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入職協議書(通用3篇)
銀行員工入職協議書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 ( 職位) 。
二、試用時間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三、如在第一周培訓期終止試用,無工資;超過一周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結算,無餐費補助。
四、乙方的轉正薪資為底薪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提成為20%此按照公司的制度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0日前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九、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十、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十一、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三、在職期間,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一周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 ·1·
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四、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五、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泄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七、本協期滿,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十八、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銀行員工入職協議書 篇2
入職人簡 況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
入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入職部門:________崗位:________
擔保人簡 況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 簽 署擔 保 書本人擔保____________同志到____________公司工作,特作以下擔保:
1、擔保該同志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屬實,不存在虛假不實之處。
2、擔保該同志在公司工作期間遵紀守法,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服從工作分配。
3、該同志在公司上班期間,如有不能勝任工作,違反公司的規定或法律被公司辭退時或是離職辭職時,本人保證負責督促其將公司所發物品以及欠款歸還公司,協助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
4、該同志在智聯公司上班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損失按規定需要進行賠償的,保證督促其進行賠償。
5、被擔保人如因以上事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擔保人愿意承擔相關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員工入職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部。
二、聘任時間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入職。
三、試用期薪資為元/月。如在第一周終止試用,薪資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費;超過一周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算,扣除餐費。
四、乙方的薪資為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獎金則依據個人表現,按照公司的獎勵制度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則做順延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可享受多項福利待遇(見附件一)。
七、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八、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每月出全勤可獲100元全勤獎勵!
九、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合理調整。
十、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一、甲方每月轉出乙方10%的薪資作為留存薪資,該部分薪資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協議期滿后的第一個月全額返還。
十二、在職期間,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三個月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三、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十四、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泄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六、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吧、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夜不歸宿……)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十七、本協議期滿前的一個月之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新一年度的聘用協議。十八、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