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水電工安全責任書 篇1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和要求,學校與您簽訂本責任書。具體職責如下:
1、水電工是學校用電、用水安全直接責任人。要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2、每天檢查配電室、校園照明、網絡、電話、廣播、供水等設施設備,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給和運行。
3、認真執行水電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加強宿舍、教室、教研室、各處室、實訓室等電情況檢查;非經主管校長批準嚴禁私接線路、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超負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報告。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水電工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照《縣教育系統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水電工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31日。
水電工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更好地落實學校黨委、行政加強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確水電工安全職責,增強水電工安全意識,特制定夷陵中學水電工安全職責書,具體要求如下:
1、認真巡查夷陵中學校園內的水電線路設施,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2、填寫安全檢查表,要求每次詳細填寫時間、內容及匯報、整改情況。
3、遇有突發事件,如短路、水管爆裂等,要及時處理,并予匯報,對于引發火災等,要采取緊急緊急措施,并向總務主任、主管校長、校長及時匯報。事后要有詳細的書面情況匯報。
4、維護好正常教育教學需要,并從節約原則出發,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用電進行有效監控。
5、凡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及使用相關設施,保證其活動開展,不得讓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相關設備設施損壞及安全事故,由水電工負主要責任。
6、對于在安全年中,水電工在安全、節儉使用水電上作出貢獻的,給予校長基金特別獎。
水電工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更好地落實學校黨委、行政加強安全管理的要求,明確水電工安全職責,增強水電工安全意識,特制定夷陵中學水電工安全職責書,具體要求如下:
1、認真巡查夷陵中學校園內的水電線路設施,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2、填寫安全檢查表,要求每次詳細填寫時間、內容及匯報、整改情況。
3、遇有突發事件,如短路、水管爆裂等,要及時處理,并予匯報,對于引發火災等,要采取緊急緊急措施,并向總務主任、主管校長、校長及時匯報。事后要有詳細的書面情況匯報。
4、維護好正常教育教學需要,并從節約原則出發,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用電進行有效監控。
5、凡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及使用相關設施,保證其活動開展,不得讓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當造成的相關設備設施損壞及安全事故,由水電工負主要責任。
6、對于在安全年中,水電工在安全、節儉使用水電上作出貢獻的,給予校長基金特別獎。
責任人
年月日
水電工安全責任書 篇4
安全包保責任狀
為了更好的落實本企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強化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建造業主滿意工程。確保指揮部20xx年安全工作總目標的實現,工程杜絕責任亡人事故、杜絕責任重傷事故的發生。特別制定“安全包保責任狀”。責權利相結合、獎罰并重,結合本標段工程實際,確定崗位安全責任、獎罰標準如下:
一、崗位責任:
負責指揮部電工工作。
二、責任要求:
1、非專職電工人員,不得操作電器設備。電工必須持合格有效操作證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2、室內照明線路應用瓷夾固定。
3、嚴禁非電工拆裝電器設備。
4、各種導線,配線時,應使用與之間相應的電壓等級的絕緣導線及瓷夾、瓷管、瓷瓶。
5、電線接頭應牢固,并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不能拖在在地上,必須用木桿掛空。
6、保險絲應按用電負荷量裝設。
7、工地架設電線的位置,間距、高度,必須滿足電力部門要求。
8、工地內的變、配電設備應有完善的屏護裝置,安裝在室外的變壓器以及室內的變、配電設備,均應設有屏擋,柵欄。并應設有明顯的警告牌。
9、工地電線路的安裝應按標準進行施工,嚴禁將線路捆在無瓷夾的木樁上,樹木和鐵架上。
10、露天設置的所有閘刀開關,應設在鐵制表板箱內,并設遮雨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加鎖。
11、施工工地所拉的電線,電纜線,必須按規定掛空在一定高度,嚴禁放在地上。
12、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配電盤等,均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電路中的保險絲開關,必須符合用電標準規定,以手直接操作的開關必須有完整的絕緣外殼。
三、獎罰標準:
1、獎勵指標:
政績突出,全年職責范圍內安全無事故,一次性獎勵 元。
2、懲罰指標:
經指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評審對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對象依據指揮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進行處理。
指揮長:
書記:
電工人員:
年 月 日
水電工安全責任書 篇5
電工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項目部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控制目標,特簽訂此責任書:
1、非專職電工人員,不得操作電器設備。電工必須持合格有效操作證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2、室內照明線路應用瓷夾固定。
3、嚴禁非電工拆裝電器設備。
4、各種導線,配線時,應使用與之間相應的電壓等級的絕緣導線及瓷夾、瓷管、瓷瓶。
5、電線接頭應牢固,并應用絕緣膠布包扎好,不能拖在在地上,必須用木桿掛空。
6、保險絲應按用電負荷量裝設。
7、工地架設電線的位置,間距、高度,必須滿足電力部門要求。
8、工地內的變、配電設備應有完善的屏護裝置,安裝在室外的變壓器以及室內的變、配電設備,均應設有屏擋,柵欄。并應設有明顯的警告牌。
9、工地電線路的安裝應按標準進行施工,嚴禁將線路捆在無瓷夾的木樁上,樹木和鐵架上。
10、露天設置的所有閘刀開關,應設在鐵制表板箱內,并設遮雨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加鎖。
11、施工工地所拉的電線,電纜線,必須按規定掛空在一定高度,嚴禁放在地上。
12、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配電盤等,均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電路中的保險絲開關,必須符合用電標準規定,以手直接操作的開關必須有完整的絕緣外殼。
13、本年度內值班期間未出現用電事故,由作業隊獎勵500元,出現用電事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14、責任書一式二份,作業隊、電工各執一份。
作業隊第一責任人(隊長) 電工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