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29篇)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并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眾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眾。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為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后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衛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后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衛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保證人簽名: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并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愿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簽名: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并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系,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后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愿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提高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明確職責,夯實責任,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努力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特與各教師簽定學年度安全及收費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教師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落實上級及學校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成立班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夯實責任,建立健全班級安全管理制度。同時要充分利用班(隊)會、安全教育課時間,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常識教育活動及自護自救演練活動,通過板報、標語等形式擴大宣傳及教育的力度。
2、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各教師要嚴格及時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對學生加強“防火、防觸電、防摔傷、防中毒”等安全教育;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無證照車輛,嚴禁學生私自騎自行車、摩托車,嚴禁學生追車、扒車;嚴防各類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師生的食堂管理,嚴禁食用霉變食品、“三無”食品、劣質有毒食品,食堂時刻要有人值班,嚴防投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5、引導學生開展各種有意義的無危險的課間課外活動,值周教師加強巡邏。
6、加強住宿生管理。各班主任要時時對校外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定時對其住所進行安全檢查;各宿管教師每晚嚴格查宿,確保住宿生安全。
7、各班要建立雨雪天家長接送制度,同時對學生加強“不要過危橋險河、發大水不要強行渡河、預防雷電擊”等安全常識教育,若遇惡劣天氣要靈活處理,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班要加強對管制刀具的管理,嚴禁學生攜帶有刃刀具、鐵棍等,若發現立即沒收,定時對學生進行檢查。
9、嚴禁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登山、旅游等活動,若確需外出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并報上級審批,私自安排、組織的外出活動若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對學生采取科學的教育管理方式,加強對特殊生的安全管理,多與家長溝通,積極構建學校、家庭聯合教育體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羞辱、諷刺學生,對此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教師要與特殊生的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1、各教師要及時處理學生因學習、生活、交往等同學之間產生的矛盾,嚴防事件惡化。
12、各教師要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把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積極主動的、創新性的、全面的加強安全管理(如本內容未盡事項自己要想到做到),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收費工作:各教師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嚴禁以任何形式超范圍收費收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向學生推銷輔導用書,嚴禁以罰款形式管理學生,若發生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三、簽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由校委會商討決定。
教師簽:
校長簽:
__小學
____年__月__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系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
第二,禁止學生運載工具、鐵、鋼管和其他危險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質,如果發現立即沒收,并公開處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傷害,學生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安全責任書
三、禁止學生參與戰斗。學生應該之間的矛盾糾紛由老師進行調解,禁止暴力來解決。相反,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撤銷制裁,造成輕傷事故責任根據醫學治療,導致嚴重的傷害除了承擔醫療,提交到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三個,學生家長和學生必須清楚,認真履行職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簽名:時間:日期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一)領導小組成員: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
2、小組成員自帶手機,換好、帶好電板,活動中隨時待機,保證信息暢通無誤。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
3、學生過馬路時,帶隊教師要在馬路中間指揮交通、確保所有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師: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按分配的任務全程跟班帶生。
2、班主任應提前向學生做好注意事項所列的各種教育,同時做好各方面組織工作,包括隨班教師的所帶的(學生人數),做到責任到每一個教師,管理到每一個學生。班主任同時選好小助手,配合教師做好管理。
3、組織帶好學生,保證學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時候清點(掌握)的人數相符。
4、在車輛往返途中,帶隊教師有責任制止本車司機超速行駛行為,如有情況應及時報告校領導。
5、提高認識,隨時隨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視察周邊環境,如有施工場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學生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要分頭站崗,并注意學生動態,不允許學生出入危險場地。
6、學生過馬路要走人行道,并時時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學生安全過馬路。
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7、自始自終,活動中不得請假、不得中途私自離開學生,不得飲酒,保證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8、出現特殊情況,不能隨隊進行活動的學生,由責任配班教師統一帶回車隊休息。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中學生寒假安全責任書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安全的寒假,徹底杜絕寒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班主任寒假前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并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好寒假安全目標責任書。
二、學校要求學生家長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學生寒假期間防煙花爆竹傷害、防觸電、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三、學生在寒假期間,學生家長必須監護做到:
(一)、警鐘長鳴,注意安全。
1、認真學習安全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天寒地凍,減少外出,如須外出須在家長帶領下外出,必須做到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電常識,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靠近電源,不隨便動各種電源插頭、電線。使用電器須由家長指導。
