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樣本(精選26篇)
運輸合同樣本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與今后每次運輸交易的關系事項
一、 本合同簽訂后,與今后具體發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運書、貨運單、提貨單、各種簽收單證及函件等,共同規范甲乙雙方的運輸交易行為。
二、每次交易中的貨物、包裝、裝車起運地、目的地、到貨期限、收貨人、運輸方式、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價格、送貨費用和保價運輸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體現在托運單據及資料中。
三、運輸價格以乙方對外統一公布的價目表及其變動表為基礎,由甲乙雙方發生交易時商定,并以甲乙雙方代表簽名或蓋備案章的托運單或貨運單等資料為準。
第二條 托運事項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裝運貨物。乙方在甲方工廠裝運時,服從甲方廠區內的統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進行的處罰)。甲方有權對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改進意見或合理地要求更換代表及工作人員。
二、甲方應將托運貨物的品名、性質、重量、包裝、瑕疵(含夾帶禁運品、危險品的)等真實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根據運輸需要,提供相關政府部門的證明文件、裝運單據等。否則,乙方知道后將拒絕承運;因未拆包裝等原因而未發現的,可以在發現時任意處置并及時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擔該票(次)貨值10% —5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受損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包裝應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否則乙方可拒絕運輸并由甲方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包裝,甲方對自己的包裝承擔責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裝的,應支付包裝物料及人工費,包裝責任由乙方承擔;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裝標準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對運輸業利潤的低利率與高風險等特點,及相關法律對承運人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有足夠的了解。為化解風險,應向乙方申請辦理保價運輸。航空、汽運的保價費均為貨值的0.3%。
五、實行保價運輸后,當乙方得知發生了保價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在3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資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六、甲方在辦理托運手續時,如不如約申辦保價運輸并交納保價費給乙方的,一旦發生包括已報案的盜、搶、騙而致貨物毀損、滅失在內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應承擔責任時,空運按貨物損失部分20元/公斤,汽運按貨物損失部分運費的2至4倍賠償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事項
一、乙方具有法律規定的承運資質,否則,由此導致甲方貨損和延時交貨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有權了解貨物的在途、到達及提貨情況?赡苎訒r或貨損時,乙方應主動通知。
三、乙方應在每次具體交易中約定的到貨期限到達目的地并將貨物交給甲方在托運憑證上指定的合格收貨人。無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運費給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運費。若運輸途中,遇到惡劣天氣,交警、運政等相關部門多次長時間檢查車輛,修路,全國性節假日,突發性機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期的,乙方首先應及時通知甲方,然后盡快縮短延誤的時間。但以上情況不是乙方人為過錯,因而不承擔延期責任。收貨人延時收貨或不收貨的,乙方不承擔延時責任。
四、乙方應將托運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并交給合格收貨人,否則,造成甲方貨損的,按第二條
第五款、第六款賠償。但若收貨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內不提貨的,乙方不承擔未及時、安全交貨所造成的各項損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變更運輸目的地和收貨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夠接受的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申請),除非乙方因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等方面不能滿足甲方的變更要求。但因變更增加的運雜費,甲方應在變更申請書中承諾支付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乙方不接受變更申請。
六、因乙方原因誤達目的地或誤交不合格收貨人的,由乙方自行糾正并承擔增加的運雜費。造成延時交貨或貨物損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予以賠償。
七、發生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的事件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或雙方商定的方案對甲方進行賠償,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絕支付已到付款期的運雜費給乙方。
第四條 目的地收貨人簽收貨物等事項
一、收貨人得到通知后超過五日不領取貨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收取相應保管費。收貨人、托運人超過十五日不領取貨物的,乙方有權處置貨物(包括丟棄、變賣。變賣后,扣除變賣費用及本次或累計所欠運雜費后的多余部分,返還給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內棄貨的,應向乙方提交書面棄貨通知。無論甲方主動棄貨還是乙方處置貨物,甲方均應如約支付運雜費。當約定收貨人支付運雜費(即運雜費到付),但收貨人卻不予支付或不提貨時,運雜費應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提貨代表不持委托書、身份證或持不合格的委托書、身份證要求提貨的,乙方有權拒絕且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有義務要求收貨人提供合格的委托書和身份證等資料。
三、由于貨物的性質和長途運輸的振動、裝卸,甲方允許乙方交貨時的貨損、貨差率為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銷售送貨單、收貨人簽收的提單或其它收貨憑證作為支付運雜費條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證明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已經收貨的任意一種資料的,甲方就應
當支付全部運雜費給乙方。
