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防范工作預案
(3)報告程序及要求
a、事件發生后,在撥打110、119、120電話報警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聯校,并報告總指揮和有關成員。
b、事件發生后的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上級部門。
c、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將對有關責任人給于嚴肅處理。
(4)重大事件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類型,由總指揮確定人員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體教職員工齊心協力,聽從現場指揮的統一調遣,積極參加事故搶救、現場保護、傷員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并且及時做好上情下達工作。
(二)、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校內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安全事故案。
1、組織指揮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
總指揮由校長擔任。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及時向上級報告;負責整個事故的處置工作。
副總指揮由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擔任。職責: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救援、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等工作。組織參與學校消防、救災,以及校舍、設施、食品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的指揮現場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2、重大事故的報告程序、要求及現場保護
(1)報告程序及要求
a、重大事故發生后,在撥打110、119、120電話報警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縣教育局,并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有關成員。
b、事故發生后的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報告上級部門。
c、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將對有關責任人給于嚴肅處理。
(2)事故現場保護
重大事故發生后,在組織搶救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3、重大事故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類型,由總指揮部確定相關人員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體教職員工要齊心協力,聽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遣,積極參加事故搶救、現場保護、傷員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并且及時做好上情下達工作。
(三)、學生綜合實踐活動
1、領導小組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組成。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建立安全責任制。活動開展前,必須向聯校提出申請,經批準方能進行。
2、各年級開展活動前時,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天向學校提出申請,寫明詳細活動計劃和安全措施,經批準方可進行活動。乘車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3、建立統一的指揮調度機構。學生活動時,帶隊領導的通訊工具必須暢通,以便聯絡。如發生師生發生突發性傷害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馬上向聯校安全小組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聯校接到報告,立即向教育局報告,并做好搶救善后工作。
(四)、突發事件緊急疏散和救護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保證穩定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