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電子合同(精選28篇)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
勞務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單位或個人信息
1、身份證號碼:
2、勞務公司或個人地址:
3、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4、有效期截止時間:月
5、委托聯系電話:6、委托代理人姓名:
7、乙方指定收款帳號:
二、工程概況
1
2、分包工程暫估價:
三、分包范圍
承包范圍:甲方承包本工程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不僅限于道路路基、管網、結構土石方(含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圖、甲方指令、設計變更、技術變更核定單、設計交底和圖紙的會審紀要等全部需要運輸的土石方及垃圾等施工作業內容)。
四、分包合同單價
在合同承保范圍內,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前提下,綜合單價為:
注:
①上述包干單價包含乙方自備車輛、駕駛員工資、各種稅費、修理費、折舊攤銷、燃油消耗、保險、健康體檢以及在運輸過程中因運政交警、環保、國土、城管及其他單位對渣車管理所導致的各種費用及罰款。其綜合單價還應綜合考慮施工大門及運輸路途清潔、車輛和道路沖洗、運輸過程中各職能部門協調及手續辦理費用。
②、燃油若由甲方提供,付款時根據乙方實際用量按7.2元/升扣除。
③乙方車輛必須自覺遵守先后次序,排隊裝車,車裝滿后聽到裝車機械鳴笛或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令后才能開走。料未裝滿或沒運到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位置卸料或料未卸盡返回,甲方均拒絕發票計量。
五、有關質量、工期、安全、成本控制、環保、文明施工的具體要求及其他約定
1、質量
乙方必須保護與項目的其他工序成品。
2、工期
①本工程工期為(從__年10月28日起至__年3月30日止)延遲合同工期甲方將按5000元/天罰款,直接從乙方本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②應工期需要,乙方必須確保車輛加班到晚上十點,保證在甲方交代的時間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務,延誤工期自愿接受甲方的處罰。乙方必須確保施工所需的運輸車輛(特別是農忙和節假日期間),若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滿足數量的運輸車輛,甲方將乙方進行每臺每天1000元進行罰款,若車輛連續一周不滿足項目部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③安全乙方必須達到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標準“杜絕傷亡事故發生,控制目標。
④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責任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⑤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駕駛人員和車輛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抽
⑥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項目制定三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制度和環境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
⑦若乙方原因被政府主管部門處罰,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負責大小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如因乙方處理不善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視情節嚴重給予乙方5000—10000元/次的罰款。
⑧乙方應向工人明確:受傷亡人員及家屬不得直接找甲方解除處理相關事宜。
⑨由于乙方操作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員傷亡,造成的后果全由乙方承擔。
⑩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隨時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場容場貌,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及規定搭設、維護、布置現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處罰,由乙方承擔相應罰款及其他費用。
3、成本控制
嚴格按照甲方項目部交底資料控制施工成本。車載方量必須經過甲方機管員、渣票管理員、施工員認可后方能啟動離開裝車點,否則運輸方量不認可。
4、環保文明施工
①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班組內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保范圍內的現場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圍內的清潔衛生。
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按交底規程進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
③乙方所有人員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注意行為文明,嚴禁駕駛員打赤膊、說臟話、穿拖鞋四處游逛、罵人、爭吵、扯皮打架、隨地吐痰等影響公司形象的不文明行為,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按照100元/人次對乙方進行罰款,多次不改或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要求其退場。
④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嚴禁賭博,非在冊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或住宿區擅自留宿,嚴禁打架斗毆、嫖娼賣_、偷盜、聚眾鬧事嗎,否則甲方有權按照500—5000元/人次進行罰款,有死傷時,另按安全事故的規定進行處罰,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⑤、生活垃圾要每天及時清除,嚴禁隨地大小便,否則甲方向當事人或班組罰款50元/人次。
⑥、生活區嚴禁用水用電私拉亂接,嚴禁私自使用各類電器煮飯烤火。
⑦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市級文明工地標準進行施工及場地管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地未達標或處罰等情況,由乙方承擔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運輸分包計量、費支付及結算
1、每月25日之前將之前全部完成量(渣票)統計匯總報送甲方,甲方按審定金額的80%次月25日之前支付給乙方,余下20%尾款在工程完工后1個月內支付。所有款項均不計息。
2、若因建設方拖欠甲方工程款而導致甲方資金有困難時,乙方有責任共同分擔由此產生的資金壓力。
七、財務管理
1、甲方職責
①甲方為乙方提供宿舍、床、水電。
②乙方上崗前,甲方應組織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培訓。
③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證件,_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辦理就業證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胸卡由乙方提供照片,甲方免費辦理)。
④甲方按合同約定及時給乙方結算、支付勞務費。
⑤甲方有管理、檢查、監督乙方的權利,對乙方及乙方人員違法行為和違反甲方各項管理規定,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按處罰乙方及乙方人員并送政府有關部門。
2、乙方職責
2.1乙方嚴格執行質量看、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堅持“珍愛生命,保員工健康”改善環境,為人類造福,注重信譽,向顧客負責的管理理念,杜絕人員傷亡,機械設備等事故的發生,乙方應無條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單位和部門對工程的各類檢查工作。
2.2乙方必須達到健康證、駕駛員持證率100%。
2.3乙方應保證施工過程中相關設施、設備完好,若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2.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調度。
2.5乙方必須愛護并維護自有和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及設施,保證自有機具的正常工作,乙方自備工具材料,設備入場應先到材料部門登記,便于今后撤場有據可依。
2.6乙方代表必須按規定在各類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聯系單、檢查考核表、登記表、處罰單等由乙方簽字認可文件的文件上簽字。
2.7甲方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必須按時向其工人支付勞務費用,因乙方未按時支付勞務費而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別是工程款的問題)停工、罷工。
2.9乙方在工程總無故完不成任務、不服從甲方安排,在教育、罰款等均無效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10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交代的時間完成指定的任務,延誤工期自愿接受甲方的處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11乙方有負責配合其他各工種的施工義務,不得影響后續施工,并盡量為后續施工創造條件。
2.12乙方在施工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意見。
2.13乙方必須按合同價完成項目所有土石方運輸工作包括工程接近完工時少量土石方和零星土石方。
2.14乙方應把每輛施工車輛的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身份證、
2.15乙方負責對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加強管理,如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2.16乙方應保證每天有足夠臺數能夠正常運行的車輛在現場施工,車輛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離現場或故意停工,不得跳槽給其他單位運輸,不得私自外出作業,否則甲方將拒付已完成部分價款及余款并按每車每天1000元罰款。
2.1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邊塌陷、機械車輛事故等,影響周邊建筑物,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人員的傷亡安全意外等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2.18乙方應派調度員專人負責現場調度,確保甲方正常施工。
2.19乙方加強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行車安全,做好相應措施,確保行車安全,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農民工用工合同、運輸費支付及履約保證金
