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學校園升旗活動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國旗法》和中發〔〕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開展好我校本學期的升旗活動,請各院(部)結合本院(部)的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師生學習《國旗法》和《紅河學院關于升(降)國旗的有關規定》,讓廣大師生了解升(降)國旗的相關規定和注意事項。同時,請按如下安排和要求參加本學期的升旗活動。
一、各院(部)分周次參加升旗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周 次
值周院
周 次
值周院
學生處值班人員
第3周
人文學院
第9周
美術學院
普躍平
第4周
工學院
第10周
音樂學院
張富林
第5周
國際學院
第11周
教師教育學院
丁雪梅
第6周
理學院
第12周
數學學院
楊 躍
第7周
生命學院
第13周
體育學院
姜 斌
第8周
外國語學院
第14周
商學院
王亞軍
二、注意事項:
(一)校大學生藝術團國旗班負責升(降)旗,每周一上午7:30升旗,每周五下午17:30降旗;校大學生藝術團管樂隊負責現場演奏國歌。國旗班和管樂隊需提前20分鐘就位,要求著裝統一,隊列整齊,動作規范。
。ǘ﹨⒓由旎顒拥脑海ú浚┮园嗉墶⒛昙墳閱挝惶崆10分鐘集隊,各班班長負責考勤;對無故缺席的學生,學;蚋髟海ú浚⿲⒏鶕都t河學院關于升(降)國旗的有關規定》的相關條款給予處分。
。ㄈ┮笾抵茉海ú浚┓止軐W生工作領導、全體輔導員和班主任(家住城區的教師,交通自行解決)參加升旗儀式,負責組織紀律等各項工作。
。ㄋ模┡e行升旗儀式時,要求所有參加人員整齊列隊,面向國旗,肅立致敬并唱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