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精選3篇)
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1
托運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承運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第二條運輸日期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三條 運輸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業務,運輸方式為(可選):
(1)集裝箱 ;
(2)整車 ;
(3)零擔 ;
2. 運輸模式為(可選)
(1)“站到站” ;
(2)“站到門” ;
(3)“門到站” ;
(4)“門到門” 。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于擬發運日期前提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有關運輸的詳細資料,包括:貨物品名、收貨人名稱、聯系方式、詳細地址以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證明等;并保證貨物符合鐵路運輸的規定,以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因貨物違禁工資料有誤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照乙方《貨運委托書》的要求準確填寫相關內容,同時承擔內容填寫錯誤導致損失和增加費用的責任;若發運的貨物信息以及相關資料等需要變更,甲方應在啟運前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告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導致損失或增加費用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3.貨物系整車發送時,甲方需要提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裝車要求,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按時將貨物送到指定場地集結待發。若甲方的發運計劃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裝車延誤或停裝以及發運延遲,相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運貨物有包裝的,應按照國家或者行業相應標準進行包裝,并遵守鐵路運輸有關規章制度。因貨物包裝原因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若因貨物包裝缺陷導致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等被污染、腐蝕、損壞以及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鐵路運輸規定,譬如在普通貨物中夾帶、藏匿危險品或者匿報笨重貨物的重量等,導致貨物被查扣、罰沒以及吊裝設備斷裂、貨物損壞、爆炸、腐蝕等事故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安全、快捷地完成甲方委托辦理的運輸業務。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
2.貨物系整車發運的,受理甲方的書面裝車要求后,乙方應及時向鐵路部門申請裝車指令,并在獲取后及時通知甲方集結貨物待發。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發運延遲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整車貨物發運,乙方應會同甲方人員共同裝車,查驗施封或篷布氈蓋等加固措施完畢后簽字確認。貨物在裝卸作業中發生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系集裝箱發運的,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前備好所需裝箱、提貨車輛和裝卸場地。裝箱前,雙方應共同對貨物數量、包裝進行驗收,確認無誤后裝箱至施封完畢,并據此辦理貨物的交接手續。
屬于“門對門”運輸模式的,貨物安全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乙方必須與收貨人當面開箱檢查。在掏箱前,乙方和收貨人共同進行驗收,確認無誤后辦理簽收手續。
4.由于乙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以及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貨物運輸不能按期完成時,乙方應及時履行告知義務,雙方共同協商、妥善處理。
6.甲方委托發運的貨物需要在乙方倉庫暫存的,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比對實收貨物后辦理入庫手續,乙方的驗收標準僅限貨物數量和包裝。在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損壞由于某種原因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貨物自身屬性造成的除外。
第六條 事故處理。
1.雙方按鐵路、交通兩部門的相關處理規定辦理。
2.在鐵路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乙方應立即向鐵路有關部門索取《貨運記錄》。乙方積極配合鐵路部門、保險公司對貨物進行勘查定損,并辦理相關索賠手續,最大限度保障甲方的貨物權益。
第七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1.費用標準: 。
2.結算方式:由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原件或復印件)向甲方收取運費,甲方應當在每月 日前支付運費。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如因鐵路價格發生變化,甲乙雙方約定運費可以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為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甲方應按其運費總價的 %償付向乙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發運貨物,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非合同規定的貨物到達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十條 無主貨物處置特別約定。
儲存時限超過 的貨物尚有費用未結清時,經過催告,產權人置之不理或者確屬無法取得聯系的,貨物確定為無主貨物,乙方依據相關程序進行提存處理。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 貨物的合理損耗;
4. 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 始至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四條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門到門公路運輸,自備箱回空事宜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起運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內容包括箱號、箱型、箱量、收貨人、聯系方式、送貨地址等內容。
2. 貨物到站:長沙北、收貨人:“長沙聯運物流有限公司轉”。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必須嚴格按鐵路、交通部門規定和許可,不得夾運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隱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費率和結算時間及時與乙方結算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準確、安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集裝箱交付時以施封鎖完好為準,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承運期間,乙方對集裝箱箱體或箱內的貨物損壞、滅失負責。
4、 掏箱后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經甲方的同意,發往其他車站,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 運輸費率和標準
1、長沙北站—蒙牛長沙分倉 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 長沙北—榆次 20英尺: 元/箱長沙北—棠溪 20英尺: 元/箱
四、 結算方式和日期
1、 每票一結、一次性付清:
2、 方式:
3、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原則。
五、 其他事宜:
1、 若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2、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監證部門留檔一份。
3、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