4、不玩火,遠離火源,注意消防安全,預防煤氣中毒。
5、不在危險地帶玩耍,不做危險性游戲,遠離危險因素。
6、遠離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不準進入網吧、臺球廳等不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不打架斗毆,不搞惡作劇,不做有損自己和他人的事,不長時間看電視或玩電腦游戲等。
7、注意飲食衛生安全,不暴飲暴食,不吃冷食和生食,不亂吃水果及不明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做好學習、生活安排。
1、按時完成假期作業。
2、抓緊時間適當補差、補缺。
3、寒假期間多讀有益書籍,開展“每人讀一本好書”活動。
4、過一個節儉、文明、祥和的春節。
四、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五、利用假期時間認真分析前一段時間學習狀況,總結成績,明確不足,同時制訂出下學期切實可行的學習、生活計劃。
六、安全警鐘,應長鳴不止,希望每位家長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確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放假時間:
依上級要求,寒假從20__年1月 日(農歷臘月 )起,至20__年2月 日(農歷正月 )結束, 月 日正式開課。
學 校(蓋章):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 生(簽字):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學校應結合校內的實際情況,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使學生明確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制訂的法律法規。
2、 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放學和上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灘、荒山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車的學生,應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家長要與車主簽定安全責任狀。學生放學后到坐車期間的安全由車主負責,這一時段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在校外住宿學生家長要與房主簽訂安全責任狀,確保學生住宿安全。
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級中學
年 月 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訂]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并未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欄桿,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 外打架斗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 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9、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0、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小學提出“十不準”:
1、不準吸煙、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鉆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筑施工區游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墻,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斗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衛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9、不準在行進中違反交通規則,以免出現交通事故。
10、不準到校外上網、看錄像,以防發生意外。
以上十條,希望同學們認真執行,學生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學生進行管理和監督。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責任。
1、 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
2、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衛生、安全標準的;
5、 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 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7、 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8、 依法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
1、 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 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 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4、 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5、 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6、 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
7、 學生突發疾病,學校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8、 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 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10、學生違反學校紀行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的意外傷害的;、
12、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職員在校外實施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 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XX0、XX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X學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深入實施“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切實做好我校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關于加強中小學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確保學生暑假的安全工作,落實和明確學校與班主任師生安全目標責任,增強安全意識,共同做好對學生暑假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杜絕學生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萬寶鎮紅旗小學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目標責任:
一、學校利用散學式進行一次學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講座,增強安全意識。
二、組織兩次學校安全大檢查,安排領導班子值班工作,及時排查校內不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開業等活動。
四 、落實“減負”規定,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文化補習班。
班主任目標責任:
一、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積極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二、放假前,班主任老師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三、要了解本班學生假期中的表現,做到嚴格要求,及時指導。
四、如學生發生危險事故,不論在校內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時想辦法處理,并迅速告知學校及學生家長協同解決。
五、嚴禁私自為他人向學生作入口食物的宣傳,嚴禁隨意向社會推薦學生參加任何學習培訓班,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六、班主任與學校要及時聯系,協同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
簽字人: 簽字人: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訓機構健康快樂的學習,本機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本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協議如下:
一.學生上,下課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家長將學生送到機構后必須交其代課教師,課程結束后經教師同意方可離校。如沒有家長接送,學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機構概不負責。
二.學生上課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教師的指導下開展各項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擅自行動,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責任自負,本機構概不負責。
三.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若需要學習用品,一律由教師統一采購,禁止擅自行動。如沒經教師許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機構概不負責任。
