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運輸合同(通用13篇)
礦石運輸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鋁礦石、鋁礦粉,并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_________________
鋁礦石:_________________%(最小)鋁礦粉:_________________%(最小)
二、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每月供貨數量及供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_________________
1、單價: _________________ 元/噸
2、價格調整:_________________鋁礦石品位高于__________%,均按每提升1%以元/噸的比例獎勵;鋁礦石品位低于__________%,按每降低1%以元/噸的比例懲罰。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各持一份樣到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為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賬戶;賣方在款到發貨后5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及提貨
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賣方當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作為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運輸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按發包方需要提供200輛(前四后八,車身不超過8米)運輸車輛,承包輸,運距: 公量(誤差三公里內,超過里程按實計算)。回程是 運輸,運距 公里。
2、乙方 礦噸公里按含稅價零點肆柒元人民幣(0.47元/噸•Km),回程煤、石碴(兩天運一次)噸公里含稅價零點肆貳元人民幣(0.42元/噸•Km);(沒有調遣費,只運輸,不含裝車)。放空車45公里。
3、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乙方運輸中的工作,解決運輸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載罰款。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
4、付款方式:第一個月內每天按完成實際工程量結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5、該運輸工程合同為一訂五年期限(20xx年1月底至20xx年1月底),如果礦料供應不上甲方給每輛車補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如實施過程中,國家調整國民經濟,經濟成本上升,在發包方同意調整的情況下,可以協調提升噸公里的運價。
6、為了保證運輸車輛在五年運輸期內正常運輸不脫節,不無故替換,乙方應交保證金每輛5000元,進場開始在運輸中扣交,在一個月內交齊。
以上合同協議雙方一致認可,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單方違約按合同法的違約條款處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水路貨物(含保險)運輸法規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擔甲方煤炭中轉水路運輸有關事宜達成以下運輸合同,以資雙方信守:
一、 貨物名稱: 礦石
包裝: 散裝
二、貨物重量:承運數量: 噸 (以實際發運量為準)
三、起運港:到達港:
四、運輸價格及付款方式
4.1價格: 至目的港 運輸價RMB 元/噸 (含稅、貨物保險費、過駁費、不含港口建設費)。
4.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即付運費預付款(注:運費的 60% ),船舶抵達目的港卸載最后一艘江船前結清全部運費。
五、甲方應提前三天書面告知乙方運輸計劃,并按該批次接轉海輪的運單噸位向乙方支付全額運費的 60% 作為乙方運費預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運輸計劃后,應及時組織相應數量受載船舶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運輸計劃任務。海輪裝船發航后,甲方應及時將海輪裝載噸位、發航時間、傳真至乙方。
六、貨物交接:原船原轉,封倉交接,卸載時雙方共同起封并在運單上簽字,如出現有偷、換貨、打水情況由乙方負責賠款。
七、裝載時限及船舶滯期費:海船到達目的港乙方應在96小時內接運完畢。江船卸載港時間六天,如超過時限則甲方按 1元/噸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船舶滯期費(注:該費用于船舶卸載完畢前結清)。
八、其他約定事項
8.1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武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4
甲 方(工程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 方 (工程接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運輸規定,現就從新疆托克遜鐵礦給新疆和靜縣鋼鐵廠運輸煉鋼用的鐵礦石特達成如下協議,以之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內容及價格
1、拉運的貨物為鐵礦石。
2、運距及運輸單價:由托克遜鐵礦運至和靜鋼鐵廠,單程230公里左右。運費每噸 元(稅后價)。
二、運輸的票據結算和管理
1、乙方運輸的鐵礦石在和靜鋼鐵廠過磅后開出的票據由乙方負責收齊,保證所有票據返還不丟失,丟失或不到指定地點結算者每張票據罰款1500元。
2、甲方每天負責全額給乙方結算當天運費,付款方式為現金。
3、甲方不得和乙方其他任何人員結算當日貨款,即與乙方每天結算貨款時必須要有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委托人持乙方蓋有印簽的委托書)親自到場方可結算,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無條件的給予賠償,賠償標準為每張票據20xx元。
4、乙方運輸的車輛每臺車每月須向甲方繳納1000元的交警、路政管理費。
5、乙方的車輛因出車造成的損失或倒賣礦石料按每噸180元賠償。
6、乙方在本合同內履行的運輸費可根據和靜鋼鐵廠規定或廠內其他車輛運輸標準隨行就市進行浮動,不得隨時無理取鬧。
7、乙方車輛(按車牌號碼計)一經進場后,在這個項目中就長期屬于乙方管理,甲方不得與乙方所屬的任何人及車輛發生運輸關系,否則,甲方無條件的雙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三、甲方的職責與權力
1、甲方對乙方的運輸有指導、監督、檢查的權力。
2、甲方無特殊情況可確保乙方晝夜拉運。上級檢查或節假日等特殊情況除外。
3、礦石運輸過程中乙方車輛因超載所遇到的交警、路政等有關問題,甲方負責在當日內協調處理完畢,處理中乙方車輛不支付任何費用。如處理時間超出一天,甲方應按當次車輛的運輸數量賠償其損失。
4、對于不聽統一指揮、調配、裝卸的車輛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車輛,甲方有權解除運輸協議。
