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精選31篇)
勞動合同 篇1
員工號: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A )。
A.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后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后工資額為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執行公司制度規定的績效提存等,共計元。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元人民幣)。
(三)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
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系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并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時,應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并以該復診結果為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后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復或原保險賬戶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于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于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后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戶籍、學歷、住所等相關信息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戶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系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并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系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乙方不得以自已或配偶或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乙方配偶或子女也不得在此類公司中就業,乙方自己不得與其它公司或經濟實體形成勞動關系。如發生上述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三十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后,視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條件成就,無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并由乙方承擔
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2)甲方如果效益良好,年終發給乙方的各種獎勵(物資或現金或期權),僅作為甲方對乙方的一種特殊福利,不作為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并限于當年有效。
3)本企業合同期滿停業、轉讓、注銷時,乙方任何待遇不變,按勞動法規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或協商發社保補貼)均不變,應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十日內拒絕上崗的公司不付任何勞動補償(包括從前連續工齡)。
4)簽訂本合同前,存在的事實法律關系,雙方自愿協商終止,沒有其它任何爭議。
5)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回公司的手冊、鑰匙、工作牌等, 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份工資、其他報酬及報銷費用,已抵充乙方付甲方的任何數額的財、物。
6)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用工準備,如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單方面解除協議的,將賠償甲方崗前培訓費 元及其對甲方用工造成的相應損失費用。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證機關(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職務: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此合同。
一。勞動合同限期
第一條本合同限期 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醫院醫療服務(醫生,護士) 工作。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 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平均周,日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部分,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配備必要的'治療和診斷器械,建立健全 工作流程,工作規范和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 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月薪工資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第十條甲方發薪日期為次月10—15日,確因資金困難需要延期支付工資的,可延期在 30日內支付。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加班費等。除加班費外其他綜合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按甲方有關工資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同時下浮。在經濟困難, 工作任務不足的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 生活費標準。(醫療機構也可有提成制等其他工資分配方式)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一個 月。患重病或絕癥者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 過12個月。醫療期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以及死亡喪葬費,參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工傷經過醫 療終結后,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尚能工作的,由甲方分配適當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婚假,產假,喪假等有薪假期。婚假為7天,晚婚者15天,產假90天,喪假3天。假期工資按甲方工資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址:
聯系電話:
使用說明
一、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需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須具備法人授權委托書的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 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作制的,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五、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須使用藍黑、炭素墨水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貴陽市勞動保障咨詢熱線:12333
貴陽勞動保障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 工作,其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月至少休息2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 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以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并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基本工資標準計發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五)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
八、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但占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時,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一、解除與仲裁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甲方經民主程序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乙方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后,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征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勞動關系的,經雙方協商并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五)合同期限內,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服務期,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屬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竟業限制條款,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關系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該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及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3、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定機構(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經濟類型:個體經營 性別:
地址: 年齡:
戶口所在地:
電話: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甲方公司的管理規定與實際生產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考評的相關規定
1.1、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
1.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撤職、降級、降薪等獎懲。
1.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營運手冊》的內容及其他規章制度。
1.4、乙方確保在與甲方簽署勞動合同前,與原工作單位已脫離工作關系并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保密條款
2.1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于(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
(2)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文字資料、管理制度、表格、單證、工作標準、工作程序、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其他雙方本著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
2.2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秘密。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與公司任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開的有商業價值的資料;
(4)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5)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6)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7)乙方離職時,應當移交屬于甲方的資料和財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并履行相關工作交接手續。
