件:利用老廠房、老建筑、舊民居等資源(包括各類閑置土地)改建成富有文化特色與內涵的休閑街區(園區)、特色村鎮、旅游度假區,項目計劃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規劃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
申報材料:1.“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附件2);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發改委項目備案通知;5.房屋租賃或買賣合同;6.項目已發生的實際費用開支匯總表附相關合同、付款憑證;7.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1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8.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完稅證明和申報日起近三個月的國稅、地稅納稅證明;9.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五)政策第8條:文化產業獎項。
申報條件:獲得中宣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設立的全國性重大文化產業獎項。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國家部委頒布的獎項文件或證書。
(六)政策第9條:示范基地。
申報條件:由我市推薦獲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園區)、國家級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認定的。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獲得相關認定的文件或證書。
(七)政策第10條:文化(體育)中介。
申報條件:文化(體育)中介機構租賃大型體育場館、文化場館舉辦大型文藝演出,全年不少于兩場的且每場組織成本不低于1000萬元;舉辦或承辦未獲得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國際級、國家級體育賽事。
申報材料:組織文藝演出的需提交: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文化部門的備案文件;4.演出成本核算的專項審計報告(需附相關合同、票據)。
組織體育賽事的需提交: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舉辦賽事的證明資料。
(八)政策第11條:影視劇。
申報條件: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影視制作企業,以第一或第二出品人資格在國家廣電總局或安徽省申報立項的電影、電視劇、紀錄片,電影(含動漫影片)在院線公開放映的(票房收入不低于200萬元)或在中央電視臺六套黃金時段(20:00-22:00)播出,且申報主體對該部電影投資不低于500萬元;電視劇、紀錄片在中央電視臺(不限時段)、省級衛視黃金時段播出(不含數字收費頻道)。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投資拍攝制作合同書;4.電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公映許可證、發行放映合同(含發行放映方的許可證復印件)、院線排片表、票房收入證明、公映秘鑰下載鏈接、電影投資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5.電視劇、紀錄片:安徽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電視劇發行許可證、電視臺購片合同以及播出證明(加蓋播出單位公章)、節目編播單、購片款到賬證明。
(九)政策第12條:原創舞臺劇。
申報條件:在我市注冊的演藝類公司,經文化部門備案的原創精品舞臺演出劇進行國內商業演出,每場演出時長不低于30分鐘,每臺首次年演出場次超過50場(含50場)的。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文化部門演出備案文件;4.原創舞臺劇劇本;5.舞臺劇演出視頻;6.場租合同或演出合同;7.演出日程表;8.演出收入票據憑證。
(十)政策第13條:動漫獎補。
申報條件:動漫企業在本省版權登記的原創影視動畫產品,入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推薦國產優秀動畫片名錄、文化部國家動漫品牌建設和保護計劃的,或在中央電視臺首播的(動漫連續劇必須在年度內全部播完)。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3.安徽省版權登記證明;4.入選名錄或計劃的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書;5.中央電視臺播出的提供中央電視臺播出證明(注明播出日期、集數及總時長),帶有電視臺臺標的節目播出視頻及視頻截圖,購片款到賬證明。
(十一)政策第14條:網游上線。
申報條件:網游研發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網絡游戲(不含單機版),通過國家版權局著作權登記、文化部國產網絡游戲備案后,且該款游戲營業收入(截止申報日期,跨年申報的僅指政策有效期內)不低于200萬元的。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網游作品版權登記證書;4.國產網絡游戲備案通知單;5.網游作品視頻光盤;6.網絡游戲在線網址及測試賬號;7.實時游戲截圖;8.網絡游戲營業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十二)政策第15條: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升級改造。
申報條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不累計面積)持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滿3年,實際營業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升級改造,改造后單機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改造投資總額不低于300萬元。
申報材料及程序:申報單位應在升級改造前1個月向市文廣新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法人代表身份證;3.升級改造設計書;4.改造前經營場所室內環境照片;5.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完稅證明和申報日起近三個月的國稅、地稅納稅證明。市文廣新局組織專家對申請的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扶持項目。申報單位改造完成后1周內,提交改造工程投資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和改造后室內環境照片。市文廣新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達到獎補條件的按照事后獎補一般程序進行資金撥付。
(十三)政策第16條:書畫類商業展覽。