5、乙方車輛進場后,甲方及時妥善的安排好乙方車輛進入運輸狀態,如乙方車輛進場后不能進行運輸,甲方應全額賠償乙方所有的損失。
6、合同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運輸(天災人禍除外),如因人為原因造成乙方停運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的損失。
四、乙方的職責與權力
1、乙方所組織的車輛必須各種證照齊全,車輛、人員完成各種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2、乙方因自己的車輛原因和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造成停運的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和乙方相關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或場內出現違法行為或人為事故,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其它
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再議,再議后的內容可作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此合同有效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可再續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5
采購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公開、互惠雙贏的原則,充分協商,就委托方及承運方就產品承運任務達成以下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運輸產品名稱
哈密市二堡鎮翔鵬礦粉加工廠生產的“礦粉”。
第二條 運輸區域及運輸價格礦粉從哈密市二堡鎮翔鵬礦粉加工廠送貨至新疆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高速公路星星峽至吐魯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項目部砂墩子拌合站,運費及運雜費(含稅)單價合計為41.04元/T(0.57元/T_KM,運距為72KM).
第三條 貨物交付
1、乙方將產品送達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貨人確認送貨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合格證書》和《出廠檢驗報告》后在隨車的《礦粉提貨小票》上簽字確認。
2、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缺損及磅差,按國家規定的磅差標準±3‰進行結算,如磅差超出國家標準±3‰,甲方有權暫不卸車,電話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實處理和解決。
3、貨物交付采用隨機抽查過磅,若抽查中超過國家規定磅差的,至上次過磅后此批次的數量均視為磅差超標,按該次抽查差量計量結算。
4、現場確認收貨需為我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有效。
第四條 結 算
甲方產品由乙方承運。運費及運雜費合計為41.04元/T,甲方根據廠家開具的《礦粉提貨小票》確認運輸量及運費并直接付款給乙方。
乙方應隨車提供廠家開具的《礦粉提貨小票》,乙方每月25日與甲方人員對賬,甲方根據項目資金情況為乙方結算運費一次,當年年底必須結清。
第五條 合同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車輛裝載數量及產品送達數量的準確性。
2、甲方按用戶的需求及時告知乙方產品的品種、數量、達到時間、基本行車路線和用戶單位的收料人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承運任務量,組織運輸車輛保證甲方礦粉運輸,并制定相關車輛管理制度。
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運輸費用的權利。
3、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在提貨時進入哈密市二堡鎮翔鵬礦粉加工廠應遵守其相關規定,聽從廠家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注意行車安全。
5、乙方車輛應具備運輸散裝礦粉的相關合法證照并對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在運輸過程中,一切運輸證照問題及安全問題均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安全事故或損壞甲方及礦粉廠家財物的,由運輸商承擔全部責任,并按造價賠償損失費。
6、乙方應確保甲方的計劃量按時送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將秉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在協商過程中所達成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6
甲方: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水路貨物(含保險)運輸法規規定,(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擔甲方煤炭中轉水路運輸有關事宜達成以下運輸合同,以資雙方信守:
一、貨物名稱:礦石
包裝:散裝
二、貨物重量:承運數量:噸(以實際發運量為準)
三、起運港:到達港:
四、運輸價格及付款方式
4.1價格:至目的港運輸價元/噸(含稅、貨物保險費、過駁費、不含港口建設費)。
4.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即付運費預付款(注:運費的60%),船舶抵達目的港卸載最后一艘江船前結清全部運費。
五、甲方應提前三天書面告知乙方運輸計劃,并按該批次接轉海輪的運單噸位向乙方支付全額運費的60%作為乙方運費預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運輸計劃后,應及時組織相應數量受載船舶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運輸計劃任務。海輪裝船發航后,甲方應及時將海輪裝載噸位、發航時間、傳真至乙方。
六、貨物交接:原船原轉,封倉交接,卸載時雙方共同起封并在運單上簽字,如出現有偷、換貨、打水情況由乙方負責賠款。
七、裝載時限及船舶滯期費:海船到達目的港乙方應在96小時內接運完畢。江船卸載港時間六天,如超過時限則甲方按1元/噸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船舶滯期費(注:該費用于船舶卸載完畢前結清)。
八、其他約定事項
8.1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武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礦石運輸項目發包給乙方,就有關礦石運輸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以示遵執。
一、項目名稱
合同項目名稱:礦石運輸。
二、運輸要求
2.1 運輸工具:后推農用拖拉機。
2.2 裝卸要求:乙方自裝自卸。(或者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負責卸車。)
