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運輸貨物協議書(通用3篇)
海上運輸貨物協議書 篇1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經濟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 (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海上運輸貨物協議書 篇2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水泥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白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教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十一、本合同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海上運輸貨物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作事項和合作期限:
1、甲方委托乙(丙)方為甲方在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到達貨物進行分流派送和維護。
2、到達車輛乙(丙)方在卸車清點后必須在配載單上簽名確認并在當天回傳甲方,確認后造成的貨物短少或貨損由乙丙方承擔。
3、乙(丙)方需在分流點按甲方要求制作店面招牌;并提供一臺電話,一個專用號碼為甲方服務。
4、合作期限為一年,如下: __年 月 日— __ 年 月 日。
二、具體操作和財務管理
1、到達貨物操作:
(1)甲方將本公司每日貨物運送到乙(丙)方所在場地,由乙(丙)方組織裝卸清點分流工作,貨物在裝卸時禁止野蠻粗暴裝卸、乙(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貨損,照單分發貨物,要以客戶物品清單為準。
(2)清點貨物如發生貨損差異時要及時匯報總部并現場拍照回傳,以便查清原因,如不報者,一切責任由乙(丙)方承擔,如有虛報和故意錯報者,即日取消合作資格。
(3)當天到達貨物必須在車輛到達后的工作時效內完成分流派送,每操作一票分流貨物必須知會甲方并以電子版的形式提供簽收。
(4)如有貨物是特定要求送貨的,送貨費用由甲方提供(注:該費用事先由甲方提供送貨費用報價或溝通確認送貨價格,超出定價范圍由乙(丙)方自行承擔)。
2、財務管理:
(1)甲方提供專用銀行賬戶,乙(丙)方每日收取的貨款、運費現金超過300元(三佰元以上)必須在當日下午19:00以前存到甲方指定賬戶,到帳后甲方對應會計按照到賬金額制作現金臺賬并入帳。
(2)每一季度為賬務結算周期,結算周10號丙方來甲方財務對帳,當月15號由乙方持對賬單結算,結算貨款和酬金分配以電匯方式匯給乙方指定銀行賬號(賬號需經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
三、返程貨物分發
乙(丙)方有義務做好返程貨物收發、托運單填寫清晰,貨物目的地標簽粘貼正確,并及時向甲方反饋當日收貨情況,在雙方溝通后采取乙(丙)方送貨或要求甲方提貨的方式返回。
四、甲乙(丙)雙方利潤分配(以下為暫行分配方案),
1、費用計算方式:
利潤分配以附件價格明細為準。
2、貨物運輸途中由天津到北京、湖南、湖北、河南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貨物運輸途中由湖南、湖北、河南、北京到天津的所有費用由乙(丙)方承擔。
3、甲、乙(丙)雙方經營場所的所有費用(房租、水電、稅費及工人工資)由甲、乙(丙)方自行承擔。
4、每月15日定為結帳由甲、乙(丙)方向對方提供對賬明細,在乙(丙)方確認后雙方對沖后結算。
五、其他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甲、乙(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丙)方需遵守所有經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雙方本著服務一流信譽至上的原則互利發展,擴大生產和經營,從而取得雙贏的效果。此合同有效期為壹年,雙方無意議期滿續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可持一份。雙方簽字之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