五、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甲方業務人員行賄,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此舉不影響支付已經發生的全部運雜費。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給予的優惠運價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運雜費的支付事項
一、上一自然月的運雜費,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雙方對帳確認(如果雙方通過傳真及其它簡易方式不能確認對帳數目,或雖已確認但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則甲方代表應在對帳單或帳款確認函上簽名或蓋財務專用章等工商備案章)。雙方確認后,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業統一發票(甲方不要求開票的除外。但開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發票而未付款的,則應支付上次發票款后再要求乙方開票)。甲方代表應在發票簽收單上簽名或蓋備案章,并于收到發票后 日內(最遲不得超過本月 號)支付現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過此日期)或通過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因甲方也有載明運雜費的憑證聯,通過統計后再與乙方核實,應明知付款數額,應主動對帳并按期付款。
二、當一個自然月內運費每當達到 萬元時,甲方不按上款時間和方式付款,而應在每當達到此數額之日起三日內付清此數額的運雜費。該月余下不足 萬元(與上行空格內的數額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對帳后下月支付。本款對帳、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當一個自然月的全部運雜費不足 萬元時,則于該月的下一個月3號前付清該月全部款項。從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頭或書面對帳,并于7天滿期之日起兩日內付清。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時確認乙方的對帳數額,則乙方可按托運書、貨運單、提單以及收貨人各種簽收憑證等能夠證明運雜費數額的資料,向甲方收取運雜費。
五、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后,如果乙方主張并未實際收到甲方的付款,則甲方應提供乙方開具的收款收據或銀行出具的付款憑證,來證明已實際支付了發票上的金額給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門收取甲方運雜費時,每次均須持三日內有效的收款委托書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則,甲方應拒絕支付。超過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現金。甲方違反本款約定,乙方無須舉證證明自已未實際收到付款,則可主張甲方沒有對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七、甲方延期付款,應支付每日延期額的0.5%的違約金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對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發生的運輸交易均有效。
二、發生下列情況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經發生的交易應受本合同調整):
1、根本性違約。如乙方未及時、安全地履行運輸義務,未將貨物如約交給合格的收貨人或拒絕履行雙方約定的賠償義務和商定的賠付數額;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約定的運雜費。
2、在實際合作中,由于運輸價格、運力、到貨期限、運輸線路、保價運輸、待運貨物的性質是否適應運輸等無法達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但下列情況例外:
1、雙方屆時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且在10天內達不成協議的。
3、甲方拖延、拒絕對帳或拖延、拒絕支付運雜費達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時,未到付款期的運雜費視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甲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第七條 附則
一、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已蓋公章的業務代表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給對方。
二、受托人作為業務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權在托運書、貨運單、出倉單、對帳單、帳款確認函、發票簽收單、各種來往文件、函件上簽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實際收款時由乙方臨時書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應在委托書中表明)。變更代表應向對方及時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或重新遞交委托書。姓名須打印在委托書上。如果手寫,則須在姓名上蓋章,否則不對姓名真實性提出異議。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審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寫改動的文字(不論文字上是否蓋章)均無效。確需改動的,應另簽補充協議或重簽合同。
四、本合同之爭議,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每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此條非必備。增加內容必須打印,不增加的刪掉此條,不留空白,否則,此條不產生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名人: 授權簽名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二00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由拉薩到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貨物名稱: 實際噸位:
2、結算方式:
3、乙方裝貨后必須按期保質保量保證把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點卸貨,如在承運途中造成缺件、少數和損壞、污爛、雨淋等現象乙方必須照價賠償給甲方。
4、如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如翻車、撞車、車輛拋錨、滑坡、公路中斷)等現象,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延長交貨時間,如不按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甲方接到貨后,如果沒有發生協議的3、4兩條條約。甲方應及時卸貨,不得推延卸貨時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乙方。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壓車費每天按 元計算。
6、甲方卸貨后如果沒有發生該協議的3、4、5三條條約時,甲方必須按協議規定付清乙方全部運費,不得延誤,如延誤一天,按壓車一天論罰。