1、乙方必須與所聘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建設部關于《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工人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資,必須按勞動或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月支付工資(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運輸費、工資發放應編制工資表,并將簽字發放后的工資報表報甲方項目工程部備案。
3、乙方必須自行施工,嚴禁轉包,若驚發現轉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其他
1、工程不是因為甲方原因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已完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約定單價進行結算,不計任何損失和補償。
2、乙方必須派專人參加每周甲方項目部召開的工程例會,未請假或請假為批準無故缺席者,罰款200—1000元/次。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再次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和按約定繳納保證金后生效,至合同分包工程完工交驗,保修期滿后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
乙方(承運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貨物名稱及品種
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時間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按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輸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運輸效率和運輸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 嚴重影響甲方產品供應及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駕駛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甲方相關設備產品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及時向甲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9、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時起算。當甲方有特殊要求時,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 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后,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給予合理解釋的視為拒運),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
實際運價與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運費的 10%作為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5 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鹽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一并附后。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委托乙方以20MT ISO TANK 的公路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的液體產品,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屬性: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甲方權力、義務
2.1 保證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2.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 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貨物,并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2.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2.5 甲方享受乙方確認的發運地至收貨地的優惠運價。
2.6 貨物發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但必須在貨物未運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時甲方必須承擔實際造成的額外費用。
2.7 按 20MT ISO TANK標準裝載貨物,否則甲方需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費用和損失。
2.8 對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發貨人原因,造成貨物無法及時出運或及時送達而引起的滯箱費用,由甲方承擔(收費標準見附件)。如果發生貨損、貨差、滅失等事件,按照
3.5條款處理。
第三條:乙方權力、義務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3.2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3 乙方相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運作。
3.4 甲方下計劃(或傳真委托書)給乙方并經乙方確認收到后,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清潔干凈、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的貨車及有關裝載設備,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運作任務的,因此重新調車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每車承擔當車次運費的30%作為違約金,因此影響廠方生產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累計三次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5 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發現短少、被盜、被搶、雨淋、滅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貨物損失,則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如整車貨物滅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該車次運費。
3.6 乙方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約定的要求送達甲方指定的門點,如果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并導致甲方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本次經濟損失。
3.7 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經發生的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 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貨物運輸結算價格表》
4.2 結算方法為:每月15日前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的運費,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和甲方簽收的回單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15個工作日內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項,在運費中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送達或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對由于甲方備貨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車輛放空,則甲方應補償乙方放空費為人民幣800元/柜。
5.2 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需照3.5條賠償。
5.3 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送達的,按本合同5.4條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5.4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逾期到達,超過《貨物運輸結算表》上所雙方約定時間,每逾期1天,每票貨物乙方需支付給甲方相當于當車次運費5%的違約金;超期達到三天,則本次運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由于下列情況除外:1、自然災害或氣象、水文原因;2、參加水上救助或發生海損事故;3、政府命令或軍事行動;
5.5 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費用。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非競爭性條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與甲方給乙方承運的客戶發生與甲方具有競爭性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不結付乙方已發生的運費。
第九條:文本及時效
9.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9.2本協議為試用合同,合同期內,如乙方的運輸能力、運輸質量要求達不到甲方營運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自負。在試運作期間,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9.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4
托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合作雙方就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運輸合作條款:
第一條:承運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名稱:甲方廠家生產國內銷售產品
2、品種規格:各種型號
3、數量:按照計劃指令
4、質量:按照國家標準
5、貨物包裝:按照國家標準
第二條:承運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需求,甲方從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采用汽車運輸方式。
