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控輟保學責任書
九年義務教育是法定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階段。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提高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關系到《義務教育法》的貫徹實施,關系到農民的根本利益,關系到農村和農業的發展。我們一定要從《義務教育法》的貫徹實施,從全鎮農村經濟與社會的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高度重視控輟保學工作,從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范控輟保學行為上,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見:
一、完善控輟保學的責任制
對控輟保學工作,實行“雙線目標責任制”。即鎮長包全鎮,村長包片,隊長包村,家長包學生;校長包學校,班主任包班級,任課教師包學生的“三包”責任制,逐級簽訂控輟保學目標責任書,鎮政府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考核村級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之一;校長把控輟保學工作同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的考核評價掛鉤。實行控輟保學工作一票否決制。
二、健全學生輟學過錯責任追究制
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現象,凡有下列行為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1)對學生輟學不采取必要措施,聽之任之的;
(2)對管轄范圍內學生輟學,底數不清或弄虛作假、隱瞞輟學人數的;
(3)對學生不到校沒有及時家訪做動員說服工作,以致貽誤規勸學生返校復學時機的;
(4)因工作方法不當或處事不公平、諷刺、挖苦學習困難的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造成學生輟學的;
(5)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及時采取救助措施,造成學生輟學的;
(6)對不讓學生上學而外出務工經商的家庭,不及時按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學生輟學的;
(7)片面追求升學率,故意讓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轉學或退學的。
對上述各種治理學生輟學問題上的過錯行為,一經發現,均依照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三、堅持控輟保學月報季查制度
1、嚴格學籍管理。各村各校要托清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起始年級實有學生人數底子,由全鎮統一微機管理。小學、初中學生入學由鎮政府統一簽發入學通知書,學生憑入學通知到服務學校注冊登記,取得學籍。學生休學、轉學、借讀,小學不出鄉鎮的由學校辦理手續,跨鄉鎮借讀或轉學由縣教育局辦理手續;初中須由縣教育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2、實行班額固定制。將中小學起始年級人數作為考核評價學校、班級及教師的重要內容。重視學困生的轉化工作,將轉化率列為對班級和任課教師考核的重要指標。改革學生評價方式,把“三好”學生評比與“單好”、“多好”評比相結合,多角度尋找學生的閃光點,樹立學生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實行月報制度。學校對學生輟學要采取得力措施,幫其返校就讀。對學生輟學情況,班級每周一統計,學校每月一統計,并將統計結果逐級上報,各學校對輟學統計結果于每月23日前書面報鎮政府,鎮政府匯總后每月25日前上報縣教育局。
4、建立季查制度。鎮政府要配合縣教育督導室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每季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學校、班級進行隨機抽查,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問題嚴重的給予相應處理,并把普及程度作為衡量學校辦學質量的重要指標,凡輟學率超過規定范圍的,各種評優實行一票否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