2.3因乙方的違約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2)未經甲方同意和認可,在職期間自營與甲方相同的業務或在其他與甲方業務相同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3)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乙方職位、崗位、工作地點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或安排。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像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3.2因乙方不同意續訂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3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而持有或保管的財務(包括不但不限于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任何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備設施、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得到甲方確認后正式辦理離職結算手續;若工作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余未結算的所用工資和相關經濟補償,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未結算部分工資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違約責任
4.1乙方應在勞動合同期內及合同期滿后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并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
4.2除《勞動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駕駛培訓、專業培訓等費用;
(3)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4)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免責聲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視為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如因乙方原因與原單位產生法律糾紛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處罰與賠償
6.1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理
6.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過錯造成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責任。
7、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8、本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訂引勞動協議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向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
現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______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_______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_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____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第一、“勞動關系”的定義以及“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明確。
國家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主要是為了規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法雖然規定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無論在勞動法中,還是在本法中,我們均無法找到“勞動關系”的定義。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法對用人單位的范圍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對于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因此,司法實踐中廣泛存在爭議的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等認定與區別問題,并不太可能因為本法的頒布實施而得到解決。比如:保險營銷人員與保險公司的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大學生能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些問題將繼續存在爭議。這不能不說是本法的一個缺陷。
第二、沒有明確全日制工資結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條規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但是,對于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勞動法》早就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在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還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還有次月29日才發放的。至于具體到次月的哪一天發放才屬不合法,法律并無明確規定。由于用人單位又實實在在是按月發放工資,似乎也很難認定用人單位違法。但是,這樣種做法的.結果是勞動者總有一定期限的工資無法及時領取,而且延后發放的期限越長,勞動者被留存在用人單位的工資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亟待有關部門規范,以防止用人單位延長發放工資的周期。否則,用人單位將利用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漏洞,在勞動合同中將發放工資的時間近可能地延后,這將嚴重影響勞動者及時領取工資和辭職的自由權。
第三、試用期工資的標準不明確。
對試用期進行規范,是本法的一大特點,也廣受好評,但筆者不以為然。本法第20條規定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規定,但是該規定仍然不明確,存在嚴重的漏洞。
本條規定了試用期的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還有一種理解最低檔工資沒有80%的限制,說明這里的表達有歧異)
但是,其中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第四、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筆者認為這一規定過于絕對。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也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定明顯不合理。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新的糾紛。
勞動合同 篇6
致: 公司
貴公司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要求聲明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為聲明人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但本人因個人原因不愿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愿貴公司為聲明人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為明確責任,本人特別聲明:本人自愿放棄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愿放棄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擔放棄上述權利的'法律責任,本人也充分理解本聲明書的風險,本聲明書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欺詐、被脅迫、被隱瞞的情況,本人也不會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申請撤銷本聲明書或單方宣布本聲明書無效。
聲明人:
身份號碼: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三、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四、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xx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第五十二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筑業、采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業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聽取工會、企業方面代表以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七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 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合同 篇8
題材:反映勞動保障和民工工資的小品劇本
人物(按出場順序):
劉老板,大名劉小根,外號劉大款,某工地老板
劉蠻、劉老幺,民工
張干部,勞動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眾民工演員若干
【客運中心候車大廳,劉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進入】
劉老板(放下皮箱):還好還好,春眠不覺曉,算我來得早,少睡一告覺,問題解決了。(抹汗)老子連夜連晚從貴陽坐火車到重慶,又跟斗撲趴的打的回來,為的就是要趕在劉蠻他們之前。嗯,還好,大廳里還沒得幾個人,劉蠻他們還沒來。嘿嘿,我在椅子那邊去躲倒,等他們一進來,我就給他們發紅包,給他們一個驚喜。(一高靠背的條絲椅,背向舞臺,劉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條絲椅上)
【劉蠻、劉老幺上】
劉蠻:咦,老幺,你看,說好的6點鐘,在客運中心大廳兌現,然后大家好回家過年。你看,人影子都沒得一個得,有個鬼呀!
劉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還差幾分鐘打6點。
劉蠻:那我們等等看。不怕時間走得慢,就怕他龜兒子來不倒。
劉老幺:豆頭,他娃扯謊日白搞慣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曉得這個大款啷個就工資都放不出來。
劉蠻:嘿,今天他要是還是在忽悠我們的話,管他是不是老鄉,非把他拉到勞動保障局、或者區政府去說聊齋。(附耳輕語)告訴你,我已經給勞動保障局打了電話,喊他們來人來督到,今天他劉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脫。(大聲)他不羅教,我也不認黃,
劉老幺:對,鄉里鄉親,拖欠工資,過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臉,他不羅教,我們也不認黃。
【劉老板躡手躡腳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開二人】
劉老板:不認黃?真的不認黃?
劉蠻、劉老幺:劉大款?駭老子一跳。
劉老幺:你什么時候來的?
劉蠻:錢呢?
劉老板:嘿嘿,沒借到。
劉蠻(跳起來):啥子咦?沒借倒?
劉老幺(提起拳頭):沒借到?
劉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親不親,家鄉人,都是一個彎子頭的,動不動就揮砣兒,傷感情噻!錢各嘛,錢各嘛,不要為錢傷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錢給你們變出來。
劉蠻、劉老幺(看劉老板身上身邊,找錢袋):錢呢?錢呢?
劉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僅僅是欠你們兩個的工資要兌現,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資,今天都統統兌現。(向椅子方向喊一聲)變。(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這是我專門跑到貴陽,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貸了三十萬,連夜連晚拿回來把拖欠大家的工資兌現。(驕傲的表情)你們看,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蠻:真的?你劉大款今天終于耿直了一回。
劉老幺:劉大款都說話算話了?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老板:不信?打開看。(面向舞臺,叨煙)
劉蠻、劉老幺(在劉大款身后蹲下,慢慢開箱。從箱子里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臉色驟變):劉大款!
劉老板(一翻眼睛):怎樣啦?
劉蠻、劉老幺(憤怒地):你,你!
劉老板(仍背對著劉蠻、劉老幺):我怎么啦?
劉蠻、劉老幺(跳起來抓起劉老板就打):叫你騙,叫你騙!
劉老板(雙手護頭,繞臺逃跑,哇哇叫):為啥打我,為啥打我?
劉蠻:你拿些報紙來騙我,還說是錢。
劉老幺:你扯謊日白,也太過份了!
