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9、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學校要充分發揮校警、專職保安的作用,組建師生校衛隊,并落實安全保衛、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校園外來人員的管理,積極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學生、幼兒家長搞好子女離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與教育工作。
10、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嚴格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并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協調,堅決杜絕學生乘坐三輪車、出租車上下學。抓好平安校園建設。
11、努力為師生員工辦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學校領導要關心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注意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說服和溝通工作,妥善處理學校內部熱點問題和突發解決,把影響穩定的苗頭消除在校內,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無上訪、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三、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有中心校綜治領導組負責組織檢查、考評,并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考核成績優秀的給予獎勵,凡未對以上條款進行落實或因工作疏忽而發生不安全、不穩定事件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簽字
中心學校校長:
各小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