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屋贈與(住宅)轉移登記(精選3篇)
辦房屋贈與(住宅)轉移登記 篇1
我要辦“個人贈與二手房(住宅)過戶”
一、適用情形
因贈與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當事人應當申請辦理房屋贈與轉移登記。
二、申請主體
贈與方和受贈方雙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
4.房屋贈與合同。
【身份證件】
贈與方:
1.若贈與方單身:
a.贈與方未婚,提供身份證、戶口薄;
b.若贈與方離婚未再婚的,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離婚證、離婚協議(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
c.若贈與方喪偶未再婚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配偶死亡證明(戶口薄已注明的可不提供);
d.若贈與方未成年,另需監護人提供經公證的《聲明書》。
2.若贈與方已婚:
a.此房屋為婚內取得產權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結婚證;
b.此房屋為初婚前取得產權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結婚證;
c.此房屋為離婚后再婚前取得的,需提供原離婚證、離婚協議(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現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結婚證;
d.此房屋為喪偶后再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戶口簿、原配偶死亡證明(戶口薄已注明的可不提供)、現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結婚證。
提示:
1.若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產權證后離婚的,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原產權人的,可不析產;若歸另一方,應辦理完離婚析產登記后,贈與方再按照實際情況準備上述材料。
2.若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產權證后喪偶的,應先辦理繼承轉移登記后,贈與方再按實際情況準備上述材料。
受贈方:
1.若此房屬于受贈方及家庭成員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提供:
(1)若受贈方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戶口薄)、結婚證;
(2)若受贈方未婚,提供身份證、戶口薄;
(3)若受贈方離婚,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4)若受贈方喪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戶口薄已注明的可不提供)。
2.若此房屬于受贈方及家庭兩套以上住房的,提供受贈人身份證。
3.若受贈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監護人代為辦理,并提供相關文書證明材料。
直系親屬之間贈與的,還需提供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準備其中一項即可:
(1)若贈與雙方在同一戶口薄(有“遷出”或“注銷”等字樣均可),則提供戶口薄即可;
(2)若贈與雙方不在同一戶口薄,是本市戶口的,則需要到派出所開具帶有防偽標識的制式戶籍證明;是外地戶口的,則需到戶口曾在一起時的派出所調取《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或開具統一制式的戶籍證明,并加蓋戶籍民警印章及戶口專用章;
(3)出生證明或人民法院判決書或人民法院調解書;
(4)若無法提供以上材料,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系,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則需提供公證書原件。
委托代辦:需提供委托公證書、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四、辦理流程
取號→窗口受理→取證
五、收費標準
【征收稅種及稅率】
受贈方 稅種 契稅
90(含)平米以下
90-144(含)平米
144平米以上或計稅價格300萬元及以上
首套
1%
1.5%
1.5%
二套
1%
2%
2%
三套或三套以上
3%
3%
4%
贈與方 稅種
稅收優惠
計稅依據
稅率
增值稅及附加
購買不足兩年全額征收
購買超過兩年(含)全額減免
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或成交價
5.6%
個人所得稅(兩種征收方式,二選一)
購買五年以上(含)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1、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或成交價-房屋原值及合理費用
(查實征收)
20%
2、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或成交價(核定征收)
1%
【產權轉移登記收費標準】
收費類別
件數
登記費用(元)
產權登記費
1
80
土地出讓金
1
納稅計稅價1%
六、辦理時限
完稅后即時辦結。
七、辦理地點
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黃河街88號)二樓1-32號窗口
八、咨詢電話
辦房屋贈與(住宅)轉移登記 篇2
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房、住宅)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因甲方贈與房產系共有產權,此贈與行為由共有人確認并在此贈與合同上簽字。
辦房屋贈與(住宅)轉移登記 篇3
贈與方(下稱甲方):________
受贈方(下稱乙方):________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為宅基地(以下簡稱“該宅基地”)的所有者。“該宅基地”使用證號為“ ________”。
“該宅基地”四至為: 東至: ________西至: ________南至: ________北至: ________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贈與,并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應該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內將“該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著物按現狀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給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應互相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因年齡問題乙方可不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簽訂本贈與協議后,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消的贈與。
七、本協議公證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受讓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證明人: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