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夏令營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甲方:
乙方:
各位學員及家長:
為了您或您的孩子能夠度過一個安全并富有收獲的暑假,____特與您簽訂此協議書,本協議中甲方____營銷策劃工作室,乙方參加世博夏令營的學員。甲乙雙方就參加本協議所指世博快樂成長夏令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營銷策劃工作室義務
第一條 保證學生的安全,并為每一位學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額5萬。
第二條 負責學生在夏令營期間的全程監護,保證對學生的有效管理。
第三條 選派專業教練帶隊,全程寓教于樂,帶領學員度過一段快樂的假期。
第四條所交費用涵蓋了夏令營來回交通費、服裝、吃、住、保險、各項夏令營活動等規定項目費用,在此范圍內絕不額外收取其他費用(學員入營時需帶一些個人生活用品,具體清單請參照《營員手冊》;學員在營地內消費本營規定之外的項目時需根據現場情況實際操作)。
第五條如學生身體不適,夏令營配有專職醫師檢查診治,病情稍重者會及時通知家長,并安排去醫院就診,醫療費由本公司先行墊付,符合保險條款的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其余的自理部分在夏令營結束時與家長統一結算,交通費由本公司承擔。
第六條 為了讓家長更好地跟蹤了解孩子在夏令營的情況,我們會定時以夏令營日志的形式在興義之窗網站公布孩子在夏令營的學習及生活的總體表現。
二、學員及家長義務
第一條 遵守夏令營的相關紀律,所有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真實有效。
第二條 乙方自愿參加甲方組織的夏令營,并同意甲方對乙方于夏令營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學習、住宿、餐飲、保險等項目的全部安排)。
第三條簽定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快樂成長”夏令營費用“5天營”¥780元整,本協議生效后,如因乙方改變計劃,決定不參加夏令營,所交學費不退還。特殊情況,如因病不能參加者,乙方將退回除已經發生費用外的所交費用,乙方在開營前三天可
更改參加完全相同內容和費用的夏令營的期數。
第四條乙方應在開營當天按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報到,否則乙方須自行前往營地,如乙方在開營之后兩天之內未能到達營地,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不退還乙方繳納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夏令營全部費用,同時,乙方應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監護人承諾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或夏令營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后果:
1、 乙方行為違反夏令營營員守則的有關內容,不服從夏令營管理嚴重影響夏令營活動的;
2、 乙方向甲方隱瞞其不適于參加夏令營的身體狀況,如哮喘、心臟病、肝腎病嚴重者和精神狀況等疾病
3、 夏令營開始后,乙方不聽甲方安排,未經甲方批準擅自離營。
備注:
一、在夏令營開始時間之前,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導致夏令營推遲或取消,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夏令營開營時間推遲超過10日或取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相關費用,不作其他額外賠償。
二、本協議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要求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一經簽字即生效,請學員與家長仔細閱讀相關內容。學生如自愿參加本夏令營并愿意遵守有關規定,請在報名表上簽名。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報名時即簽定協議,簽字后一份交還甲方,另一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簽字(蓋章):____營銷策劃工作室 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夏令營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就寢、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星期天,節假日遠道的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星期天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臺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平樂、東趙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飯、住宿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教育學生按時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學、來學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險的地方去,不到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臺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時間發生的任何事故與學校無關。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密切與學校配合, 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10、本責任書由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漢圓實驗中學
__年9月
夏令營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
年級:
家長簽字:
聯系電話:
鐵峪鋪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