2.3 運輸路線:從 礦口至堆礦場,全程約 米。
2.4 運輸安全:乙方負責安排運輸車輛數量、現場運輸調度和運輸安全措施的落實(運輸安全問題和責任與甲方無關)。
2.5 運輸量要求:每天運輸量不少于 噸(無礦石運輸或者大雨天例外),但每月運輸量不少于 噸。
三、價款與結算
3.1 礦石運輸承包單價為:___元/噸。
3.2 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每月 日作為上月份的統計審核時間,日作為支付運輸款額時間,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四、雙方權力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根據礦石加工生產實際需要量來調整運輸數量,乙方有義務完成甲方下達的礦石運輸任務。
4.2 乙方有權根據天氣、路況等惡烈情況提出調整運輸時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做好運輸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礦石運輸任務。
五、違約責任
5.1 甲方如有不按時支付乙方礦石運輸款額,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工作;并要求甲方支付拖欠運輸款額和每天支付拖欠運輸總額的1 %滯納金。
5.2 乙方如有不按合同完成礦石運輸任務,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甲方有權根據生產損失要求乙方支付生產損失款額和每天支付生產損失總額的1 %賠償金。
5.3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保留上訴索賠的權利。
六、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6.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2 因自然災害、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3 合同期滿,本合同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7.1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運輸權。
7.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條例,甲乙雙方為拓展市場發展,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單運礦石方工程。
二、合同工期
壹年有效工作日。
1、工程地址:
2、工程期限:暫定壹年
3、 承包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運輸里程及車輛要求
1、運輸距離全程 公里,每噸的價格人民幣元(大寫: 元),每天工作時間為 小時,下雨除外。
2、路況:全程為 公里,其中泥路約8公里,公路約 公里。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車輛進場后,三天為一個結算周期,甲方必須在第四天15點之前把運輸現款全部交與乙方,乙方把該周期的運輸票據在第四天早上9點前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
2、甲方在每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15點以前支付乙方的全部運輸款。
3、甲方提供油給乙方使用,油款在結算中扣除。
4、甲方對乙方每臺車扣20--元作為保證金,每次扣500元,分四次扣完,合同期滿,甲方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足夠的運輸資源。
2、甲方負責協調好與此運輸工程相關的環保、村民、國土、林業、交警、路政、城管、社會勢力等有關的關系,保證乙方運輸不受干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完全負責。
3、甲方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國家的特殊政策情況下都要保證乙方的運輸資源,如果甲方因款項不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車每天人民幣500元,工作人員每人每天50元補償給乙方。
4、乙方車輛進場,甲方協助乙方找地方住宿及停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開工期間如有當地地方相關部門無故扣押乙方車輛,必須24小時之內幫乙方拿出車輛,如果甲方拿不出乙方被扣車輛,甲方按照每車每天500元補償乙方,直至乙方拿回所扣車輛為止。
6、甲方要搞好運輸周邊的村民關系,如果有村民惡意惹事生非干擾乙方運輸,甲方負責當天之內處理好,否則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車每天人民幣500元補償乙方,補償直至村民放行為止。
7、甲方要求乙方車輛要有正當合法的運輸手續,如果乙方在開工期間沒有合法手續或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車輛被地方相關部門扣押,甲方概不負責。
礦石運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運輸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按發包方需要提供200輛(前四后八,車身不超過8米)運輸車輛,承包輸,運距:公量(誤差三公里內,超過里程按實計算)。
回程是運輸,運距公里。
2、乙方礦噸公里按含稅價零點肆柒元人民幣(0.47元/噸?),回程煤、石碴(兩天運一次)噸公里含稅價零點肆貳元人民幣(0.42元/噸?);(沒有調遣費,只運輸,不含裝車)。
放空車45公里。
3、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乙方運輸中的工作,解決運輸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載罰款。
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
4、付款方式:第一個月內每天按完成實際工程量結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賬戶。
5、該運輸工程合同為一訂五年期限(年月底至年月底),如果礦料供應不上甲方給每輛車補助_______元/天(除不可抗力外)。
如實施過程中,國家調整國民經濟,經濟成本上
升,在發包方同意調整的情況下,可以協調提升噸公里的運價。
6、為了保證運輸車輛在五年運輸期內正常運輸不脫節,不無故替換,乙方應交保證金每輛_______元,進場開始在運輸中扣交,在一個月內交齊。
以上合同協議雙方一致認可,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單方違約按民法典的違約條款處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需要,就礦石運輸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地點:大磨溝(或仁家溝)礦點至博隆選廠。
二、數量:乙方保證每月調運12萬噸原礦(包括干選礦)。
三、運費:1.00元/噸〃公里(市場價格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四、結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選廠統計調運礦石簽字匯總單到財務部結算,并拿貨物運輸發票到財務部門掛賬。公司根據財務提供掛賬金額,按計劃安排運費資金,保證礦石正常調運。
