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簡歷設計大賽策劃書
細則:1秘書處負責通知參賽選手,制作評委的評分表,秘書處負責現場統計投票人數;
2宣傳部及財務部負責會場布置;
3最具創新獎一名,最佳人氣獎一名,一等獎一名,二等獎兩名,三等獎三名,優秀獎若干;
4財務部購置獎品;
5決賽時間內未參賽者視作棄權;
6會長助理主持復;
7每位選手演講完后,主持人提醒評委進行評分、點評;
8外聯部部長負責現場總分;
9會長、副會長負責現場填寫獎證。
評分標準:1對選手的演講及簡歷的設計進行綜合評分;
2每位評委分別對每位選手進行評分,滿分10分;
3最具創新獎及最佳人氣獎由現場觀眾投票評選(選手依次上臺,主持人負責依次播放選手的照片)。
決賽流程:1選手依次上臺演講,評委依次打分;
2主持人上臺提醒評委打分,同時評委進行點評;
3待所有選手演講完后,請嘉賓(指導老師)講話;
4嘉賓講話時會長、副會長排出一、二、三等獎,并填寫獎狀;
5每位選手一張評分卡(由宣傳部制作),外聯部部長計算選手總分并記錄;
6嘉賓講話完后,主持人請未獲獎的同學上臺,依次讓觀眾投票,選出最具創新獎和最具人氣獎(剩余未獲獎同學均獲優秀獎);
7觀眾投票同時由會長、副會長填寫獎狀;
8投票結束后主持人請上所有決賽選手,并請副會長上臺宣讀獲獎名單(順序按一、二、三、創新、人氣、優秀獎);
9一、二、三等獎由嘉賓頒發,創新、人氣獎由評委代表頒發、優秀獎由會長頒獎;
10最后主持人宣布大賽到此結束,并請獲獎選手及嘉賓、評委等上臺合照留念。
賽程備案:
是否決賽根據參賽人數多少決定,報名人數超過100人則進行預復決賽。若少于100人,則只復賽、決賽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