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土石短途運輸合同(精選3篇)
沙土石短途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攬烏海市__煤礦沙土石回填礦業務,需車輛 輛,現就運輸距離價格付款方法等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一、運距為2.5公里,每車運費為稅后70元,。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在工作現場設調度室,保證道路暢通,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2、甲方負責給乙方車輛加油,國標柴油按每公升6.5元計標付費。
3、甲方負責乙方幫助人員的住宿,礦上食堂伙食費每月500元。
4、甲方負責乙方運費的結算,10天結算一次,第一個月每次結算車隊運費總額的80%,下余20%作為防止車輛流失的保證金,第二個月按合同付款方式按時結清。
5、甲方負責周邊關系倆的協調工作以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6、如甲方造成的停車、停工兩日內付臺板費500元,三天后按每天500元付給乙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合同要求的車輛做保證工期的正常運行,乙方可在合同要求的車輛的量多上三、五輛車以保證合同數量內的車輛每月正常運行128個工作日,乙方每車必須有2個司機,以保證每24小時運行,。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地法律,服從甲方調配,如有違紀者,處以500元罰款。
3、乙方如有車輛要求退出,必須在10日前提出,并同甲方共同聯系頂替車輛,頂替車輛到位后方可結清帳務,否則保證金作廢。
四、工期為一年即從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 日止。
五、公司與礦上的合同為三年,與車主暫定一年,年滿后車主優先簽訂合同。
六、不盡事宜。
雙方在現場協調處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土石短途運輸合同 篇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沙土石短途運輸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如下貨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名稱: 數量(噸位或體積): 件數: 貨物總價值(元)
二、甲方必須出示貨物正式發票等沿途過關準行相關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收貨人姓名: 聯系電話: 收貨人地址:
四、運輸時間:貨物運輸合同書五、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時將貨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點收貨人簽收。
六、甲方貴重貨物務必購買保險、乙方代為辦理,投保險率按保險公司標準計算。
七、乙方運輸作業中,確保貨物安全,如出現貨差貨損,由乙方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八、合程運費總價: 保險費: 合計總價: 保險及運費具體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不必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合理損耗。4、物品本身質量問題導致。5、委托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6、走私等不合法物品。7、貨物未經保險,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賠償。
十、甲方隱瞞裝載貨物的實際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己負責賠償。
十一、承運方不開拆檢驗,如運到時包裝完好承運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 話: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