1、在約定啟運時間當天以電話或者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包括發運時間、目的地、貨物名稱、基本型號、數量、提貨地點、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等。一般情況下當天中午12:00以前下達運輸指令,乙方應在接指令后24小時內把運輸車輛安排到甲方裝貨點,由甲方安排工人們裝載貨物。
2、甲方下達的運輸指令必須真實和確定,發出后不隨意更改,并保證指令所指貨源的充足,中貨源不足導致車輛返空,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3、因甲方指令錯誤而引起的貨物錯送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雙方簽訂合同起如出現甲方貨物給其他物流公司承運或客戶自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所有保證金。
第三條:運輸方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乙方提貨起至收貨方簽收前的貨物運輸和保管責任有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錯送收貨人地址,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的,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貨物破損、缺少、被盜、淋濕、污染,乙方按雙方確定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4、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運輸雙方協商預交保證金為:元。
5、在運輸途中如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導致貨物到貨時間延誤,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或客戶。
第六條;貨物運輸價格
貨物運輸價格按合同運輸價格為準,均為市場行情價格。如甲方貨物每一批貨值超過10萬元,由乙方代理保險,保險費按貨值的2‰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運輸結算
結算方式為:本合同期內所產生的運費按每次貨到付清運費。
第八條:合同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合同試運行期,在此期間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作,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簽約權利。
第九條:在雙方合同期間如有一方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必須征求雙方協商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5
甲方(托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郵編:_______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
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 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口。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 文本及時效
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 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7
原告:,男,xx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白銀區稀土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
被告: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豐臺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經理
電話: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北京市到長春市并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于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托運的貨物丟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后,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x月xx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8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9
甲方:大廠工貿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河池利達石油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河池市中山路181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成品油公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成品油范疇
本協議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
第二條運輸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第三條成品油運輸數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購進油品數量為運輸數量。
第四條成品油起運和到達地點
起運地點: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
到達地點:南丹大廠油庫、銅坑礦廠、車河礦廠。其運距按90公里計算。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保證油品質量,確保油品按質按量安全運達目的地。
第六條油品裝、卸責任和辦法
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成品油裝、卸的操作規程。油品運達目的地后,甲方必須安排人員接卸,乙方承運人員要積極配合卸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沒有進行接卸油品的,雙方應該就當時情況作書面記錄。如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接卸油品,否則視為責任方違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含押運員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按運價80.00元/噸公里計算運費。
運費結算方式:每月底結算一次,由乙方將上月運輸量列出清單并開具運輸收費發票交甲方審核,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運費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購計劃,按時、按質、按量把油品運輸到目的地。油品起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的要求。但必須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相應的運雜費。
2、義務:甲方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時,應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現有最小噸位的油罐車為一批量。否則,乙方將按實際出車的可載重噸位收取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如果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每日收取該次運費額的1 %作為滯納金。
2、義務:完成甲方采購的成品油運輸任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輸到指定地點,并積極配合有關人員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運輸車輛的型號、容積、重載量等信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征得乙方同意將油品交給第三方運輸,則應按第三方承運量的運費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不按協議約定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甲方延誤1天按應付運費額的1%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3、未按乙方提供車輛最小載重量提供貨源的,甲方應支付不足噸位部分的運費。
二、乙方責任:
1、不能按時送達,造成甲方耽誤生產的,按時間償付給甲方違約金每小時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車禍、途中車壞、封路等除外。
2、將承運油品倒賣,除按所倒賣價值雙倍償還甲方外,甲方有權終止運輸協議。
3、因運輸容器不清潔而影響油品質量,應賠償相應損失。
4、成品油裝車出庫后在規定以外造成的損失(包括交通事故損失、運輸短少),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變質、污染、損失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屬性;
合理損耗;甲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發生爭議時,協議雙方應該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時,向轄區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0
托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運輸要求
1、保證貨物的質量,防止變質,其中四季豆怕壓。
2、承運人裝貨:_______、
3、合同簽訂后六天發貨、8天運到;
4、衡陽正大有限公司憑領貨證在貨款交清后取貨;
5、如發生時間上的違約,除可免責條件外,其余違約均按運費的3%進行賠償;
6、如有貨物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注意報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3、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2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3
托運方:
承運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
收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 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 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物的合理損耗;
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訂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4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5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托運方收取。
