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裝修協議書(精選3篇)
上海市住宅裝修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范物業裝修行為,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問遵守。
第一條、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__天,預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為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采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為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采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為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范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安裝外仲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為,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筑垃圾應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后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并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布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
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上海市住宅裝修協議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1.2 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稅金: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
(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二: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第二條 施工單位資格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通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條 材料供應3.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3.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四條 工程質量4.1 本工程執行_________(填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_________(填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4.2 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4.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5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
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6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驗收5.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_________。
乙方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5.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
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5.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年。
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十:工程保修單)。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6.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1)本合同簽訂后,開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3)竣工驗收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驗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6.2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6.3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后,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6.4 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有權留取相當于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
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七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
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八條 工程監理8.1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8.2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8.3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9.1 甲方在開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9.3 使用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事項。
第十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10.1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10.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10.3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工作1
1.1 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11.2 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11.3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11.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1
1.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1
1.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 乙方工作12.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12.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12.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12.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12.5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12.6 指派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
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2.7 乙方應當提交說明書、保修單、環保說明書和購貨發票復印件,甲方要求與原件核對的,乙方應當同意。
發票上應當載明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十三條 工程變更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十四條 工期延誤14.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4.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15.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15.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15.4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15.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15.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5.7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15.8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16.1 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16.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條 垃圾清運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___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十八條 聲明及保證甲方:18.1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8.4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18.1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8.4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1.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21.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22.1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2.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住宅裝修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發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手機號碼:
承包人(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經營場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規范服務達標證號:
本工程設計師: 聯系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4工程內容:(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方式:經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價和報價單
(1)工程造價為 (人民幣)(金額大寫)¥:
(2)雙方約定,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3)工程報價(見附件三)。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質量
3.1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3.2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質量指標予以確認。
3.3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發包人義務
4.1開工三日前要為承包人人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應書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員有關規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員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承包人施工人員與鄰居之間的關系。
4.6負責垃圾外運輸及處理。
4.7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其它管道設施。
(5)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發包人應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適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9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發包人則應負責配合承包人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承包人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程內容: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承包人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民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7)負責將裝修垃圾裝袋并及時清運到物業指定位置。
5.3發包人為少數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1)發包人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發包、承包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承包人發現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發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影響裝飾設計效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承包人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2)發包人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發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提前通知發包人到現場驗收,雙方就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發包人確認備案o
6.3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裝飾材料合格證書和檢測報告。
第七條質量標準
7.1本工程施工質量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行業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文件。
7.2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工程驗收
8.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驗收單。
8.3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不得人住,如發包人擅自人住視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8.4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可視為驗收。
8.5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簽字生效后,發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約定時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付款比例 金額
合同簽訂后開工前三天 元
工期過半油漆工進場 元
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當天 元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時 元
9.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乙方應開具統一發票交發包人。
9.3工程結算(見附件五)。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需提前與對方聯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署工程項目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件四)。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10.2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對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法律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并由過錯方按合同總價
款%支付違約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11.2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誤,工期應當順延,每誤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2‰違約金。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發包人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它情況。
11.3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2‰違約金。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2.2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定進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2工程開工前,發包人應將房屋外門鑰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把,由承包人當場安裝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裝飾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本合同應一式三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及市場有關部門各執一份。
13.5雙方可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承包人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3.6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
2、
3、
4、
5、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序號 材料或設備名稱、品牌規格 型號 質量等級單位 數量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發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