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在職證明(通用3篇)
醫院在職證明 篇1
銀行:
茲證明先生(女士)是我醫院職工,工作年限x年,在我單位工作x年,職務為,崗位為,工作性質為(正式制;合同制;臨時制;其他),職稱為,該員工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有;無)。
蓋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醫院在職證明 篇2
領事館:
茲有我醫院(姓名)(護照號碼)申請前往貴國旅行。為我醫院(職務),(年/月)進入我醫院,為醫院服務xx年,年收入xx元。我醫院同意(申請人)于(月/日)至(月/日)期間休假,在貴國期間一切費用(包括機票、住宿、醫療保險及其他費用)將由其本人承擔。(申請人姓名)在旅行結束后,將按時回國,繼續為我公司服務。
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醫院在職證明 篇3
先生(小姐/女士)是我公司在職人員,在X年XX月XX日出生,從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任職至今,職位是(職位名稱)。
我公司批準其在X年XX月XX日離境前往韓國,于X年XX月XX日前歸國,請假時間為天,一切費用由其自行承擔。我公司保證其在旅行期間遵守貴國法律,并保留其職務到假期結束。
公司地址:XX市路號XX大廈樓X室
郵政編碼:
上級主管領導:先生(小姐/女士)
出行人聯系電話:(區號)(固定電話號碼)
特此證明!
(加蓋公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