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離職證明(精選12篇)
寫離職證明 篇1
離職證明都是怎么寫【1】
茲有(姓名),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司擔任職務。現已申請離職,并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特此證明
X有限公司(蓋章)
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雖然不比勞動合同的影響,但也是重要的文件,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在離職時,未能開具離職證明,又不想回原單位索要,因此,想辦法仿冒制作一份假離職證明,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偽造的假離職證明,是以虛假信息騙取企業錄用,一旦被查出來,企業是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支付離職補償的。
離職證明都是怎么寫【2】
簡單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離職證明都是怎么寫【3】
甲方:____________(單位名稱)
乙方: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2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
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
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王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部門____崗位,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_____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期間曾被授予“__________”稱號(榮譽) 。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__公司
(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3
茲證明 先生,身份證號碼: ,原系我公司 部門員工,因 原因主動申請離職,經公司慎重考慮同意其離職,現離職交接手續已辦清。雙方勞動合同于 年 月日解除,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x公司(公司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寫離職證明 篇4
什么是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范本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至__年___月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年__月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5
一、遷戶口用的離職證明怎么寫
離職證明是由單位出具的。
辭職一般需要提前申請,除非單位協商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行為。正常情況下,員工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于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準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二、離職證明的作用
在原公司離職前,可向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因為在下一份工作中或許會用到。
1、新公司會在試用期時讓你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這也是在法律上保護其本身的權益。(有的公司不需要)
2、如果養老保險手冊在原公司離職前被丟,但沒有補辦,在新公司補辦養老保險手冊時,需要向有關部分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3、其他情況下需要提供離職證明。
寫離職證明 篇6
_______先生/女士/小褲,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20__年__月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7
茲證明__自20__年__月__日我公司擔任__部門__崗位,至20__年__月__日因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8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________,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年5月4日至__年7月23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寫離職證明 篇9
尊敬的X人事負責人:
首先無可非議的要鄭重感謝貴廠提供了近一個月的工作機會。本人承諾的工期是一個月,因此在迫不得已要走之前必須留下一個條理清晰,言之有理的辭職信,交待提早離開的原因。很簡單的一個,意外。我所經歷的意外首先一個是工作分配方面,我是從來沒有一個當搬運的心理準備,理所當然的缺乏生理準備;無論從多方面考慮,我都不是一個很適當的人。當然具有慧眼的廠長在開始的幾天里就斷言我的諸多缺陷,比如說不夠力。同在搬運的都能一次性的搬起四個以上的花滿月,而我很遺憾的只能是一個;這樣的失敗,在幾個所謂的裝車高手看來顯得很不力,覺得人事部請來的是個垃圾,連搬五箱都不會。當初被眾人奚落以及玩弄了一番,覺得特別無奈。不過很快就進步了,現在大嶸華都能提六箱。不過這樣的進步讓我覺得自己在很附庸和很弱智,唯一的證明就是原來自己原來也不缺乏做搬運的資質,也就是說我也能搬。但我深諳如此的低俗的體力提升長遠來說對自己并沒有怎樣大的好處,加上工作量巨大,與倉管缺乏默契,沒有任何的工作經驗導致在工作過程當中十分十分的被動,經常莫名其妙的受到倉管的責備。適應工作27日來,許多時候不能揣摩管理層的旨意,工作仍然時常碰釘。當然的,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其實是很顯而易見的就是我的身體太不健壯,剛從學校走出來,經過兩年高三的備試,正如某同事說的不能勝任消耗大的體力勞動,因此愈做愈礙手礙腳,懵懵懂懂。的一個意外是本人讀書方面。由于錄取結果不理想,所錄取的學校通知書的到來,我必須馬上辭工,返校。我很內疚在工作期間有幾次遲上班的表現,由于起居交通等等原因,迫不得已。雖然現象在組內很普遍,我依然深感歉意。另外與小組內的人缺乏交流溝通,不很合群,工作十分消極。但是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我很用心做,我有時候是不會做,而決非不愿意做;能搬五箱繁華錦秋月的,我絕對搬,但是我不行;所以有時候是一邊站著等有能者搬之。無可口非,我是很蠢。
我會承諾倘若再有機會的話,我會義不容辭回來工作。很快我就要回校,專心從事自己的網絡工作.
希望批準我的辭請,我衷心感謝,衷心感謝。祝公司蒸蒸日上!祝各位領導同事工作愉快!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期:xx年x月x日
寫離職證明 篇10
XX部先生/女士/小姐因春節請假 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時回來上班,經電話通知后仍未到崗,根據公司考勤與考核管理規定第五條:請假未及時到崗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 月 日
寫離職證明 篇11
自X年X月X日入職我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X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年X月X日
寫離職證明 篇12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后,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