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合同
第二十五條 施工期間,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現場查看、了解、檢查施工情況,乙方應當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響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工程質量,不得偷工減料。
第二十七條 施工期間,甲方修改設計方案并相應地變更施工方案、增減施工內容的,應在變更的項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變更、增減施工項目的,應當與乙方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項目變更單》。
因甲方變更工種項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總價款變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變更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折、改供曖、燃氣管線,或實施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危害使用安全,和超過住宅原設計標準的行為。
甲方要求實施前款規定禁止的行為,乙方可以拒絕,但應當提供修改意見。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財產的損失。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條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的設施。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引起相鄰糾紛和與物業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糾紛的,應當負責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三十一條 施工現場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公用事業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日平均支出超過以下限額的,超過的部分由乙方承擔:水費_________元/日,電費_________元/日,煤氣費_________元/日,電話費____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現場每日發生的各項公用事業費為施工期間該項費用的總額與施工天數的比值,以公用事業企業的付款通知或收據為認定費用的依據。
第九章 驗收
第三十二條 隱蔽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在完工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參加驗收。甲方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時間。
甲方無法及時驗收,可能導致乙方延誤工期的,乙方可以組織人員驗收,甲方應當接受驗收結果。甲方事后要求復驗的,乙方應當按要求辦理復驗,復驗合格的,復驗、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予以順延。
第三十三條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在竣工前五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內按照工程設計合同約定和相應的質量標準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簽署作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質量驗收單》和作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結算單》。乙方應當出具作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驗收合格的,甲方承認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經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驗收,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條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每逾期1日,應按逾期未付款金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每逾期一日,應當支付對方_________(100元-500元)的違約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變更施工項目等原因而延長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經結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當于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后,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途徑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