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傳染病應急預案
突發性傳染病疫情撲滅后,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復生產。
2.6 社會救助
發生重大突發性傳染病疫情后,服從上級行政部門指揮,做好向疫區提供的各項救援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技術保障
3.1.1成立突發性傳染病專家委員會,成員由傳染病學、臨床醫學、流行病學、衛生管理、醫學檢驗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3.1.2 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隊伍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檢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資儲備
建立處置突發性傳染病的醫藥器械應急物資儲備。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傳染源隔離、衛生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設施。
3.2.2 經費保障
合理安排處置突發性傳染病事件所需資金,保證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開展。
3.3 培訓
感染控制科定期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醫務人員進行突發性傳染病應急處置的系統培訓,確保醫務人員撲滅疫情的應急能力。
3.4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積極參與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性傳染病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性傳染病疫情。
4 附則
4.1 本預案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4.1.1 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指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4.1.2 病原攜帶者:指感染病原體無臨床癥狀但能排出病原體的人。
4.1.3 疫點:指病原體從傳染源向周圍播散的范圍較小或者單個疫源地。
4.1.4疫區:指傳染病在人群中暴發、流行,其病原體向周圍播散時所能波及的地區。
4.1.5 消毒: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學調查:指對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狀況的分布及其決定因素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對策。
4.1.7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從事疾病預防控制活動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活動相同的單位。
4.1.8 醫療機構: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