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協議(精選3篇)
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自愿在甲方開立對公外匯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甲方向乙方提供賬戶項下相關服務,及時、準確地辦理乙方委托的相關業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法律法規制度使用賬戶及辦理相關業務,不得利用賬戶從事偷逃稅款、逃廢債務、逃匯套匯、套取現金、違規收付匯及結匯、洗錢等違法行為,不得出借、串用、轉讓賬戶,不得利用賬戶代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收付、保存或者轉讓外匯,不得將單位外匯以個人名義私存。
第五條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開戶材料真實、完整、合規,同意甲方視情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核實。
第六條乙方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的收支范圍、期限和限額,管理和使用賬戶。
第七條開戶材料發生變更時,乙方應主動于有關事項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明申請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內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的約定日期為準。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從其賬戶直接扣劃有關款項、稅款和費用(如銀行借款、利息、利息稅、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收費標準按照甲方公布或雙方協議執行。
第九條乙方應及時(至少每月一次)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賬務,如有不符應及時向甲方查詢,若自收到甲方發送對賬單之日起10天內未回復甲方,視同乙方核對賬務無誤。
第十條乙方關閉賬戶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主動與甲方核對賬戶余額,乙方尚未清償其與甲方任何已有或或有的債務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關閉賬戶的申請。
第十一條乙方開立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申請開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名稱一致。
第十二條如乙方簽發的支付憑證的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甲方有權拒絕執行該支付指令,對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在辦理乙方委托的賬戶項下的業務過程中,如發生甲方原因造成的差錯,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對于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導致的任何延誤、中斷或暫時中止而使乙方所遭受的任何遲延、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應依法保障乙方的資金安全,在受理乙方委托的相關業務時,應認真審核支付憑證上的簽章與乙方預留銀行簽章相符后才能受理。
預留銀行簽章由乙方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及被授權簽字人的簽名或蓋章組成。預留銀行簽章應與開戶名稱一致。被授權簽字人應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預留銀行簽章如有支付條件限制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聲明。
第十六條除非甲乙雙方另有協議,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任何情況下不得透支。
第十七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的賬戶信息保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另有規定或經乙方授權外,甲方應拒絕任何機構或個人查詢乙方的賬戶信息及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甲方應定期將賬戶對賬單按與乙方約定的方式送達乙方,約定方式包括乙方來甲方處領取、甲方郵寄給乙方等。
第十九條甲方保留修改賬戶條件的權力。如修改賬戶條件(包括收費標準等),甲方應提前七天對外公布或通知乙方。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時主動關閉或撤銷賬戶,但應在關閉或撤銷賬戶后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留對規定賬戶關系的條文進行修改的權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于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存續期間有效,如賬戶關閉或撤銷,自正式關閉或撤銷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約束。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協議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中國銀行對公外匯賬戶管理協議 篇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________(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________(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______%。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后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后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后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____日(含___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____日。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第二年及以后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后,將交費憑證復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乙方,并負責監督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戶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戶戶名
為:,賬戶號為:;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元,住宿費人民幣元,生活費人民幣元;
(二)按學年發放:
1.____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____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3.____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4.____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5.____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借款償還
二、甲方畢業后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后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后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于甲方進入還款期后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為:,賬戶號
為:。
二、甲方因賬戶余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戶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賬戶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戶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____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后,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并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戶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
款明確的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托,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托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后,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并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后,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系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并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后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后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系方式通知貸款人;
4.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時;
6.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并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特別提示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攻讀專業聯系人姓名: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母親姓名: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