劉老板(驚訝):啥子咦?報紙?
劉蠻:你自己看。
劉老板(奔到皮箱邊,邊看邊翻,把皮箱翻了個底朝天,吃驚,大呼):錢呢,錢呢,我的錢呢?怎么變成報紙啦?!(大呼,大叫,大哭)
【勞動保障局張干部上】
張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劉蠻、劉老幺(迎上張干部):張干部。
劉老板(自顧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錢呢?我的錢呢?
劉蠻:哼,張干部,劉大款又在耍鬼花樣。
劉老幺:我覺得也是。這一個多月來,工資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為上逃跑計、辦公室空城計、鄉親悲情攻心計,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計喲!
劉蠻:苦肉計,苦肉計。
劉老幺:對,是苦肉計。提個皮箱,裝些報紙,然后說錢被偷了,這樣就又可以拖了。
劉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張干部:劉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訴你,昨天勞動保障局接到你們公司120名民工舉報,說你違反勞動合同,拖欠民工工資,今天我受局長委托,是專門來處理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則的話,我要協助民工,對你展開行政訴訟。
劉蠻、劉老幺:對,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馳寶馬也封了!
劉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張干部,劉蠻哥,劉老幺,我是真的`把錢帶來了哇,怎么就變成報紙了呢?
張干部:劉老板,你起來,好好說,是怎么回事?
劉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貴陽我舅子那里把三十萬現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車往江津趕。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著都沒眨眼。咋子就變成沒了呢?我的身份證,造好的民工工資領取名冊,都在里面的呀!
劉老幺:你沒上廁所?
劉老板:上廁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劉蠻:是不是被賊二哥吊了坨喲?
劉老板:沒有哇,我沒看見賊二哥。
張干部:賊二哥臉上又沒寫字。我問你,你在真的一直盯著皮箱的?
劉老板:是呀,眼都沒有眨,這是民工們的工資,也是我的救命錢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張干部:真的一夜沒有合眼?
劉老板:我,我,(努力回憶),應該沒有合眼吧!
張干部:到底是合了眼,還是沒合眼?
劉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時候,就是剛才下車前,好像著迷過去了一哈哈兒,列車員過來拉醒我,說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車。
張干部:著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兒。劉老板呀劉老板,你咋個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錢,天亮把尿流了。
劉蠻(面向張干部,焦急):現在怎么辦?
劉老幺:現在怎么辦?
劉蠻:我家房子漏了兩個月了,就等著我拿工資回去修房子。這下子我兩手空空,怎么有臉回家過年喲!
劉老幺:我娘在大坪醫院住起,等著我拿去動手術,劉大款啊,你這整起,我拿啥子錢去救我娘的命啊!
劉蠻:其它民工弟兄一會兒也要趕來,大家都等著你劉大款,我看你怎么辦?劉大款,劉大款,你害人不淺!
劉老板(抱著頭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錢哪,我的錢哪,是哪個短命鬼,這樣傷天害理。我該怎么辦!我該怎么辦?
張干部:別怨了。劉老板,你現你想想,還有沒有什么辦法?一會兒百多號民工圍過來,這事情鬧大了,可怎么收拾。
劉蠻:對,弟兄們都說,今天要是拿不到錢,他們就要報警了,就要逮你去區政府見官論理。
張干部:這事情鬧大了,劉老板,你可以承擔后果喲!
劉老板(哭喪著臉):張干部,你讓我想想,你讓我想想,你幫我想想辦法嘛。我真的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哪!為了弟兄們的工資,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終,材料錢、稅費錢、租金錢,都要繳,現在銀根又緊,貸款也貸不出來,我難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幫我借到30萬來先把弟兄們的工資錢付了大家好回家過年,沒想到半路又被偷兒賊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劉蠻:還哭,你看,弟兄們都來了。
【涌上幾個民工】
民工們(圍在劉老板、張干部周圍,嚷):給錢,給錢!
【此時響起警車警報聲,警車停車聲。大家睜大眼睛做觀望樣】
劉蠻:警察來了。
劉老幺:劉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脫。
【一男警察急速上場】
男警:請問,誰叫劉小根。
劉蠻、劉老幺(相視、與民工們互視,疑問):誰叫劉小根?