7、乙方承運危險,貴重貨物時,行車手續必須齊全,并在保險公司辦理貨物保險手續方可運行,如乙方隱瞞事實,造成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8、甲方如果隱瞞乙方承運禁用品(如海洛因、大煙等)物品,及走私物品,(如香煙、藥材等)無合法手續,造成的扣車壓車及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9、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有效,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處理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10、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3
承運方:
托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每次托運的托運地點、裝貨地點、聯系人、裝貨/托運時間、貨物數據包括貨品名稱、包裝、數量、重量、價值、費用等詳細數據見依每次的有效托運單為準,本合同不再另立明,但托運運單上的信息一經雙方簽字確定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托運方對托運單上相關信息之準確性負責,但其托運單需經雙方正式簽核確定方可生效。
3. 本合同原則上具有長期合作關系,雙方需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項,可另外口頭說明,雙方口頭作出認可,亦可另文立字說明。
4. 承運方需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5. 托運方需在裝車前將出口文件、托運貨品相關信息交由承運方確定。
6. 托運方若因提供的托運信息如所報貨品名、數量、重量等不符,而導致當地政府扣留或處罰時,該責任均由托運方負責,同時承運方車輛依上述原因被阻,暫時不能營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托運方依實際時間賠償給承運方。
7. 托運方應依照約定時間裝卸貨物,承運方車輛到達托運方兩小時內需裝卸完畢,若超時或多地點裝卸按照承運方訂定的價目另計附加費,所以隨道費、過渡、過橋費用均由托運方支付。
8. 運輸途中,一些自然災難如風水火險、機件故障等意外均由托運方負責;但因車輛故障或司機駕駛所造成的意外需由承運方負責。
9. 若因報關文件不齊備、逾期、裝卸超時,托運方必須按實際時間支付承運方運貨及過夜費,關場停車費。
10. 若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名危險貨物,錯報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 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 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若因托運方攜帶違禁品,違反當地法規,而引致車輛及司機被扣留或處罰時,托運人必須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該事件完滿解決為止。 鳳崗→鹽田海關)和時間(全程約1~1.5小時)安全抵達,特殊情況需繞道而行及延長運輸時間的,需得到托運方跟車員的同意方可,否則承運方需承擔因此帶來的全部風險。
第二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無非法品的混入、無掉包、無貨物被盜竊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承運方要確保貨運到時包裝完好,除海關查車之外,不可拆開所承運的物品,如有違背本協議后果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貨物數量由雙方當面點清,交承運方后由承運方負責。承運方必須按托運方之要求,按時將貨物交給托運方所指定的收貨人,并辦好交接手續及簽回具有收貨人簽章的收貨單據并交回給托運方。若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應賠償付托運方40%的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收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收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運輸過程中貨物遺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被掉包、被盜竊、混入非法品或誤時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在全程運輸中,除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四項原因造成貨物破損、誤時、受潮、短缺、折痕等不良之經濟損失,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外,其它因素均由承運方負責賠償,并以此車作為抵押。
10. 承運期間除自然災難之外,其它的因車輛故障、司機駕駛等因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其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承運方承擔,與托運方無關。
11. 承運方必須符合C-TPAT最低保安要求。
12. 承運方須對所聘請的雇員做出背景調查與核實,確保所聘請的雇員具有高誠信度,與罪犯、恐怖分子、或其它不良分子無任何聯系。
13. 承運方司機在入廠前,必須配合工廠對其身份、車輛、相關文件的檢查,若有任何疑問,托運方有權盤問、拒絕入內,或通報公安機關部門處理。
14. 承運方必須給予司機相關保安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在運輸途間不得無故停頓、逗留或向外界人員接觸;務必確保貨物自出發點到抵達點期間無任何短缺、損壞、非法品的混入、掉包、被盜竊等情況的發生,否則依運輸合同規定追究責任。
15. 承運方司機在運輸前及運輸途中,不得有任何不良行為,如喝酒、斗毆等情況。
16. 字樓一樓業務辦公室,休息時間大約:1-3小時,就餐地點:工廠職員餐廳。
17. 承運方在承運期間,若發現有任何可疑情況,要及時通報承運方與托運方公司負責人。
18. 承運方依托運方柜紙負責取柜和取船務封條,并負責核實與保管船務封條直至香港碼頭結關封條交柜。
第三條 裝車數量若有誤或不祥的,實數以清單為準。
第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由托運方和承運方各執一份。 3. 4. 5. 6. 7. 8. 9.
承運方代表(簽章): 托運方代表(簽章):
負責人/職務: 負責人/職務: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4
托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成都市鴻運興發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信息: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注:
合計: 仟 佰 拾 元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應當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方式進行包裝,否則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體、無包裝或包裝不規范物品、鮮活物品的毀損,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零散貨物,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國家禁運品、限運品,由此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甲方隱匿或錯報貨物性質、重量等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前,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足額投保以乙方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貨物保險,或交納保價費由乙方代為購買保險,否則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滅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國內郵件處理規則》第424條規定的非保價快件的最高賠償限額的1-3賠予以賠償。物流運輸合同范文節選!
