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書(通用3篇)
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1
為了落實班級安全責任,健全學校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簽此安全管理責任書:
1、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全面負責,同時有教育管理的權利,并承擔本班學生的主要責任和一切人為事故。
2、代課教師負責上課時學生的紀律安全,對課堂上發生的人為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3、教師必須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嚴禁體罰學生,按照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因個人失職而造成的事故由教師本人承擔。
4、出現不安全事故應及時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
5、學校對教師及各班級負有管理權,對教師安全工作負責,及時檢查,指導表彰,對違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嚴肅處理。
6、學校各部室主管人員要對部室的所有財產負責,防止丟失和私自外借,做到無丟失、無損壞、無被盜。
7、學校由值周員每周將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同時總結匯報于全體教師。
8、此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期限為: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對用電的安全管理,明確電工安全職責,增強電工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師生安全,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使學校用電即節約,又安全,特制定電工安全職責書,具體要求如下:
1、學校所有用電設備安裝必須由校電工親自操作,不許找人代替。安裝校內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不許帶電作業。
2、定期檢查校園內的電線線路及用電設施,填寫安全檢查表,要求每次詳細填寫時間、內容及整改情況;若發現問題要急時處理,排除隱患,必要時報告學校領導。
3、對學校重點用電場所要重點檢查、維修,確保用電正常和安全。
4、凡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及使用相關設施,保證其活動開展,不得讓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相關設備設施損壞及安全事故,由電工負主要責任。
5、對校內涉及人身安全的用電線路、用電器要安裝明顯的警示標志。
6、遇有突發事件,如短路等,要及時處理,并予匯報,如引發火災等事故,要采取緊急措施,并向總務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及時匯報,事后要有詳細的書面情況匯報。
7、因違規操作或人為事故造成損失,毀壞設備、用電器,
學校有權追究責任人,賠償損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校長: 電工責任人: (學校蓋章)
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書 篇3
各位家長:
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行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校園安全穩定、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我們懇請全體學生家長樹立“安全第一”和“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不在任何場合傳播歪理邪說。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設身處地、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游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1、樹立對自己子女進行安全穩定教育的意識,明確自身所肩負的責任和義務,與學校和班主任齊抓共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識教育,使自己的孩子學法、懂法、遵法、用法,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維護自身安全和學校的安全穩定。
2、經常與班主任聯系,溝通孩子在校內外的各種情況,了解、掌握影響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長的各種因素,對孩子在校外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并盡快通知班主任和學校相關部門,發現孩子在校外出現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
3、經常了解和觀察子女攜帶的非學習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銳鈍器具,以防子女因意氣用事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經常了解和觀察子女的交友情況,以防與有劣跡的人員來往,從而受到不良影響;同時對家里存放的農藥、鼠藥等危險物品妥善保管。
4、家長要經常與班主任取得聯系,溝通情況,共同關心和教育學生。嚴把孩子的請假手續,確需請假時,家長必須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曠課對待;嚴禁孩子吸煙、喝酒、染發,嚴禁孩子出入電子游戲室、臺球室、錄像室、歌舞廳、卡拉ok廳等、觀看音像制品、嚴禁孩子攜帶刀具和銳鈍器具進學校;教育孩子不得強行向他人索要錢物、偷盜和破壞公共財物,必須遵守社會公德;未經批準,不得讓校外人員來校或在校門口找學生等等。
5、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特別是傳染病、遺傳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
6、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盡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動,要有家長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7、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關電器設備,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8、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或同學結伴下河、下渠、下漁池游泳。保證子女夏季中午的午休時間,中午學校大門開放的時間是4點,學生不允許提前進校。下午放學時間是7點半,放學后教育孩子及時回家。
9、教育子女嚴禁私自或接伴外出游玩、野炊、夜不歸宿,學法、知法、守法,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10、未滿12周歲的及家距離學校三公里以內的學生嚴禁騎車上學,家長要經常對子女的交通工具進行檢修,特別是要有鎖、車閘靈;家長在選擇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有相關的營運手續、駕照、車輛保險等,以確保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不坐超載、超限的車輛;嚴禁小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路上學,幼童上下學應由家長接送,不得騎車上下學;嚴禁家長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11、教育中午不回家的子女要在校內就餐,不吃校外不衛生“三無”零食和冷飲,特別是教育子女不喝生水、不喝廉價的冰水。
12、教育子女接受馬克思主義無神論教育,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不信仰任何宗教,不得強迫子女參與任何宗教活動,不得穿戴帶有宗教色彩的服飾、書籍、宣傳品到學校,自覺抵制非法宗教活動、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家長要為子女樹立榜樣。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