申報條件:文化傳播公司全年在我市舉辦高端專業書畫類商業展覽、拍賣超過10場且總交易額不低于500萬元,每場組織展覽場地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參展作品不少于100幅(國家一級美術師作品不低于80%)。
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在每次展覽舉辦前1周向市文廣新局提出備案申請(本政策出臺日之前舉辦的展覽暫不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2.場地租賃合同(自有場地的提供產權證明);3.參展作品及作者清單(國家一級美術師需附資格證復印件);4.展位平面圖;展會結束1周內提交現場照片、展覽各項費用開支明細、展會銷售記錄。全年商展結束后,提交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全年作品交易合法票據及清單。
(十四)政策第17條:民營文藝院團扶持。
相關細則另行制定。
(十五)政策第18條:5A景區。
申報條件:新晉升為國家5A級旅游風景區。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景區晉級證明。
(十六)政策第19條:景區建設。
申報條件:投資旅游景區建設項目,年內(僅指政策有效期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相關費用)超過5000萬元。
申報材料: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附件3);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項目建設和設備采購合同、協議;5.建設進度情況說明及資金支付憑證、發票;6.固定資產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報告附件要包含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原始單據復印件、合同及相關產權證明資料。
(十七)政策第20條:行業標準獎補。
中國質量獎、中國馳名商標獎補項目。
申報條件:1.依法登記注冊的;2.獲得當年中國質量獎或中國馳名商標。
申報材料:1.企業申請報告;2.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件復印件。如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3.獲得中國質量獎或中國馳名商標的相關證明文件。
標準化獎補項目。
申報條件:申報政策獎補條件為列入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合政〔20xx〕69號)第27條加大政策獎補中第(1)款至第(9)款。
申報材料:1.企業資質證明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僅限申報獎補)。2.申請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獎勵的,國際標準應提供國際標準提案和國際標準審定會會議紀要和文本;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應提供標準的文本和標準立項文件復印件、發布公告復印件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申請表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3.申請省、市級地方標準獎補的,應是第一起草單位,并提供標準文本和批準發布實施文件,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和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4.申請國家、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國家、省、市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獎補的,應提供批復或授獎文件,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和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5.申請國家級或省、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標準化示范試點單位)獎勵的,應提供相關項目批準文件、證書或驗收合格材料,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6.申請“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的獎勵,應提供相關項目批準文件、證書,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7.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采用國際標準證書”企業的獎勵,應提供相關項目批準文件、證書,及已備案的標準項目備案表、標準化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六、附則
1.“借轉補”項目的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年,自申報之日起計算。
2.按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量控制的原則,事后獎補申報項目擬獎勵金額超過資金預算總量時,將對申報項目采取專家評審、競爭性分配、擇優獎勵。
3.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嚴肅追究各地文化主管部門的責任,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員,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4.“借轉補”項目資金應及時撥付項目實施單位,對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未及時撥付市級扶持資金或沒有足額配套的,欠撥資金通過財政體制結算全部上解市財政,同時調減該區域以后年度扶持項目數量和額度。
5.各地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借轉補”項目跟蹤服務與督促調度,確保項目有序推進。如項目實施過程出現重大變故,應及時上報市文廣新局,并做好相關資金保全處理。對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借轉補”項目資金無法收回的,可申請核銷處理,由各縣(市)區、開發區逐級上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6.按照安徽省財政廳關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申報20xx年各項獎勵的企業請填寫“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4)。
7.本細則由市文廣新局、旅游局、體育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解釋。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文廣新局窗口聯系電話:,政策咨詢電話:;市旅游局窗口電話:,政策咨詢電話:;市體育局政策咨詢電話:。
8.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