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愛師杯詩歌朗誦比賽”活動策劃書
附錄:
評分規則:
1. 滿分為10分;
a) 作品內容健康向上,中心明確,緊扣活動主題;(3分)
b) 自我介紹(1分)
c) 朗誦富有感染力,輔助性動作表達合理并增強了表達效果;5分)
d) 服飾大方得體,儀態自然莊重;(1分)
2. 每位參賽選手朗誦結束后,評委即亮分,工作人員進行分數統計;
3. 選手最后得分: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選手的最終得分將在下一個選手比賽結束后公布;
4. 朗誦內容:溫情或是激昂類詩歌,散文. 朗誦時間:2分鐘至4分鐘。
5. 最后成績的前三名如出現同分現象,則由評委提問形式再次評比。
6. 設有 最佳組織獎由系參賽人數和決賽個系學生晉級數綜合評分評出。其中:參賽數最多的8得分,以下依次遞減。入圍決賽最多的一次為10分,9分,8分~~。最后總分最高的系獲得最佳組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