劉老板(害怕,畏畏縮縮地):我,我,我就是。
劉蠻:我們只知道他叫劉大款,不曉得劉大款原來大名叫劉小根。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月;
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________年崗位津貼為 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
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
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
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火鍋店)
乙方:(乙方兩人,為夫妻關系)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如下用工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壹年,從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止,本合同一年一簽訂。
二、乙方的工作職責及要求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與安排;
(二)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客人和工作人員準時進餐;
(三)乙方負責做好甲方采辦菜蔬食品的貯存保管,保證食品清潔、衛生、新鮮、無腐爛;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確保食堂物質、財產不受損失;
(五)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自覺服從管理;
(六)后堂員工要互相幫助、不得吵架、酗酒、吸煙等。
三、工資發放:乙方工資由基礎工資和獎金構成。
1、乙方為夫妻雙方兩人,一年兩人工資共為65000元(大寫:陸萬伍仟元整)。
2、甲方每月發放乙方(夫妻兩人)基本工資3000元,每月1號發放。剩余工資在本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獎金:一年獎金為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夫妻兩人共5000元)
1、合同期內,若乙方在不影響正常上班的情況下可以向甲方請假;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終止合同,乙方只拿當月工資,甲方則不向乙方發放任何獎金。
五、獎金發放條件
1、后堂衛生、上班穿著工作服、保證菜品的質量;
2、乙方負責后堂配菜、包肉、擇菜、熬湯、配鍋子。
3、下班前開菜單、保證所有櫥柜、案板、下水槽、墻壁包括所有鍋灶用具的衛生清潔。
4、乙方保證員工宿舍的衛生、天然氣、水、暖、電的安全使用。
六、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等,對乙方給予如下處罰:
1、未按合同約定,擅自離崗,造成客人或工作人員誤餐,連續違反10次,扣除獎金;
2、因乙方責任致進餐者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1
勞動合同(樣式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滿合格的,甲方應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作),并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第五條?勞動_____、_____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社會_____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_____及其他社會_____。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_____、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采取_____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夠應依法支付死亡喪葬補助、乙方所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及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對甲方生產經營有特殊貢獻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晉升或物質上的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其他錯誤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愿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愿意協商一致,簽訂本用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試用期滿后,即轉為甲方正式員工。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才能辦理續簽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______工作崗位,工作地點_______。
(2)乙方在工作中要按工作崗位的要求,按質按量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同意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作出臨時性調整和崗位安排。
第三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酒店的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承擔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即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_______元/月,與營業額掛鉤,以酒店的每月盈虧保本點為基準作為考核指標。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3)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崗位工資+績效質量工資)等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4)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1)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每周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休息_______天。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應按酒店《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對績效工作的考核安排或調動乙方的工作。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員工教育和培訓
(1)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2)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秘密信息。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_______天工資代替通知。
2、試用期滿后,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于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并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雙方平等協商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合同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13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不超過八小時),每周 (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采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____
乙方(簽)____
鑒證人(簽)____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15
內容摘要:勞動關系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正因為如此,我國非常注重有關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的制定。繼《勞動法》制定和實施之后,我國又適時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專門調整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法》的內容體系比較完整,符合我國現階段勞動關系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的需要。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系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與完善。作為選題,對《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與實踐之缺陷剖析,并嘗試就如何完善《勞動合同法》提出一些有益的見解。
關鍵字:勞動合同法;缺陷;完善
一、引言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勞動關系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的主體發生了改變,計劃經濟時期國家主導型的勞動關系已經不再適應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系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可以說,《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一方面是為了。廢舊。,即廢除之前勞動力市場中的不正當行為和勞動合同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另一方面是為了。立新。,即重建勞資雙方博弈的新秩序。
從總體上看,《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既順應了勞動力市場形勢的變化,也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勞動合同法》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發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同時,開始注
重對勞動力市場進行法律規制。
然而,由于《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時間不長,盡管學界對《勞動合同法》的研討充滿了熱情,但迄今為止,專門研究《勞動合同法》的論著并不多見。因此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為切入點,分析我國現有《勞動合同法》的部分不足之處,并試圖提出改進建議。從而,提高我國對勞動關系的法律保障,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提高勞動效率,提高企業的收益,提高勞動者的收益,促進國內消費水平的提高,帶動企業的長遠發展,達到勞動者與企業雙臝的目的。
(二)內容安排
本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闡釋《勞動合同法》的基本理論。首先論述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其次,闡釋了《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最后,闡述了《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第二部分,主要剖析了《勞動合同法》所存在的缺陷,客觀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履行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著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解除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也存在著問題;《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務派遣之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同樣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而存在諸多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者本身的原因,也有勞動關系本身的復雜多變方面的原因。
第三部分,主要針對第二部分所列缺陷,就如何完善我國《勞動合同法》提出自己的見解。具體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應當適應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勞動關系的需要,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勞動者集體談判權、勞務派遣等方面逐一進行完善。
二、《勞動合同法》基本理論
(一)《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
任何法律的出臺,都是為了適應一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調整某種特定的社會關系而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就是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中國國內的經濟體制改革這一特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而制定實施的。
經濟全球化無疑推動了全球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也無疑將資本主義中的資本和勞動的矛盾推向了全世界。資本和勞動的矛盾具體來說就是,生產資料被私人占有,即社會大部分的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里,他們通過各種方式榨取勞動者的剩余價值。因此導致了社會的兩級分化和勞資沖突。而經濟全球化,則將這種沖突推向了全球,導致世界范圍內的兩級分化、強資本弱勞工的格局日趨明顯,勞資沖突等社會矛盾不斷加劇。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矛盾和沖突,我國才適時出臺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關系作為國內經濟體制的一部分,隨著國內經濟體制的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其本身也發生了諸多變化。而國內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所有制改革和工資分配制的改革,直接影響和決定了原有的勞動關系正不斷地向市場化的勞動關系轉型,且呈現出不斷發展和變化的趨勢。
