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出生證明(精選3篇)
補辦出生證明 篇1
XX縣婦幼保健院:
因不慎將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現申請補辦出生證明,出生信息:(女),20xx年4月18日在婦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補辦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夫妻)
20xx年5月12日
補辦出生證明 篇2
1、補辦對象為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
2、 xx年1月1日以后不在醫院出生的,須附帶接生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填寫;
3、必須帶上戶主的戶口簿備查或提供戶籍證明復印件;
4、辦證時帶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備查;
填寫說明
一、填寫要求:
1、按表格逐項填寫完整,不能缺項。
2、“接生證明”欄處要求接生人或醫療機構說明情況及蓋章;在家分娩的需附接生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村(居)委會意見”欄處要求村(居)委會說明情況并蓋章。
4、“衛生院婦幼人員調查情況”欄處由鄉衛生院婦幼人員調查后,說明情況并蓋章。
5、“鄉鎮(街道)意見”欄處由鄉鎮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說明情況并蓋章。
6、“戶籍單位注明嬰兒是否辦理戶籍登記”欄處,要求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明:“(父親姓名)和(母親姓名)雙方于x年x月x日出生的小孩未在本轄區范圍內落戶”的字樣并蓋章(只蓋章沒有注明的無效)。
二、攜帶雙方身份證或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不能用駕駛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等代替)。
三、申請辦理需嬰兒父母至少一方親自辦理,有特殊原因,應有其父母的委托書。
補辦出生證明 篇3
證明我轄區居民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省____市____縣,____的生父是____,____的生母是____。
以上情況經查屬實。
經辦人(簽名):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蓋居委會公章)
(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