托運人可自愿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托運的貨物價值不同,托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注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托運人的保價額折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托運人賠償。如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于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托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托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注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 位: 職 位: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6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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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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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7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聯系人: ___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 聯系人: ___________,
收貨人: 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xx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后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托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后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并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托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后托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并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后7日內支付剩余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并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并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8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第一條 貨物內容及運輸方式
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貨物內容為 。運輸方式為 。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費用為 元(大寫: 圓整)。甲方應于貨物按期運達目的地后 日內結清運費。
第四條 甲乙方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運費。
2、乙方應按照運單的要求,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負責貨物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除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還應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貨物公路運輸合同3
托運方:----------------------------------------(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 (應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
1.1 貨物名稱:----------------------------------------(應填寫全稱)
1.2 貨物規格:----------------------------------------(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貨物數量:----------------------------------------(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并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 包裝要求
2.1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 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貨物起運地點:----------------------------------------(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省--市--區--街--號)
3.2 貨物到達地點:----------------------------------------(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 貨物起運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3.4 貨物運到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 運輸費用
4.1 運輸費總額為:----------------------------------------(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
4.2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 貨物的裝卸
5.1 貨物裝卸由-----方負責。
5.2 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6.1 托運方的權利
6.1.1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 托運方的義務
6.2.1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 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第七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 承運方的權利
7.1.1 向托運方收取運費。
7.1.2 對于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 承運方的義務
7.2.1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7.2.2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并負責托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托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元。
8.1.2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托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8.1.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2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托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圍:--------------------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托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的地點:-------------------- (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托運方(章): --------------------承運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地址: --------------------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19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為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沖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后,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
的車輛,并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后,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并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并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0
乙方(承運方):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準時提貨率:≥97%
②準時到達率:≥97%
③貨損貨差率:≤0.03%
④簽單返還及時率:≥99%
⑤客戶投訴率: ≤1%
6.2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客戶投訴率=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7.7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簽署日期:______
開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
帳號:______帳號:______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托運方)
乙方:______(承運方)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
1.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
1.3、到達地點:______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復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簽
(7)驗收后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______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3、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結算方法為:每月______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托運方)乙方:______(承運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2
甲方(托運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托運