五、保證金:乙方繳納保證金10萬元。
六、安全責任:在合同期內所有運輸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按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因堆放場地等因素導致無法完成時,應及時核減乙方當月的運礦量。選廠提供核減依據。
乙方責任:
1、每月必須保證礦石調運的數量,當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礦調運數量的按乙方違約,違約金按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下的按總保證金的5%進行處罰,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上(含85%)又低于當月任務的按3%進行處罰。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總調運礦量(145萬噸),甲方將在合同結束后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如有處罰金,如數退回給乙方;如沒完成總調運礦量,以當月實際完成量處罰為準。
八、其他約定:
1、礦石調運期間道路維護和養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每年補助乙方道路維護和養護費用貳萬元,在此期間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就礦石運輸合同再進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柞水縣博隆公司
代表: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為確保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場。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負責運輸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運輸正常,并根據吳家山貨場礦石儲存量,及時通知乙方拉運。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的使用正常,根據甲方通知隨時拉運貨物。
四、安全責任:因礦山道路陡峭狹窄,為保證乙方人身、道路及車輛運輸安全,在拉運礦石過程中,乙方應控制每車拉運礦石數量在國家限載范圍之內,不得超載拉運。乙方要保證運輸車輛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汽車。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吳家山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吳家山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吳家山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年月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
乙方:
時間:
礦石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運輸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按發包方需要提供200輛(前四后八,車身不超過8米)運輸車輛,承包輸,運距: 公量(誤差三公里內,超過里程按實計算)。回程是 運輸,運距 公里。
2、乙方 礦噸公里按含稅價零點肆柒元人民幣(0.47元/噸•Km),回程煤、石碴(兩天運一次)噸公里含稅價零點肆貳元人民幣(0.42元/噸•Km);(沒有調遣費,只運輸,不含裝車)。放空車45公里。
3、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乙方運輸中的工作,解決運輸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載罰款。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
4、付款方式:第一個月內每天按完成實際工程量結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5、該運輸工程合同為一訂五年期限(20xx年1月底至20xx年1月底),如果礦料供應不上甲方給每輛車補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如實施過程中,國家調整國民經濟,經濟成本上
升,在發包方同意調整的情況下,可以協調提升噸公里的運價。
6、為了保證運輸車輛在五年運輸期內正常運輸不脫節,不無故替換,乙方應交保證金每輛5000元,進場開始在運輸中扣交,在一個月內交齊。
以上合同協議雙方一致認可,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單方違約按合同法的違約條款處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石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需要,就礦石運輸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地點:大磨溝(或仁家溝)礦點至博隆選廠。
二、數量:乙方保證每月調運12萬噸原礦(包括干選礦)。
三、運費:1.00元/噸〃公里(市場價格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四、結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選廠統計調運礦石簽字匯總單到財務部結算,并拿貨物運輸發票到財務部門掛賬。公司根據財務提供掛賬金額,按計劃安排運費資金,保證礦石正常調運。
五、保證金:乙方繳納保證金10萬元。
六、安全責任:在合同期內所有運輸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按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因堆放場地等因素導致無法完成時,應及時核減乙方當月的運礦量。選廠提供核減依據。
乙方責任:
1、每月必須保證礦石調運的`數量,當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礦調運數量的按乙方違約,違約金按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下的按總保證金的5%進行處罰,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上(含85%)又低于當月任務的按3%進行處罰。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總調運礦量(145萬噸),甲方將在合同結束后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如有處罰金,如數退回給乙方;如沒完成總調運礦量,以當月實際完成量處罰為準。
八、其他約定:
1、礦石調運期間道路維護和養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每年補助乙方道路維護和養護費用貳萬元,在此期間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就礦石運輸合同再進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