四.學生上課期間,需自覺愛護公物,如故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以及因損壞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課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必須向代課教師請假并出示請假條,經教師簽字允許后方可離校。如未經教師簽字允許,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學生就讀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并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____
監護人簽名:__x
班主任簽名:__x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__年9月19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9、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0、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章): 班主任: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0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扎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并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衛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復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系。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并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1
寒假即將來到,為使您的孩子渡過一個安全有序、歡樂祥和的假期,學校在放假前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了孩子的安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由于這段時間您的孩子在家中,望家長盡到孩子的監護義務,保證學生寒假期間的安全,特此學校與您簽訂《安全責任書》,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有關工作。
一、要求學生做到:
1、不進營業性舞廳、卡拉OK廳、游戲廳、網吧、練歌房等不適宜中學生活動的場所。
2、學會使用煤氣、液化氣,預防煤氣中毒。
3、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帶有危險性的游戲。
4、遵守交通規則,防止交通事故。
5、加強防火意識,不玩火、不納荒、會防火。
6、學會安全用電,防止觸電。
7、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防止受騙。
9、不打架斗毆,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青年來往。
10、愛護市政設施、不爬高,不進施工工地和有危險的禁區。
11、不到湖邊、池塘、河灣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滑冰。
二、請家長做到:
1、關心學生的心理健康,督促學生認真完成寒假作業并養成良好習慣。
2、帶領、安排孩子參加適當的社會實踐活動。
3、監督孩子執行學校上述“十一條要求”的落實。
4、關注孩子的交往圈,引導孩子學會交往。
5、督促孩子整理好個人儀容儀表,攜帶已完成假期所有作業,按時報到入學。
班級: 家長: 家長電話:
學生: 班主任:
X年2月7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系,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于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衛老師登記后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游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墻、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桿、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發、不染發、不留長發、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沖突后,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后班主任保存。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3
為了確保在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準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任何同學不得滋事打架,如遇到突發問題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或帶隊老師,任何同學不得私自處理。
12、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4
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麻武鄉中心小學
X年8月28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5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周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周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小學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后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小學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后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在校內外吸煙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桿、樹木、圍墻、大門、樓梯、欄桿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沖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摸、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衛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X年XX月XX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的事故者,責任自負。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可以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自己造成意外傷害的,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他人造成傷害的應由他人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因此發生的損害事件,由學生自己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1、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2、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并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后應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限入保的)。
15、走讀生有事、有病,其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請假,若沒有請假,沒有按時到校上課,在路上逗留或進網吧、游戲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由自己承擔。 16、住校生在睡覺、課間休息時、爬大門外出上網、打電子游戲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17、學生在校期間逃學,由家長、學校配合尋找,并及時教育,如需在本校繼續就讀,需交保證金300元(叁佰圓),在本學期結束前沒有違反學校規定的學校退還保證金。如果出現第二次逃學的,辦證金變為罰款,且交保證金500元(伍佰圓)。
18、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19、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7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己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余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斗毆、吵鬧、起哄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能力。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8
為加強外出學生(含特長生)的管理,根據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經學校
研究外出學生必須由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后,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辦理出入證。
一、辦理對象:
(一)家距學校比較近的學生(以戶口本上家庭住址為準),辦理出入證后可在三餐及晚自習下課后持證出入校園,其余時間不準出入。
(二)特長生應注明學習時間與地點(離校時間: ,,)并辦理出入證后可在離、返校時間持證出入校園。
二、學生在外出時間段,個人行為、人身安全一律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三、注意事項:
①校園內應推著車子,且把車子統一放在男生寢室后面指定位置(下雨另行通知)。
②學生必須持出入證方可出入校門,且遵守門衛紀律。
③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運動會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9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后及時回住處,不東游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系,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小學
20xx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