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公路運輸合同(通用3篇)
集裝箱公路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托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 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 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托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于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 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 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 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 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 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范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 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 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 本次協議從 —— ,運價 元/T,
4. 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后30天內結清。
2. 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后,在一至兩周內安排付款手續。
3. 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 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 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雇傭人員。
3. 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4. 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 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 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 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 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時間:
集裝箱公路運輸合同 篇2
協議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為明確業務關系、規范業務操作、提高服務質量,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費用結算及風險責任劃分等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乙雙方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所應具備的經營資質,任何一方因上述資質缺陷致使對方受到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甲乙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員,均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必要資質。1.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業務操作,主要是指國內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具體委托貨物品名、提貨地點、送貨地點、收貨人等以單票確認為準。
1.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的業務進行轉委托。乙方擅自轉委托的,乙方對轉委托方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條服務范圍與權利義務
2.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應當明確委托服務范圍與要求,具體委托事項的信息及要求,以運輸委托書顯示為準。乙方接受委托后,應當恪守職責辦理受托事項。甲方應當對于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疑問予以及時如實答復,對于海關、商檢或其他主管機關提出的疑問和要求及時答復和辦理。
2.2甲方變更或者撤銷委托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確認。
2.3集裝箱運輸
2.3.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業務,應當提前向乙方告知貨物名稱、單證號碼、數量、體積、重量、提貨地點、裝載要求、運輸要求、收貨人、收貨地點等相關信息,具體信息以實際需要為準,便于乙方及時協調車輛、設備及人員。
2.3.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指示,及時領取提貨單等必要單據,詢問提貨時可能需要的費用,相應費用應當由乙方先行墊付,并按要求辦理提領集裝箱排期。如乙方認為提箱所需費用金額較大,不予墊付的,乙方應當于詢問確認費用后,及時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費用。
2.3.4乙方應嚴格按照排期按時至指定堆場提取集裝箱,并辦理必要手續。乙方應當在提領集裝箱時檢查集裝箱外觀。集裝箱外觀存在破損的,乙方應當拒絕提貨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進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貨時未提出異議的,除有相反證據,否則視為集裝箱交付時外觀完好。
2.3.5因貨物特殊性質,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取樣、檢驗、檢疫等打開集裝箱箱門的操作,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檢驗檢查場地的要求進行操作。在進行取樣等可能造成貨物短少、毀損的行為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指示進行,不得擅自處置貨物。
2.3.6乙方應當安全、及時將集裝箱運往目的地,不得有無故拖延、換車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貨物風險或貨物毀損滅失可能的行為。因天氣、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運輸暫停、中止、延遲及其他不能按時到達收貨人的情形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并通報具體情況,妥善保管集裝箱,確保貨物安全。
2.3.7集裝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裝箱存在明顯變形可能導致貨物受損的、收貨人提出異議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貨人拒絕收領貨物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裝箱運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裝箱完好的,乙方應當取得指定收貨人簽收。簽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除有相反證據,視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運輸。
2.4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框架箱公路運輸業務的,參照前述條款執行。
第三條費用結算
3.1結算標準:
3.1.1本協議下的相關費用結算標準,以雙方根據實際委托業務情況,正式委托前協商確定為準。
3.2結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號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提供給甲方。
3.2.2甲方應于收到清單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若甲方對費用清單有異議,應在上述異議期內提出,否則視同甲方確認清單中的費用。對于有爭議的費用,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爭議部分的協商不影響無爭議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應于費用確認之日起45天付款給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須向乙方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期間為自費用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
第四條雙方責任、違約及賠償
4.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實準確,所有文件之間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內容與貨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執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交付貨物、貨損貨差、額外費用、甲方因違約產生的違約費用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貨物損失或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其它
5.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5.3協議的變更、補充應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5.4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經生效,取代之前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5.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有效期內所有的委托業務均受本協議約束,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公路運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運字〔 〕年 號
托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
第二條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并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托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