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場所人員疏散應急演練方案(精選3篇)
密集場所人員疏散應急演練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今年11月9日是我國第XX個消防宣傳日,11月也是我省第一個法定消防安全月。為了進一步強化師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以達到在發生火警火災時,能有序、迅速的引導學生安全疏散,并且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抗擊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特制訂三中心小學消防宣傳和應急演練活動方案。
二、活動組織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活動內容
1、11月份學校各中隊出一期消防宣傳專欄,學校組織評比。
2、第11周周一國旗下講話和周四紅領巾廣播內容為消防宣傳。
3、各班利用晨會和班隊活動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課。
4、11月9日11時9分開始舉行全校性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活動。
5、指導學生閱讀《安全讀本》,重點學習消防安全方面的內容。
6、組織五年級學生參加法制書畫、手抄報比賽。
四、演練安排
(一)時間:xx年11月9日(周三)上午第三節課11時9分。
(二)地點:教室和操場
(三)步驟:
1、總指揮發布演練開始,廣播室發出警報聲。
2、教職工聽到警報立即到達各自工作崗位。
3、各班班主任指導學生依次排好隊,彎腰大步行走,不得沖跑,同時用手帕或衣袖等捂住口鼻,在走廊及樓梯按順序和線路撤出(廣播告誡學生:請大家不要慌張,聽從各班班主任老師的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疏散,注意用手帕或衣袖捂住口鼻,彎著腰撤離火災現場。)
4、樓層疏散老師要在前—個班撤完后向下一個班下達撤離指令,不出現間隔,并控制合理密度,防止在走廊樓梯口等部位發生擁擠現象。
5、緊急救護組任務:醫務室門口(設定場景)集合待命,準備好救護器材。對受到驚嚇、產生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對于受傷學生及時送往急救處(預設場景)。
6、學生到達集合點后,由各班班主任清點人數(應到數和實到數),及時上報。
7、宣布消防應急疏散演練結束。
(四)演練注意事項
1、全體師生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要積極投入到此次演練活動中。
2、全體教師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逃生演練活動,各班主任和組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證每位學生安全、有序地逃生。嚴格按照疏散順序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樓,不能搶先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踐踏事故。
3、在逃生過程中,學生應該彎腰大步行走,不得沖跑。
4、在開展演練之前,班主任必須向學生講清楚撤離路線,并親自帶領學生進行演練,確保萬無一失。
5、演練結束后,各班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珍愛生命教育。尤其加強學生科學逃生和使用滅火器的教育(忌平時隨意玩弄學校滅火器)。
(五)人員安排
各班:正、副班主任(2人)
四樓樓梯:(西)(東)
三樓樓梯:(西)(東)
二樓樓梯:(西)(東)
一樓樓梯:(西)(東)
南樓三樓:
攝影:
廣播:
操場:
(六)疏散線路(各班兩路縱隊)
一2、一1→北廳東側→雕塑東側→校門口
一3、一4、四1→北廳西側→雕塑西側→校門口
二1、二2、二3→東樓梯→東廳北側→籃球場東面
四3、四2、二4→西樓梯→北廳西側→雕塑西側→校門口
六1、六2、六3、六4→南樓梯→東廳南側→籃球場
五3、五1→西樓梯→東廳南側→籃球場
三1、三2、三3→東樓梯→東廳北側→籃球場
五2、三4→西樓梯→東廳南側→籃球場
密集場所人員疏散應急演練方案 篇2
一、演練目的
預設在學校教學樓突發火災的情況下,讓全校師生熟悉教學樓逃生路線,以達到有序、迅速的引導學生安全疏散的目的,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通過本次緊急疏散演習,在全體師生中進一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師生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范自救能力和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二、演練時間
三、演練地點
由教學樓各教室到達學校大操場。
四、演練信號
開始疏散信號以緊急集合哨音、廣播為準。
五、演練指揮
1.總指揮:。副總指揮:。
職責:負責疏散安全管理總調度。
2.教學區總負責:
前教學區:。
后教學區:。
職責:各自負責本區的安全管理調度,聽取本學區各年級行政負責人的`匯報,并向總指揮報告。
3.各年級組負責人:。
職責:
1.各自負責本年級的安全管理調度;
2.在總指揮下達緊急疏散令后盡快到負責年級協助、維護秩序,特別關注樓梯口的秩序;
3.在學生進入目的地后聽取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人數的匯報,并向本教學區負責人匯報學區內各年級學生疏散情況。
4.各班級負責人:正副班主任。
班主任職責:
1.演習前向學生講清演習疏散要求和路線;
2.在演習開始時第一時間到達所在班級;
3.聽到疏散信號后,立即組織本班學生向目的地疏散。
4.學生到達目的地后,清點人數,并向本年級組負責的行政領導匯報疏散情況。
5:在演習開始前到達所在班級,協助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有序向目的地疏散,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
密集場所人員疏散應急演練方案 篇3
校(園)建筑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筑事故后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筑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筑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預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預案適合于校內突發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于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
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筑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筑安全教育工作。
1、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筑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鑒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筑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局部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并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程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后,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通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于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盡可能朝里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并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6、及時準備車輛
(2)及時報告,及時搶救,減小危害
如發生實驗室傷害事故
1實驗室教師應當針對事故原因立即對受傷學生實施緊急救護,必要時送醫院治療。事故現場常見的意外傷害有:誤服危險化學品,呼吸道中毒、急性皮膚吸收、割傷、燙傷和燒傷、化學燒傷、眼睛灼傷、炸傷等,各學校要在平時加強各種意外傷害的緊急救護知識培訓。
2學校應當保護現場,及時調查事故原因。
(3)大型活動緊急疏散應急程序啟動
如突發事故災難,夜間大型活動中停電,突發自然災害等。
1、報警和申請援救的同時,應急總指揮授權指揮發布疏散命令和確定疏路線。
2疏散廣播:“請注意,這是緊急疏散廣播,請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沿指定路線撤離。”
3、疏散路線:
(1)就近撤離原則,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最短的通道撤離。
(2)疏散引導小組按就近撤離的原則引導人員分流;警戒保衛小組建立警戒區域,阻止無關人員進入。
(3)因場內_造成場內人員進出受阻的,現場指揮和疏散小組按應急預案的有關方案引導場內人員從既定路線和通道撤離現場。
1、通道管理
2、現場指揮應視情況確定現場各備用通道、備用門是否開啟。
3、警戒保衛組織人員確保應急部門車輛進出暢通。
4、求助小組配合外援求助部門實施救護。
五、應急預案的終止
應急指揮視情況判斷事故排除、險情結束、隱患清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由應急總指揮決定。應急預案終止后,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向上級部門出書面報告。對導致事故發生的相關人員及接到發生重大建筑事故緊急報告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造成更損失的人員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