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運輸合同(精選3篇)
市內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總則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0 甲方權利與義務
1.1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1.2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并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1.3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并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并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市內運輸合同 篇2
甲方:武漢市大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視乙方為武漢市內運輸的主要承運方之一,為乙方提供貨物運營資源,工作場地及裝卸服務,雙方各自享有平等的權力,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甲方經營線路范圍內運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讓第三方,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場地裝卸貨物,并接受甲方的現場管理,調度指揮。
3、乙方在卸貨完畢、點清貨物后,憑簽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貨物明細清單》 或《大道物流行車日志》結算運費;
4、本合同期內如發生以下三種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甲方經營受到市場或內部管理滯后的制約、企業經營狀況下降無法滿足其業務量時;二、乙方在營運過程中嚴重違紀、違約或違規運營及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時;三、乙方車輛技術不合國家規定標準時。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乙方參與運營的第二個月與乙方核對運費,經雙方核對無誤后支付第一個月運營費用;
(2)甲方必須保障乙方承運車次達到 車次,如每月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塌班,甲方將賠付乙方誤班費 元/車次,因甲方業務需求,要求乙方外出提貨時,甲方需按市場行情給予乙方補助;
(3)甲方每月對乙方車輛進行一次檢驗,達不到國家頒布的技術標準,責成乙方采取整改措施,達到標準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運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甲方 營業部的貨物轉運至總部或甲方指定的轉運中心;
2、乙方須交合同履約金 元,乙方在卸貨完畢、點清貨物后,憑簽收完整的《大道物流貨物明細清單》和《大道物流行車日志》結算運費,運費結算標準:營業部至東西湖轉運中心 元; 乙方須自備24小時開機的手機一部,確保聯絡暢通。如有關機或停機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元/次的罰款。因業務需求,甲方安排提貨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否則甲方可按照拒絕服從調度指令,處以200元/次捐款;乙方須遵守甲方公司相關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乙方200元/次罰款;
3、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出車造成甲方臨時請車等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營運車輛必須是乙方擁有完全產權的車輛,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外觀應美觀、整潔、車廂完好、無破損、無異味。
5、乙方運營途中必須保證貨物安全完好,發生的一切人、財、物損失及因乙方車輛機械故障、交通事故、違法違章造成甲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如有不可抗拒原因(山洪、塌方、地震、臺風、極端惡劣天氣、社會動亂、戰爭等不可預見因素)外的晚點,甲方可按20元/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的標準對乙方進行罰款;
三、雙方權利
(一)、甲方權利
1、甲方對乙方車輛擁有調度權,乙方需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調令。
2、甲方對乙方車輛運營擁有管理權,乙方車輛運營時如有違反公司規定等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依據為公司最新版文件。
(二)、乙方權利
遇到特殊情況(如:“南車北調”、多地混裝等)以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等待時間過長等現象,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補助。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退還乙方合同履約金或結清全部運費,屆滿后雙方若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五、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蓋章有效。
2、柴油價格按7.4元/升為基準,每漲跌0.2元/升,運價作相應調整。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若協商無效,雙方有權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市內運輸合同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