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銀行貸款合同(通用26篇)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雙方代表經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聯系和安排約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經營開發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貸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貸款成功到達甲方賬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萬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銀行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
公司向銀行貸款合同
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_號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
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_號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以下稱“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批準和授權,“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簽署并履行本合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于“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后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第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第三章貸款的提取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請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提取本“貸款”,應事先向“貸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確定的提款通知書及貸款人要求的有關文件、材料,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6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提款,“貸款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所有“貸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第一筆提款以后各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3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相應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間內,“借款人”未辦理提款手續,“貸款人”有權取消該筆“貸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同意,提款計劃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聲明與承諾
第十三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借款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借款人”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權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隱瞞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發生了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與其他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重大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重大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與“借款人”有關的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6.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四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承諾并保證,“借款人”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貸款人”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有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每季度向“貸款人”報送一次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項目”的執行和“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充分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開立專用于上述“項目合同”資金收付的專門賬戶,該賬戶中的資金應專款專用。
(五)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減少注冊資本、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調整的行為,均應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與外商、港澳臺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
2.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5.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六)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債務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七)在法定期限內或“貸款人”要求的期限內,“借款人”應及時辦理與“項目”有關的登記手續,并向“貸款人”提供登記文件復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辦理。
(九)“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或“項目合同”有關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兌匯票等)存放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處。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任何情形,則“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東分配股息或紅利。
(十一)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違約事件,“借款人”應在得知該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時3日內立即通知“貸款人”,并對所發生的違約事件采取合理、及時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參與
第十五條
為了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貸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銀行作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代理行(以下稱“代理行”)。“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經“貸款人”總行授權,“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除應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外,還應受“委托代理協議”的約束如“委托代理協議”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將委托“代理行”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撥付、監督“貸款”的使用和“項目合同”的執行,以及將“借款人”的出口結匯資金及時劃付至專門賬戶,用于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六章貸款的償還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嚴格按還款計劃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情況外,“借款人”如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對于任何提前償還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應確保“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應專項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項目合同”項下的貨款,應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二條
如“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兩個月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展期申請和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同意該“貸款”展期的證明文件)。經“貸款人”審查后,如“貸款人”批準“貸款”展期,“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定“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按“貸款人”要求填寫匯款單據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
第七章擔保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采用如下擔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險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有關的設備、建設工程、出口貨物貨物運輸以及“項目”運營期間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應將或安排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償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單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承保人索賠。由于沒有及時通知或及時索賠或未履行保險單項下義務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保險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情況決定保險賠款是否可以繼續用于“貸款”支持的“項目”或貿易;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貸款”本息不構成對“借款人”應償付債務的免除。
第九章違約事件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提取“貸款”。
(四)“借款人”違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約定的對“借款人”的有關規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或擔保人在有關擔保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六)“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了在本合同或有關擔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或保證。
(七)“借款人”自籌資金未及時到位。
(八)“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后。
(九)“項目”產品質量被認定為不符合“項目合同”規定的標準。
(十)“借款人”在其為一方的其他合同項下嚴重違約。
(十一)“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十二)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抵押物或質物貶值、毀損或滅失。
(十三)“借款人”或擔保人被合并、分立或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未能做出令“貸款人”滿意的償還安排或債務重組。
(十四)“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
(十五)“借款人”未將以下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
1.其“項目合同”的重大變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3.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貸款人”看來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能力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生,由“貸款人”作出判斷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生后,“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三)宣布所有已發放的“貨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貸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
(五)從“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銀行境內外的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實施或實現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一)對所有逾期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二)對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挪用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第十章合同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貸款人”雙方共同簽署并加蓋各自公章后,按約定條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或司法原因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轉讓和權利放棄
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三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等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并不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的承擔。
第十二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訴訟應在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上述規定并不影響“貸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選擇在其他任何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條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書格式及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還清后自動失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擔保人和代理行各執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________銀行
_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
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3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傳真:
郵政編碼:
受托貸款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 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 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 .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 息 計算,按 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 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 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賬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擔保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5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
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
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
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
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開立于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開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于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
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
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
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
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8
_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并委托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后生效并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______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三、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四、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五、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七、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八、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二、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為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萬元;
(2)年月日,提款萬元;
(3)年月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開立于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7.3.2開立于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于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險、險、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為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年月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為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2
茲證明系本單位職工(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歲,工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現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已獲得_________________職稱,月收入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情況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人事(勞資)部門公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3
甲方(被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乙方(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 銀行與 銀行貸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 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 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后,應付違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四,甲方訂車后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后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為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 % 收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4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余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托人規定調整為____。
三、貸款展期后,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后,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5
借款單位:(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用于.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貸款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借款方的擔保單位是,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1份;副本份,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單位:(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6
借款人 (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為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并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
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7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8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元。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
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
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
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方擔保
借款單位(人)(章)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貸款方 公證單位
貸款單位:(章) 公證機關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19
借款人(全稱):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種類:流動資金貸款
2、借款用途:經營投產
3、借款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
4、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見下表: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六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 方各執 份,自 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借款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代表經認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銀行聯系和安排約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經營開發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貸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系。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貸款成功到達甲方賬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萬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銀行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合同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1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_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系本單位職工(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歲,工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現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已獲得_________________職稱,月收入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情況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人事(勞資)部門公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
為了使 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 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
本保證人對 公路項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 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年 月 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3
一、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三、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四、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五、還款方式以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六、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八、貸款擔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保或(并)由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十一、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后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4
鑒于___________公司經營范圍的拓展。因此,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召開董事會會議。本次會議于召開會議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董事,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以及會議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會議,全體董事均已到會。
董事會經審議一致同意通過決議如下:
一、董事會同意向___________銀行申請借款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
二、授權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與___________銀行簽署相關合同和相關文書。
___________公司
董事會成員(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5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銀行貸款合同 篇26
甲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 銀行與 銀行貸款一事,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 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 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后,應付違約保證金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訂車后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后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為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后,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_____% 收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