1.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托運單》(附件),明確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以及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
1.2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并可以運輸。
1.4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并安全的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不論運輸情況如何變化,都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系,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嚴格執行甲方的處理意見。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并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不得將有化學類、放射類、污染類、氣味揮發性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與甲方貨物拼裝于同一車輛運輸。
2.5乙方不得將甲方托運貨物另外委托第三人運送。
2.6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7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于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員均為乙方代表,因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明細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約定的價格保持不變,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價格或者降低服務質量,否則視為單方面違約。
3.3 乙方應當于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于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當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后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6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賬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運輸車輛應是:
a、全封閉箱行車:
b、非全封閉箱行車:
c、保溫車:
d、其他:
5、交貨方式及期限
5.1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負責貨物的裝卸,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在得到甲方的認可后,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乙方若要在交貨期先前交貨,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并得到認可。
5.4 貨物運輸到達后,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下達派車任務時應填寫《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托,通知乙方按規定時間上門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并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并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后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若簽收單遺失、未簽字或未蓋公章的,甲方可拒付運輸費用。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后的3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還簽收單,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延遲支付運輸費用。
7、保險
7.1乙方應對托運貨物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運輸費用之中。
7.2對于保險責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賠額的損失,乙方應在保險公司賠款結束后____日內,向甲方補足差額。
8、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約定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一周內,乙方應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用于乙方未能支付違約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戶簽收依據的運輸訂單金額。若無此類款項,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后一周內全部退還乙方。
8.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b、戰爭、暴亂、罷工等。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于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范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故意隱瞞,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 乙方擅自將甲方托運的貨物委托第三人運送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3乙方擅自將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拼裝到同一車運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的,致使逾期到達目的地的,逾期一天,應按貨物價款總額的____%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因逾期交貨產生的全部損失。
11.6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實際不能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貨物價款總額的____%。
12、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3、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5、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建行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
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
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5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貨物運輸合同范文節選!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6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7
甲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電煤
1、運輸路線:
2、運輸時間:年月 年
3、運輸價格:每噸毛運費 (包含煤票等各項全部費用)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當地政府各項通知、連續雨天導致煤礦停止生產)視為正常,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每日每臺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甲方卸車地卸車時間為7:00——17:00,乙方車輛在卸車時間內到達后24小時外如不能正常卸車,每日每臺車輛補償500.00元。大寫:伍佰元元整。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500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復印件)。
9、乙方保證每日內到達車輛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正常運輸,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乙方每日到達甲方指定地安全無誤的卸車后,甲方按照卸車地出示的實際數量頓位,所卸車輛運輸款全部付于甲方,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2、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
六、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
輛運費的10%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八、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月日
公路運輸電子合同 篇28
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具體明細內容以托運單據記載為準。托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貨物運輸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到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安排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按50元/每單承擔違約金責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于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資料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每月____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萬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的;
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為公共信息時為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并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每天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2)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式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它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被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