(二)《勞動合同法》的宗旨
在《勞動合同法》起草過程中,其立法宗旨是只保護勞動者又稱。單保護。,還是保護雙方當事人又稱。雙保護。,一直是一個爭論的問題。筆者認為此爭論是沒有必要的。筆者認為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維護正義。正義是法律的一項很重要的價值。
目前中國的勞動者處于-種非常弱勢的地位,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信息的不對等,勞動力市場的供大于求,勞動關系的隸屬性等原因,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等各個環節上都處于弱勢的地位,那么在分配中就應當傾向于保護他們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夠達到實體的正義。
(三)《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1、有利于確認和維護正常的勞資關系
勞資關系指的是,資方與勞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正常的勞資關系應當是勞方與資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達到平等,不僅要形式上平等,也要實質上平等。《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就有利于確認和維護這種正常的勞資關系。
2、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內部制定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并且在一些關系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及實施過程中貫徹民主協商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議原則。這就體現了《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集體
談判權的確認和維護。《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工資報酬的最低保護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權益進行了保護。
3、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這是因為其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勞動者自身素質的發展,而勞動者自身素質的提高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樣是有利的。同時,其也平衡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減少了勞動糾紛的產生,規范了勞動力市場,改善了投資環境,這也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勞動合同法》的缺陷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一下幾方面:
1、關于合同訂立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分別是: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具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此條法律的缺陷在于,其并沒有對沒有約定勞動期限的合同作出規定。若訂立的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這種合同很明顯不屬于三種合同中的一種。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項規定的缺陷在于當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中的10年橫跨《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日期,連續工作10年中10年的起點存在著爭議。第一,此類合同是否能適用此條規定。第二,若能適用,十年的起算點是首次勞動合同的訂立之日,還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之日。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兩次1年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而依照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了 1次合同期限為9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其卻不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權利。兩者相比明顯對第二種情況中的勞動者不公平。
2、關于合同履行的缺陷
為了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問題,《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了以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制度由來已久,并不是《勞動合同法》首創,早在《民事訴訟法》中就對支付令進行了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此規定,只是將支付令制度應用到用人單位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上。可以這么說欠薪支付令是支付令的一種。除了受《勞動合同法》第30條的約束,還受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約束。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有《民事訴訟法》,還有《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糾紛)若干問題的意見》。而正是這一原因,使得在有關欠薪支付令申請條件上的規定存在著缺陷。
3、關于合同解除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6項規定了,勞動者被依法追宄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一。筆者認為這一項規定存在缺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責任分為附加刑和主刑。其中附加刑被分為3個種類,分別是罰金、剝脫正是角力和沒收財產。主刑又被分為5個種類,分別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若按照39條的規定,則意味著被單處以主刑或者即處以主刑又處以附加刑或者單處以附加刑的勞動者,都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這存在不妥。筆者認為這樣規定,首先剝奪了承擔刑事責任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勞動權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勞動者的權利,只要是有勞動能力的人都享有勞動權。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主旨就是傾斜的保護勞動者,而39條的這一規定與這個立法主旨不符。
(二)《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之規定方面。
《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第3款賦予了職工或者工會與用人單位就相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談判權。但是雖然賦予了集體談判權,并沒有規定若此項權利沒有得到實現,用人單位將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和工會的談判權很難得到實現。法律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法是由國家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法所具有的國家強制性,既體現在違法行為被國家否定并且制
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公交車駕駛員。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繳納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用于私自離崗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退、離職、無任何責任者甲方應足額將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整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人民幣1,200.00元月,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午餐或發餐補費8.00元標準。
六、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七、乙方應定期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整潔,保持收銀箱的正常使用,保持監控設備的監控狀態等,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財產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乙方聘用期間應須服從公司安排的車輛、運行線路,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九、乙方在職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將車駛離線路辦私事、開回自家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十、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的規定,按著國家交通管理法律及公司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辦理。
十一、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時間、地點移交收銀箱,杜絕收銀箱及箱鎖人為破壞或私配鑰匙,侵占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工作電子郵件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確認:本條所填寫的聯系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聯系方法,甲方就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向乙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該聯系方法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變化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該地址發出通知即視為甲方已經送達,因地址不實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向乙方工作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乙方從工作電子郵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為有效通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本合同終止日后,如雙方未達成書面協議,乙方不得繼續在甲方處工作,乙方擅自繼續工作的,視為乙方強制提供服務,甲方不受該服務的約束,但甲方追認的除外。
乙方屬于(不屬于)特殊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間承擔了重要工作任務的,合同終止日后,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根據《工作任務書》的約定完成工作事項,本勞動合同自動順延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本順延并非新簽署勞動合同的行為。在《工作任務書》下達時,乙方無法接受該任務的,應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作出乙方待崗的決定。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根據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調整乙方的崗位,或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安排待工待崗,新崗位和待工待崗期間的管理和報酬,雙方同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
為 (全國出差)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區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合同、崗位聘用協議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的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乙方加班應優先進行補休,在本協議解除前,乙方應進行補休。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請假制度根據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及工資標準,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最低不得低于轉正工資的80%;甲方每月以下發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發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發,具體標準按甲方的薪酬標準執行。
第十條 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乙方的收入在考慮到下列因素后,甲方可以隨時進行調整,但如果乙方無法接受調整后的工資待遇,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公司的經營情況;
2、公司所在地區當時的經濟狀況和物價的變化;
3、乙方能力與技術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業績;
4、乙方的崗位、職級變化。
第十一條:本崗位工資標準按企業同等職位水平參考計算,詳見《員工起薪單》。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企業規章制度 執行。乙方待工、待崗和復工的程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以下規定執行,以下規定以外的其他情況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強行性規定執行。
