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大賽策劃
2.下一局比賽開始時,均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
3.比賽中如有發球方在發球時發出邊線、底線或沒有過網則算該運動員失誤,對方運動員得分。
4.發球方在發球時沒有觸及球拍有第2次發球的機會、如果第2次發球仍未觸及球拍則算該運動員失誤對方得分。
五、交換場地
1. 第一局比賽結束,雙方應交換場地進行第二局的比賽。如前二局雙方戰成1比1時,雙方也應交換場地進行決勝局的比賽,即第三局的比賽。在第三局比賽中,當任何一方先得8分(15分為一局)、6分(11分為一局)時,必須再次交換場地后,才能進行余下的比賽。
2. 在比賽中,如選手未按規則規定,按時、正確地交換場地,一經發現,應立即交換、已得分數有效,并繼續進行比賽。
六、發球和接發球
(一)合法的發球
有發球權的一方稱發球方,對方則稱為接發球方。
1.發球時腳不得踩發球區的任何界線。
2.一旦雙方選手站好位置,發球員的球拍一開始揮動即為發球開始,發球員的球拍必須連續向前揮動直到將球發出。必須注意的是,發球員開始揮動球拍發球,第一次球未觸及球拍,有第二次發球機會,但第二次仍未未擊中球,則應視為該球員失誤,對方得分。發球時,任何一方都不允許有非法延誤發球的行為,一經發現,該局即算對方贏。3. 在發球過程中,即從發球員的球拍開始揮動直至球拍的拍面將球擊出為止,發球員的雙腳均不得離開地面或移動。
4. 球體須經球網的上方飛過,落入對方場地的發球區域內才有效。單打有效發球區域的范圍是(以右區為例):前發球線、中線、單打后發球線和單打邊線之間。左區反之。
(二)合法的接發球。
1.接發球員必須等對方發球員按相應的規定將球發出后,即球托觸及球拍的拍面而飛離球拍后,才能移動兩腳,并開始接發球,否則屬違例。
2.接發球時,接球員的腳不能踏踩在接發球區域四周的任何線上或線外,否則后違例。
七、重新發球:如下列情況發生時應重新發球
1. 發球時如果未超過球網或未觸及球拍則重新發球。
2. 發球時,發球員和接發球員同時違例。
3. 當接球員尚未做好準備之前,發球員即發球。
4. 在比賽進行中,球拍與球的其他部分未完全分離。
5. 除發球以外,球過網后桂在網上或停在網頂。
6. 在比賽中,不可預見或意外的情況發生。
八、比賽的連續性及對不端行為的處罰
(一) 一場比賽應從每一次發球開始連續進行直至整場比賽結束。比賽中只有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但有二種情況除外:
第一,每場比賽的第二局與第三局之間,允許有間歇五分鐘的休息
第二,比賽中遇到運動員無法控制的情況發生時,裁判員可根據實際需要暫時停止比賽,雙方所得分數有效,比賽恢復時從該分數起算。
(二) 下列三種情況發生時,裁判員可給予警告或違例等處罰:
1. 除第二局與第三局之間5分鐘的間歇外,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接受場外指導或未經裁判員同意擅自離開場地;
2. 運動員在比賽中故意損壞球,以及有其他任何不利于比賽的行為。
九、違例
1.比賽中,擊球者球拍與球的擊球點不在自己球網一方,而是過網擊球。
2.發球時,球從網下或網孔中穿過。
3.比賽中,選手的球拍、身體或衣物碰網或網柱;選手的腳或球拍由網下侵入對方場區。
4.擊球時,球夾在或停滯在球拍上,緊接著又被拖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