5、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付清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約定的各項費用,乙方有權留置貨物,并按法律規定處置留置物。
6、在貨物未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托運的,應當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7、收貨人在接到收貨通知后3日內未提貨的,每遲延一天甲方或收貨人應按運費的20%向乙方支付庫存費。超過30日無人認領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運回貨物并同意支付運費外,乙方有權作無主貨物處理。
8、收貨人在提貨時應驗收貨物外包裝。簽收或提走貨物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物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出具書面證明。如未經共同書面證實,則乙方有權拒絕認可損壞。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車輛機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貨方的過錯;(6)政府征用或罰沒;(6)包裝完整,而內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取貨款事宜的,應提供代為收取貨款所必需的文件、憑據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間的委托代收貨款關系按一般委托合同關系處理,與本運輸合同關系相互獨立。
1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方式訂立本合同。物流運輸合同范文節選!
托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收貨人確認無異后簽收:
年 月 日
業務聯系電話: 代收款查詢電話:
運輸合同樣本 篇5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宕渣運輸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乙方提供滿載 20方 型號的渣土運輸車 輛為甲方進行宕渣運輸;
二、工程地點:前山村;
三、乙方服務時間:由甲方通知進出場時間為準;
四、乙方服務內容:施工現場宕渣清理外運,自己消納;
五、單車價格:單價 肆佰 元/車;
六、結算方式:宕渣款達到壹萬元時,由乙方支付甲方 10000.00元 ,及時結算,絕不拖欠宕渣款;
七、前山村所有車輛拉運宕渣,均有成樟貴負責管理。并按協議要求收繳宕渣款,交于我工區負責人朱鳳田。
八、其他事項:
1、宕渣運輸期間的車輛燃油費由乙方負責;
2、宕渣運輸車輛的維修費用、司機工資由乙方負責;
3、宕渣運輸車輛在裝卸渣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的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宕渣清運工程中,由乙方負責安裝警示標志,且乙方車輛所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所提供的宕渣運輸車輛必須要有合法的手續和購買相應的保險,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車輛在清運工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7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 ,具體明細內容以托運單據記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路線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甲方嚴格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到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合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關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重視物流流服務,應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住處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到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忙亂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貨物,否則,乙方應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于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驗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向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___萬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起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擔保密責任的;
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條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熟知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本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對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秘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物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 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起碼到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的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法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目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引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 根據法律規定的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告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出任何轉讓、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及權代表簽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5、如果任何進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8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運輸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愿、互利原則,雙方就甲方將烏市天池路號“阿布來提。阿吉”賓館消防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協商一致,為保證質量、明確責任,特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阿布來提。阿吉”消防工程
二、工程內容:(1)賓館地上七層室內煙感應系統、水噴淋系統、聯動控制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等全部消防系統;(2)12立方米消防水箱壹個;(3)上述工程包含賓館消防系統工程所有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泵、主水管、各項分系統、聯動系統、廣播系統、配備齊全消防水栓系統等。
三、工程周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各項規范要求的合格標準。
五、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包含所有施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設計費用、人員薪酬、施工人員保險費用、所有主材及輔材、所有建筑施工工具設備、各項運輸費用、垂直運輸費用、垃圾清運費用等。采用固定價格,總造價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合同一經簽定,此價格不受任何市場因素或工程因素影響,為最終結算價格。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按工程進度付款;
。1)消防主、輔水管材料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20%;
。2)主水管基本安裝到位,煙感器、所有線材、線管及其輔材入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0%;
(3)主管線、分支管線敷設到位,各類水控制閥門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5%;
。4)剩余全部施工材料進場(泵、噴淋設備、控制廂柜等),支付總工程款的20%;
。5)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總工程款的15%;
。6)竣工驗收滿兩個月之日,如工程整體無重大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15%;
。7)總工程款余5%作為工程質保金,于工程竣工驗收滿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工程質量保修期(乙方在此期限內應向甲方提供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和服務,由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除外):年。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土x務
1。提出工程基本要求,審查確認乙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全部設計必須依照國家和建筑行業有關規范制訂),費用由乙方負責。
2。對乙方管理人員提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并檢查實施情況。
3。審查乙方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程進度表等并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安全、質量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并強制要求執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對乙方采購進場的施工主材、輔材進行檢查。確保符合設計規范和國家質量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權勒令停止使用并更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有權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包括施工現場現時檢查和施工工序事后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返工糾正;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保證施工期間水、電等基本施工條件的需要。
