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通用7篇)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為了確保幼兒在大型集體活動中的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提高教師防范意識和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在第一時間投入搶險救助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強化居安思危,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園領導要"帶著感情抓安全,身體力行抓安全",加大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力度,把工作措施落實到人,重點部位落實到人,督促檢查落實到人,確保師幼在活動中的人身安全。
二、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園領導小組、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園領導小組成員立即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組長:
組員:
職責:
職責:與醫院、家長聯絡,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協同處理事故部門報告情況。負責現場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現場臨時搶救,護理傷員等。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導人員車輛等。穩定家屬情緒,保障正常秩序及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后勤應急物品供應,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
三、建立申請報批制度
為了對師幼安全負責,確保我園大型集體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建立嚴格的報批制度,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活動前期準備工作
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活動,先經園領導班子研究,做出周密計劃,嚴格組織,負責人或教師帶隊,活動前要向幼兒講清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如果是園外活動,外出前,幼兒園應先派出人員對場地、設備等進行安全排查與部署,加強活動場所、安全通道、照明設施的檢查,并配備保健醫和足夠的藥品及簡單的搶救物品。
人員對外出活動路線、車輛安全狀況、活動地點周邊安全狀況等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出詳細的部署,并將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參與外出的每個領導和教師身上。執行集會、文藝表演、大型親子活動、兩操等大型活動安全預案制度。同時,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簡單的身體檢查,并將本次活動的目的、意義、活動路線、出發及返回時間通知幼兒家長。
五、現場救助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由在場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工作小組:聯絡組、報告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事故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配合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幼兒園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查清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制定進一步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阻礙事故調查。
七、防范監控
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要制定相應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對一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的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于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并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為規范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胡文濤組員:后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亞鵬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月娟組員:楊麗花、袁先雪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楊麗花
組員:吳小雪、申文麗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并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三、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37x5xx87
③打開大門(當班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后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四、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并向指揮教師匯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后,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4
佳佳幼兒園校車應急預案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10”報警;
2、上報上級領導(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立即通知受傷家長。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5
20xx年3月22日是第xx屆“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xx屆“中國水周”。為此,為進一步促進廣大師生了解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提高廣大師生的環保意識,在第xx屆“世界水日”來臨之際,結合創建鎮江市節水型學校,學校組織開展“珍惜水資源,養成好習慣”系列教育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3月21日至3月28日
二、活動安排:
1、3月21日上午晨讀時間,大隊長宣讀《節水倡議書》,號召大家節水、惜水、愛心。
2、3月22—28日,分班級開展節水活動。
一、二年級:了解節水知識,做一件節水方面有意義的事。
三、四、五年級:
學生了解自己家庭的用水情況,制作出“節水、惜水”的征文、演講、繪畫、手抄報等活動,每班上交5份。
3、各班利用班會時間觀看《節水宣傳片》。
4、各中隊根據隊員年齡特點,以“珍惜水資源,養成好習慣”,設計中隊活動方案,并實施,并將活動情況記錄在班主任活動手冊。
5、組織“學生志愿者進社區”活動,進社區、街道,開展分發節水宣傳材料,進行宣傳。
四、活動要求:
各中隊輔導員老師要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教育引導培養學生愛水、節約水、不污染水的良好習慣,鼓勵學生積極參與保護水資源的.活動。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6
為預防我園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園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杜永菊(園長)
副組長:楊俊梅
組員:司機及各班班主任
二、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同志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三、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1)由副組長楊俊梅向交警報告情況;
(2)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由各班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
(3)向教育局、縣政府報告;
(4)向校內發出指令;
(5)警戒維護,由保安劉元堂、周衛國負責,任務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等。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幼兒園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幼兒園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7
一、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胡文濤組員:后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亞鵬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月娟組員:楊麗花、袁先雪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楊麗花
組員:吳小雪、申文麗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并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三、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
③打開大門(當班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后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四、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并向指揮教師匯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為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后,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