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養老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鄉鎮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服務對象合法權益,我局特建立鄉鎮敬老院重大人員傷亡、人員失蹤、火災、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使鄉鎮敬老院工作人員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各自職責,熟悉處置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組織領導
鄉鎮敬老院負責人以下簡稱院長,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安全員為成員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的指揮調度、工作安排、決策處置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工作人員務必隨時保持通訊暢通,能夠聞訊即動。
2、工作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快速反應,臨陣不亂,快速、高效、穩妥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預案處置工作。
3、嚴格報告制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決策、早處置。
四、處置范圍
鄉鎮敬老院內的宿舍區、食堂、活動室等范圍。
五、預案措施
1、要隨時應對安全管理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2、鄉鎮敬老院一旦發生下述應急預案所指事件,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匯報。
3、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得到消息后,應迅速組織人員趕到現場展開應急救援工作,使事件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向主管部門報告。
4、工作人員要團結協作,經常檢查所轄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養老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撥打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并報告鄉政府及分管領導;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組織人員迅速疏散院民,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救治;
2.迅速向鄉政府及分管領導匯報;
3.做好所使用的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食品藥監等部門檢驗。如果食用服務中心外的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檢驗、調查;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單;
5.做好親屬的思想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生有人觸電應馬上趕到現場并切斷電源;
2.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傷者,應用絕緣物體挑開線頭;
3.立即進行人工急救,并通知醫務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或送醫院急救;
4.及時向鄉政府及相關領導匯報;
5.查明事故原因并有記錄。
四、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院長之間或院長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吵、斗毆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如有敬老院以外的人員介入,應先將外來人員勸離到院外。如事態嚴重及時報110處理;
2.制止原則:保護院民的人身安全,勸阻雙方停手、住口。將爭吵或斗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有傷員則先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3.情況嚴重的應迅速報告鄉政府及相關領導,由政府指派相關人員協商調解;
4.管理人員在制止爭吵、斗毆雙方時,切勿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勸;
5.管理人員負責查清事件原因并記錄,必要時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五、老人急癥或跌倒的處理預案
1.最快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判斷院民的實際狀態,做第一時間的救護和保護,避免院民受到二次傷害;
2.通知院務人員趕赴現場,視情況緊急處理;
3.通知院民家屬;
4.若情況危急,迅速撥打急救電話120;
5.及時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如有自身原因,應及時改進,避免造成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6.向鄉政府及相關領導匯報情況。
六、其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鄉政府及相關領導匯報;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作好相關材料以備取證;
4.通知受傷者家屬;
5.妥善處理事故。
養老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 2號),努力減少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建設部備案。
為提高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職能,制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我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我國境內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設部對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部長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建設部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辦公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城市建設司和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等,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協調地方建立完善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為地方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廳長(主任)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3、地(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4、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地區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