7。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額。
。ǘ┮曳降臋嗬土x務
1。要求甲方明確工程基本要素,以及時制定施工圖設計或工程配套設計。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額。
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有權免除自身責任。
4。有權向甲方提出的違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出異議,如甲方堅持上述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免除自身責任并要求甲方承擔后果。
5。及時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各項施工文件,以便甲方能夠及時審查確認;
6。制定可行的安全施工計劃并采取嚴密安全措施保證執行;對進入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如發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事故,承擔一切后果。
7。嚴格按照設計規范采購施工主材、輔材,保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避免無謂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
8。嚴格要求施工人員進行規范作業,嚴把質量關;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返工、糾正,承擔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和一切損失。
9。采取可行措施保護施工現場財物,如有損壞原樣修復,如修復不成照價賠償。
10。在甲方未提出重大工程變更的前提下,不要求追加工程款。
11。在甲方按照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保證管好自己的人,承諾不發生所屬人員圍堵甲方人員、辦公場所、營業場所事件,如若發生此類無理取鬧事件,無條件接受甲方相應處罰措施。
12。保證履行施工保修期內的維修和服務事項,對甲方反映的工程問題及時響應并解決。
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約定,為本協議書的合法補充;
十、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漯河市凱達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雙方自愿協議,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承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償服務、共同發展為原則,規定如下:
1、甲方生產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甲方不得私自調車,乙方車輛必須為固定冷藏車輛,乙方要保證車輛清潔,專車專用,車輛手續齊全,車況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裝貨時間后,乙方車輛必須及時到位,不得推遲。
3、甲方給乙方車上裝貨時,乙方必須核準貨物數量,貨物裝完并經雙方人員簽字認可后,貨物完全由乙方全權負責,如有丟失、被盜、雨淋、著火、交通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裝貨后,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線、地點、安全準時、準確無誤的運到指定卸貨地點,中途不得私自倒車、換車,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派出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車輛要有貨物保險,安全防雨措施,駕駛員技術和思想素質良好。
6、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臺風、山體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負責。
7、乙方車輛到后,甲方5小時內必須開始裝車,否則按臺班計費由甲方承擔。
8、價格約定:乙方從巴東縣—武漢市運回原料,噸位不超過7噸,運價3500元,卸完貨后,甲方一次付清給乙方運費3500元。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期至20xx年10月28日。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1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運輸合同樣本 篇12
托運人(姓名)___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托運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飛機_____架次運送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 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 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 自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托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托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托運人簽訂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元。如托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托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托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托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托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托運人: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訂
運輸合同樣本 篇1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工程項目基礎開挖而產生的建筑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合同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 m3,運輸完畢后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不少于 m3),每車單價為 元/車(大寫: )。
三、工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每日運輸車輛不少于20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后,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剩余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后辦理結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結算時乙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
五、甲方工作范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并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系協調,自行解決,并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當天運輸票據必須在兩天內進行核對。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 話: 電 話:
運輸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
2、起至地: 院內。
二、運輸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運費: 元/噸(含稅)。此運費為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后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危險品運輸合同范本五、內容及細則: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后,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后,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范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后退單;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合同樣本 篇16
托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廣東省第十四屆運動會主場館區域內甲方指定的土石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廣東省第十四屆運動會主場館區域內甲方指定部分土石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20xx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 后八輪車輛,車輛關后門裝載體積不小20立方米,載重量不小于30噸。車輛需視情況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四條 項目單價總價備注說明
1、土方單價以每車實際方量(甲乙雙方共同量方)計算;
2、本單價含施工時的有關機械臺班費用、外運裝車等費用;
3、本單價含外運泥尾場地土源費用、清理費用;
4、本單價含一切乙方機械進退場費用;
5、本單價含一切場外道路維護、協調費用;
6、本單價含交警、運管、城管、環衛等所有費用。
第五條 運費結算
1、 金地石場至主場館內運距約22公里按16元/m3。
2、 尖山石場至主場館內運距約30公里按20元/m3。
3、 其它場外土方至主場館內根據情況雙方協商定價。
4、 主場館內的土方內運1km內單價為45元/車。
5、 主場館內的土方外運(含棄土場所有費用)為 元/車。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于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根據雙方簽字的運輸票據數量結算,如有票據遺失概不負責。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車輛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甲方應扣留乙方每月結算款的10%作為保證金。合同期限屆滿后,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從中應予扣留支付的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除外)。
第九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的土石方在經過甲方指定人員開據運輸票據后,計入乙方日常運輸臺賬。日常運輸臺賬由甲、乙雙方指定經辦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上述臺賬的運輸數量記錄為甲、乙雙方日后運費結算的基準和依據。
5、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否則,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須返還乙方合同保證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義務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證金將不予返回。
