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騁青春 話統夢想”主持人大賽策劃書
附錄2:
評分細則:
分類
評分細節
評分規定
分值
舞臺氣質
依據選手自身條件的各種數據為參照,打出綜合分
根據選手談吐修辭、舉止行為、體型姿態等情況酌情評分
30分
嗓音質量
選手聲音條件較好,普通話流利標準等方面
根據選手不同音質,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大致為30分、20分、10分、0分
30分
舞臺反映
選手能根據不同現場情況隨機應變,反應靈敏,能順利駕馭舞臺
根據選手情況酌情評分
30分
其他
服裝、佩飾搭配是否合理,有無口頭語等
根據選手情況酌情評分
10分
總評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