甲方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或者調崗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業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企業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系指乙方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下達糾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產、撤銷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合同期滿后本合同終止的,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時,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甲方不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滿后本合同終止時,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
(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時;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所謂嚴重,系指乙方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中關于的“應當”、“應”、“不可”、“不得”、“禁止”、“嚴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規定。
(七)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八)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乙方填寫虛假入職登記表信息,或未能及時更新職工登記表信息的行為,系對甲方的欺詐。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鑒于本單位目前沒有工會,且乙方并非某工會會員,乙方同意在工會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業監事。)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轉移手續客觀上無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補足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辦理工作交接的開始時間為:乙方離職前 30 日( 年 月 日)
2、辦理工作交接的場所為: 甲方辦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辦理工作交接的,視為違約。因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損失的,按《保密協議》處理。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乙方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且了解合同內容和含義,仍有疑問的,乙方可自行咨詢自己聘請的法律工作人員。
2、乙方已了解甲方處的規章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并愿意遵守甲方經理辦公會議會同監事會今后制訂的規章制度。本合同與企業規章制度均是甲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沖突時,以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
3、乙方收到本合同時,有義務簽收合同收據。
4、如乙方屬于應負保密或競業禁止義務的人員,應按《保密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保密協議的有關約定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制訂。
5、企業規章制度的發布,乙方同意以工作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發布。
6、關于知識產權的約定:
對于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形成的職務作品(包括產品設計圖、外觀設計、設計草圖、模型產品、 以及其他文字、圖形、影像、電子數據文檔等作品)的知識產權,如作品的發布權、修改權、復制權、展覽權、保護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權歸甲方享有,乙方自愿放棄其署名權,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所形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知識產權,如專利申請權等,屬于甲方。但乙方作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作品、發明創造等,下同)不是執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務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者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仍歸甲方所有:
(一)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二)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或者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予獲得該研究、開發結果后的15日內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許可,否則提高、或改進后的成果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7、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紹的有關情況的真實性。
(二)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和職業技術等證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有重大不實;乙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終止或沒有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因此發生任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傳冊、宣傳畫報、廣告、展覽圖片以及其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勞動關系解除后,甲方可以繼續在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制作的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訓費用:乙方未滿服務期限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9、重要的勞動紀律:
在企業規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設置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與乙方工作無關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等;
(三)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在學術會議、產品訂貨會、技術鑒定會、展覽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擅自復制、交流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或將工作中獲取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具有商業秘密的文件通過復制、下載、網絡傳輸或其他方式帶離甲方工作場所的;
(五)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六)未經部門負責人以上的公司領導批準,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的行為;
(七)故意刪除、毀壞乙方使用或其他員工使用的電腦系統的程序、軟件、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包括但不限于有償或無償地擔任顧問、董事等職務)或其他服務、勞務工作以及其他經營活動;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償或無償地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有競爭的業務行為,或直接或間接地持有與甲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股份。
10、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前仍然存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11、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發放各類經濟補償的地點為甲方財務部,時間為工作交接辦結后的法定工作時間,甲方無義務承擔發放經濟補償的手續費、通訊費、郵費或其他費用,乙方未領取的,不視為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擔的義務和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協議》;
2、《銷售人員責任書》;
3、《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崗位聘用協議》;
4、《入職登記表(職工登記表)》
5、本合同訂立時的企業規章制度,以及今后制訂或修改的企業規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工作文件、工作任務書、告知書和確認單等書面或電子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收據
乙方確認: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閱讀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且已于當日簽署一式二份,并收取了其中一份。
簽收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8
律師提醒:勞動合同要根據所屬企業性質約定權利義務,企業有條件的建議聘請律師起草。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月。本協議于年月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負責鄭州宏斯特服飾有限公司的電子商務業務,負責包括天貓店、淘寶店、京東店、阿里巴巴、微信、微博等相關電商的運營發展。
第三條、乙方認為,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5000 元/月;提成分成為毛利的10%(毛利=銷售額-成本價格-推廣費用-工人工資-拍照費用)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為每月日支付上月的費用;提成分成費用為每年的12月31日結清。
第六條、根據第五條,乙方有權知道每款產品的成本價格及其他一切費用的去處。第七條、為了保證公司電子商務的持續性發展,甲方提供毛利的(包括乙方的10%)作為員工的年終獎金,具體的分配原則有乙方同甲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
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4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后,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6.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6.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6.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一)勞動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二)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為: 。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人民幣 元。
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一)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五)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確認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于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并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并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條保密
(一)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本款所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匯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并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二條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乙方或雙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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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離退休人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已達到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據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返聘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 款。
一、協議期限
本返聘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及工作任務為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時。
四、報酬
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報酬,乙方報酬為每月元。
五、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六、醫療