2、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記錄、虛假計量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得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須按虛假部分運輸數量的運費的拾倍計算違約方應予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進入施工現場,開展運輸作業,不得延誤。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5、合同期限屆滿后,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撤出施工現場,不得延誤。否則,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6、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并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7、乙方運輸車輛不服從甲方的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妨礙施工現場交通運輸秩序的,按每查處一次處以違約金伍佰元人民幣(¥:500元)的標準,由甲方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點裝卸,不得亂裝、亂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非定點裝載部分的運輸量不予結算,從乙方運輸臺賬中剔除;如屬非定點卸載的,還須由乙方負責將非定點卸載部分的土方進行清理,裝運至指定地點卸載。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如發生三車次以上(含三車次)非定點裝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乙方每發生非定點裝載一次,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以外,甲方還有權按500元/車次的標準對乙方處以違約金。該違約金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9、乙方運輸車輛非經甲方批準,擅自停止運輸作業時間累計達48個小時以上(含48小時)的,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結算部分運費將不再結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10、乙方如不能滿足合同規定的工期要求或甲方節點工期要求,乙方須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機械車輛、安排24小時工作等,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1、本合同結算方式為乙方完成整個基坑開挖標準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場,則甲方只結算乙方所完成總工程量的85%;
12、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住 所: 住 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文件關于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標準的批復,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項目運輸價格按6.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項目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并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涂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筑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后,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數據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
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后,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后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后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后,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后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并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筑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并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并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筑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運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范支護,并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并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項目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于施工前7日辦理《建筑垃圾處置合同》,并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于安排運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筑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設備車輛并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筑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凈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筑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并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并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谝陨闲袨椋试S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
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后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1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任):
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資委托乙方從福建南平轄區內運輸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設備倉庫內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規則條款。
一、 甲方貨物為一臺”QTZ63塔式起重機”,裝車要求:超寬及超高、超長。對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罰款及運輸安全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的補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在裝車后,乙方貨運車輛隨車人員均需簽署裝車清單,若物件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損壞,乙方均按購置價賠償甲方損失。
三、 雙方約定16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 14米高低板價格為: 元/輛;甲方要求乙方配備2部16米和2部14米車,上述費用已包含乙方所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險及罰款和利潤的費用。乙方貨物到達甲方合肥所在駐地后,經清點完畢后,一次性支付清運費。
四、 乙方車輛必須準時到達裝貨現場,并協助甲方裝車,乙方自行綁扎固定牢靠。若發生延遲,造成的甲方吊車及裝車人員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
五、 乙方車輛不得在裝車及卸車現場和運輸過程中故意刁難,不服從裝車順序及車載貨物的數量安排。如發生上述事宜,乙方應負責協調、溝通。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貨物達到后付清運費費用,本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19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
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范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并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文件。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并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系協調,自行解決,并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運輸合同樣本 篇20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生產物資全部給乙方承運,預報當月運輸計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車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數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車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車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車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5萬--10萬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3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5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大雨,大雪)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裝貨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裝貨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貨時間表安排到裝貨,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裝貨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12 月 8日 簽署日期:20 年 12月 30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1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運甲方木材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性質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承攬合同,由乙方自備運輸工具、人員,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將甲方砍伐并堆放好的木材裝車運送至指定的木材廠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木材起運地點: 由甲方指定
2、木材到達地點: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運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運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裝卸:①填裝,木材填裝所需人工、機械設備由乙方配齊。②卸車,乙方將木材運送至指定木材廠后根據廠方人員的安排卸車。
三、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為 。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把木材運輸到目的地。木材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的,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
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者乙方雇傭的司乘人員在起運前出示必要的證件(包括但不限于駕駛證、行駛證、貨物營運證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雇用人員拒絕提供,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起運。
、邸⒓追交蛘呒追绞跈嗳藛T有權視情況跟車押運,需要改變運輸路線的,必須經甲方協商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乙方有權在按質、按量完成運輸后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時支付規定的運費,乙方有權扣壓木材。
②、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木材,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聯系,在合理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木材運到指定的地點,并聽從廠方人員的指示卸裝木材。
、、乙方有義務托運的木材負責安全。在托運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員違反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不當致使木材脫落:a造成木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損傷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荨⒁曳揭蜓b載不當或者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行駛被行政部門攔截,所產生的各種罰款由乙方承擔;所載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需要卸載部門木材的,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對于卸載的部分,乙方仍有義務重新安排車輛運輸。
五、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所約定內容的行為都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爭議解決
1、任何因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應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2
甲方:三河鎮場鎮:余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陽通鄉個體運輸戶:黃俊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梁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 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
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20xx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梁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 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 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
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證人簽字: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袋裝水泥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事項
1.1 工程名稱:
1.2 運輸品種:袋裝水泥。
1.3 運輸數量:以甲乙雙方的實際運輸結算量為準。
1.4 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1.5 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二條 運輸價格
2.1 運輸單價:
袋裝水泥運輸單價為 0.75 元噸/公里;以上運輸單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運輸費、裝車費、稅費、保險費等在內的綜合運輸單價。
2.2 運輸距離:
2.2.1從 至格拉基水電站施工區域綜合運點.運輸距離為 KM;
第三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1 向乙方介紹工程基本情況,講明工程對袋裝運輸的要求,工程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并保障工地范圍內的道路通暢,允許整車通行。
3.1.2 負責對乙方運抵的袋裝水泥進行收貨、過磅計量、簽收。
3.1.3 按合同規定,在與乙方完成結算手續并收齊乙方各種結算單據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3.1.4 合同履行期間,嚴禁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水泥。如有上述行為發生,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第7.2.2條款規定的方式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或者影響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 乙方在裝卸袋裝水泥時應服從裝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2.2 由乙方負責在 水泥廠 的水泥倉庫裝貨,并將甲方訂購合格的袋裝水泥及質量檢驗報告及出庫票據同期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2.3 配合甲方對水泥廠出庫袋裝水泥的數量進行過磅計量,并將甲乙雙方確認的驗收票據返回給水泥廠家。
第四條 檢驗、驗收
4.1 乙方根據甲方袋裝水泥需用計劃將水泥運抵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4.2 乙方在合同約定地點裝貨時應對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進行核對,若發現不一致時不得發運。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收貨,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3 水泥運抵合同指定供貨地點后,甲乙雙方在現場過磅或檢包驗收,如發現水泥品種、規格及數量與供貨計劃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絕收貨外,還將根據相關合同條款向乙方提出索賠。
第五條 價款支付
5.1 付款方式:采用銀行轉帳。
5.2 結算方式及運費支付:每月 25 日為當月的運輸結算截止日。甲、乙雙方在完成相關對帳及票據傳遞手續,乙方按照當月實際驗收運輸數量出具的全國統一運輸發票經甲方審查核實后,完成當月合同雙方的結算手續,并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5.3 發票出具:乙方根據實際現場驗收數量出具運輸發票。
第六條 保險
運輸包干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應辦理及應承擔的各種保險費,若發生有關保險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由于乙方的運輸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遺失),乙方應按照合同第7.2.2條款規定的袋裝水泥單價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后,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1.1 甲方違約拒絕收貨(非乙方原因造成),應承擔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后,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2.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運輸計劃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車輛運輸,導致甲方現場缺貨停工,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7.2.2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袋裝水泥。乙方應負責賠償袋裝水泥價款(不含運費),賠償金額按照下列單價的3倍計算,并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而未支付的運輸款中扣除,如運輸款不足以賠償,應另行補足:
7.2.3 乙方運抵格拉基水電站工程現場的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的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入庫,乙方須無條件的更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裝水泥,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2.4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裝水泥質量不合格、數量損失、無法卸車入庫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7.2.5 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約合同期限應予延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2 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體滑坡等造成的橋梁道路中斷,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地采取應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條 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運輸期限已滿并結清全部運輸價款后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本合同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1.3 合同雙方,不論哪一方向對方提出函電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合同雙方地址派員遞送或郵寄、傳真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并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相應的回復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受,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 本合同共 份,甲方執 份;乙方持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 委托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4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甲方支付乙方相關運輸費用事宜,依法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需提供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等詳細的貨運清單,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應不含有國家禁運或需要提供政府部門特殊準運許可證明文件的物品。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門到門”的派送運輸物流服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到廠裝貨,并于第一時間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交給指定的收貨人。
2)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送貨地址、變更 收貨人,但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費用或損失。
3)甲方受權乙方進行業務時,應提供準確、有效、完整的單證,并負責協調和配合提貨事宜。
4)甲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物品運輸的規定,每次按送貨清單的數量交付 托運貨物。
5)甲方所委托的貨物包裝應符合汽車運輸,對包裝不符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重新包裝后承運,如甲方不進行包裝改善,乙方將不承擔運輸損壞責任或拒絕運輸。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應根據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盡快安排合適的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裝貨,保證貨物安全送達。
2) 運輸車輛進入工作區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亂停亂放,并聽從相關工作人員的指揮。
3)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托運貨物應負責安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在外包裝完好或無異常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損壞、缺少。
4)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5) 乙方運達目的地的貨物如被拒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說明拒收的原因,并按照甲方的指令處理。
第三條:結算方式
1、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的運費清單。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壹周內完成清單的審核, 并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全國聯運行業貨運統一發票后叁周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客處,由此產生的罰款及停線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而招致爆炸、腐蝕等事故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付逾期交貨所產生的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5、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辦理變更;若需解除,一方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發生地震、水災、暴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貨物運輸協議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法律法規處理
第七條: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終止合作關系之日結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設備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所需運輸的設備為:水庫閘門、攔污柵及埋件運輸。
二、 甲方負責裝車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負車輛、人員、起吊設備及所運設備的安全責任。
四、 在可能的情況下,甲方提供介紹信,乙方承擔費用,介紹信只能用于金屬結構及設備的運輸,乙方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五、 運輸總價為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此價格為最終價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調整。
六、 運輸前一次設備甲方預付貳千元,其余運費待運輸全部完成后,30日內結清。
七、 在規定的結算日未能結算時,甲方向乙方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需一次性賠償甲方損失貳千元。
九、 未明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結算后失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本 篇26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大件物品運輸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承運方): 簽訂地點: 乙方(托運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運輸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承運貨物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1.貨物名稱: 。
2.貨物數量: 。
3.最大重量: 。
4.最大外形尺寸: 。
5.配備車型: 。
6.運輸線路: 。
7.裝車時間: 。
8.總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9.運費結算方式: 。
10.收貨人姓名: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甲方職責
1.負責設備貨物的運輸、綁扎、加固和運輸過程中的清障、挑線、辦理交通管理部門的通行證等工作。
2.負責和承擔運輸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費用,并按照約定的時間、指定地點,將貨物按期、完整、無缺、及時運到并辦理交接工作。
3.負責貨物的安全運輸,保證所運貨物、設備無丟失和損壞,運輸車輛必須滿足運輸條件,綁扎必須使用麻繩、鋼絲繩、拉鏈等捆扎牢固,不剎車、道路顛簸等原因而松動。
4.裝卸車的同時,甲方司機(代表甲方)與乙方共同檢查貨物,并對乙方填寫的“設備、貨物運輸調撥單”(數量準確性、表面有無磕碰、變形等)進行核查交接。
5.負責及時向乙方通報運輸過程中發生有可能影響乙方設備、貨物安全的突發問題。
6.其他: 。
第三條 乙方職責
1.必須如實提供設備、貨物的真實名稱、性質、數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裝、卸車的具體位置,收貨人的真實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等,如有隱瞞謊報的,貨物超重、超體積者、裝卸車具體位置超 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權拒載或留置貨物。
2.必須實現查明沿途路段的暢通情況(道路、橋梁、隧道、限高、塌方、山體滑坡)等,如遇特殊情況需擇路繞行 公里以上的,雙方應訂立臨時協議,乙方需承擔其繞行費用。
3.必須協調收貨人及時收貨,并在甲方完成運輸任務后,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額或者余額運費。
4.負責甲方車輛、人員出入現場,組織現場裝車和卸車,貨物的清點和檢驗。
5.負責提供設備、貨物明細及各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性質等,填寫“設備、貨物運輸調撥單”。
6.其他: 。
第四條 通知
甲方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第五條 特別說明
1.雙方一致達成運輸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 %的運輸預定金。在預定時間內裝貨落空、卸貨延時超 小時的,乙方需承擔其車輛空放費和延期的臺班費。
2.運輸途中遇特殊情況,雙方理應友好協商解決,達成一致協議,并積極配合裝、卸車,各支付全額運費等各項事宜。
3.有關限時和定時運達貨物業務的約定: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 甲方應償付乙方違約金__ __元。
(2)甲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再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甲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天.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乙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
(5)其他: 。
2.乙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乙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乙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乙方應償付甲方卸車等費用及違約金。
(5)其他: 。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在 小時內向對方通知,并應在 天內提供權威機關的書面證明。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以實際行動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
1.由 仲裁機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3.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處理委員會調解。
第十條 廉政條款
雙方應簽訂廉潔從業責任書,并履行廉潔從業義務。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于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 乙方執 份,甲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