(一)返聘期間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元。
(二)返聘期間如乙方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元。
七、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八、協議的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除本條第(一)、(二)項規定情形外,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協議期滿;
(二)乙方在返聘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十、工作交接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天內辦理工作交接。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二、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十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為了完善企業的管理,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穩定職工隊伍,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出資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培訓期限為三個月,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限為三年,乙方若違反服務期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3000元,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滿前,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離開公司,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提出申請,寫出辭職報告并報辦公室。
三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付甲方違約金5-10萬元,由于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泄露商業秘密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圖紙、模型模具、技術文檔、以及涉及商業秘密的函件等。
2、經營信息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政策、采購資料、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均有為乙方保守其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并且乙方二年內不得到中國境內與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10萬元。
四、乙方承諾: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終止后甲方應支付的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生效,并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3
問:
我最近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馬上就要簽定勞動合同,想問一問簽定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社會生活千變萬化,勞動合同的種類和當事人的情況也非常復雜,我國《勞動法》只是對勞動合同的原則性、綱領性指導和規范,不可能對每個勞動合同都作出詳細的規定,況且有些合同條款是無法用《勞動法》加以規定的。勞動合同可以對勞動內容和法律未盡事宜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使雙方明了權利和義務,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因違約而導致責任發生;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也是解決糾紛的重要證據,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決糾紛更為便利,降低爭議解決成本和社會耗損費用。故此,簽定一份完備、公平合理的勞動合同對于你和公司來說都很重要。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定時勞動合同地位平等,應當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為了提高簽約效率和節省簽約勞動量,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是用人單位事先擬好勞動合同,由勞動者作出是否簽約的決定而不允許改變合同內容,也就是簽定格式合同;雖然格式合同中單方面限制勞動者主要權利和免除用人單位主要義務的條款因違反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而歸于無效,但勞動者簽約時仍然應當注意完全理解格式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對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提出異議。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為: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 工作內容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 勞動報酬 五 勞動紀律 六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其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比較重要,因為《勞動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責任的認定、賠償的范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所以由用人單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條款”常見于此處,一旦發生糾紛用人單位常常持此“尚方寶劍”提請仲裁,而使勞動者處于不利的地位。
當前我國人才流動比較頻繁,為防止不正當競爭,用人單位一般與高級職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不能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直接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這是勞動合同中的競業避止條款。因為競業避止肯定會限制勞動者的職業自由,直接影響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后的職業發展和經濟收入,所以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在競業避止的年限內,補償額一般不低于避止人員原工資的50%,而且競業避止的年限應當適當,一般不超過兩年。勞動者在簽定競業避止條款應特別注意工資補償、避止年限、避止范圍等,進行有效的自我保護。
還應當注意: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內的,最長不得超過6月;工作內容可以規定勞動者從事某一項或者幾項具體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類或者幾類工作,但都要求明確而具體。用人單位不得將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列為約定解除條件,借以逃避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承擔的經濟補償義務。如果勞動者家庭駐地離工作單位特別遠,在合同中還應有食宿的解決方案。
由于國務院目前尚未對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體規定,對于企業高級職員來說,應當要求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據法律參加社會保險,這并不是合同所能約定和雙方所能協商解決的,但雙方可以就醫療、養老和人生意外傷害等補充商業保險訂立相應的條款。
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姓 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來甲方參加工作,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用工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到期可續訂合同,
制衣廠勞動合同范本
。
二、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 公司中工作,從事服裝加工。
三、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四、勞動制度: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如有違紀現象發生,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資料共享平臺
《制衣廠勞動合同范本》
2、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 五、工資待遇:
1、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行計件工資,多勞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沒有訂單,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資 元整,但乙方不得進入其它廠工作。
3、甲方每月底發工資,決不拖到下月發工資,否則公司將按天每位工人工資額的3%O支付給工人,以承擔遲發工資的違約金。
4、在本公司工作過一年以后接著工作者,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按10元遞增。
六、福利待遇:
公司包食宿,員工同時享受工廠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雙方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方無故未經甲方同意退崗的,按違約處理,并扣發一個月工資。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作地點及工種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崗位(工種)的,應考慮調整崗位的合理性,原則上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3.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3.3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待遇。
第四條工資標準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規定執行。
4.1雙方確認,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元。
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崗位(工種)的變化而改變。
4.2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工資,并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將由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乙方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支付。
4.3依照法律規定,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將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繳稅款。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雙方應遵守的規范
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3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5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條款第六點和第七點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8.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8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第九條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七點、第八點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十二條甲方所制規章管理制度的效力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權利主張。
第十四條通知與送達
14.1雙方明確以本協議所列之聯系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箱為送達地址,若一方上述地址、號碼、電子郵箱發生變動,應予3日內書面通知,在通知到達之前均以此前所列地址為準;
14.2雙方送達文件可通過掛號信函、特快專遞、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信函、文件或傳真發出之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生效及其他
15.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
15.2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15.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甲乙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將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向乙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已對本協議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5、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四條 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秘密及競業禁止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7
貴 陽 市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地 址:企業類型:
乙方(勞動者):性 別: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所 地: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采用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的規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 作任務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2、
3、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如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 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工作制度。
4、 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1、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按照現行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計件工資,按單價和產量支付。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的發放按照甲方的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規定予以調整。
3、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除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7、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以及經批準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應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承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 待遇福利
1、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停工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計發工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括號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八、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勞動紀律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十、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甲方應當在終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內為乙方辦理停保手續及失業繳費登記、待遇資格認定、檔案移送,并告知乙方應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
勞動合同 篇28
篇一:簽訂勞動合同需準備的材料
簽訂勞動合同需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張;
3.戶口本本人和戶主的各復印一張;
4.二張藍底照片。
簽訂勞動合同需準備的材料
5.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6.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張;
7.戶口本本人和戶主的各復印一張;
8.二張藍底照片。
簽訂勞動合同需準備的材料
9.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10.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張;
11.戶口本本人和戶主的各復印一張;
12.二張藍底照片。
篇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終止、中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險金 、養老保險金轉移、調動等手續。
2、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填寫工會意見一欄。
3、辦理解除備案手續需帶勞動者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勞動合同 篇29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不得約定試用期)。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雙方協商一致,并變更勞動合同。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甲方生產經營特點,依法約定執行以下第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2、計件工作制度; 4、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執行標準、計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含試用期),乙方的工資為每月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確定每月日為發薪日,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
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規章制度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應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項約定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簽訂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協議。
(二)由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違反約定的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金元人民幣(對勞動者僅限于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兩種情形)。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五日
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全 日 制 勞 動 合 同 書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協 議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被聘(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障個人編號: 就業登記證編號: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 篇30
??X公司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人:
人事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二)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零”),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工作內容(崗位/工種):[ ]。
(二)如果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予以重新安排或調整,勞動報酬亦根據新崗位做相應調整,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安排。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3、乙方與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等近親屬同時在本公司任職,經公司認定雙方崗位存在沖突,需要回避時;
(三)乙方工作地點在上述甲方公司地址,但因工作需要,有可能被外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境內外與甲方有業務關系之供應商、客戶所在地,以及其它相關聯的場所工作、學習或參觀等,乙方應予以配合。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一)甲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
2、計件工資: (車間70%以上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
3、其他形式: / 。
(二)甲方額外給予乙方福利費人民幣[ ]元/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探親路費、計劃生育、防寒降溫補貼、洗理費、外宿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等項目。福利費屬最低工資以外之福利補貼,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福利費)總額的原則下,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及政府最低工資政策對福利費做適時調整,其調整權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額外支付給乙方的福利費、業務提成、獎金、津貼、補貼等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國慶節、春節因法定假日銀行休假的原因,發薪日相應順延),乙方須于甲方指定的銀行開設戶口,甲方根據國家政府的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社保或其它應該由甲方代扣代繳的費用后,將乙方應得之薪金按月以貨幣形式通過該戶口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乙方的工作業績、表現、崗位變化情況、考核情況等調整乙方工資水平。
五、社會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及當地政府相關政策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最低標準工資。
2、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本人放棄購買社保而導致無法正常購買保險,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如果可能涉及職業危害及防護措施,甲方以培訓的方式告知乙方。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守則》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有權按公司處罰條例進行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甲方《員工守則》及各項規章制度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而被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解除合同等處罰時,相關的通知文件,甲方將根據情況采取但不限于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送達。乙方承諾接受,并視為有效送達。
a)員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收;
b)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送達;
c)郵寄送達以上戶口所在地或本區地址、登報送達等。
八、合同解除或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2、達到《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的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按甲方處罰條例進行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及甲方已公布的規章制度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乙方若違反,甲方有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及公司規定結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但額外支付給乙方的福利費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基數。
2、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約定的其它違約責任。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公司依法制訂并已向乙方公示或經乙方簽收的以下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履行:
(1)《員工守則》; (2)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甲方已公示的、有效的《員工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為準;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雙方簽定日期:
勞動合同 篇31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元(不包括旅游、交通、醫療等補助項目),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后,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范,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后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并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布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于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后,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并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并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后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并且不妨礙對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后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序判決。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受聘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