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土地轉讓協議內容(精選3篇)
村集體土地轉讓協議內容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轉讓協議內容 篇2
(以下簡稱甲方)許克新
住 所 地:高臺縣城關鎮
身份證號:
土地轉讓方2:(以下簡稱甲方)趙吉榮
住 所 地:高臺縣駱駝城鎮駱駝城村
身份證號:
土地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許正凌
住 所 地:高臺縣駱駝城鎮駱駝城村
身份證號:6222258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買賣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土地權屬概況:
甲方:許克新、趙吉榮有償轉讓的宗地位于駱駝城村原十社農戶曹立新耕地西邊的日光溫室點新開發的國有荒地,該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以成立的吉興農牧產業有限公司,以產業發展用途申報縣政府批準,由縣國土局按照相關文件精神以劃撥形式登記備案,宗地由甲方可長久使用。
二、 甲乙買賣轉讓土地的原因:
因甲方公司在養殖業發展和日光溫室經營、荒地開發過程中資金投入較大,導致銀行貸款利息負債不斷加大,周轉難度大,經甲方許克新、趙吉榮兩位老板同雙方家庭成員集體友好協商,決定將位于十社農戶曹立新耕地西邊的第一和第二檔由20xx年新開發的土地轉賣出20畝,每畝轉讓價5000.00元,合計10萬元,包括井上用水、電器設備、渠路配套齊全。經甲方和乙方兩位老板友好商議,甲方同意賣給乙方20畝土地的長久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與甲方土地使用期限保持一致,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1.)甲方轉賣給乙方的20畝土地詳細四址為:東至曹立新耕地西邊田間道界線以外向西至水渠不少于約55米包括田間道和水渠,南至地頭南邊橫水渠北坡處,西至第一第二檔地地中間水渠中間,北至羊場后大門外預留空地南邊至地頭水渠不少于200米處,除水渠和田間道有效種植面積15畝。
(2.)因第一檔土地現開發有效面積約為12畝,其他約3畝土地現還留有原來整地時留下的垃圾黃沙,約定有甲方于20xx年秋天至封凍前負責清理和平整與原來的土地保持平整一致。
(3.)除第一檔土地15畝以外不足的5畝經協議甲方同意從羊場西側第一排溫室前的一大塊土地約兩畝,再加以南橫田間道以南的第一第二塊共三畝按照實際尺碼丈量補夠。
(4.)經甲乙雙方協商在以后可繼續開發的沙漠荒灘地轉賣給乙方20畝,轉讓金為每畝1000元合計價共2萬元,包括水電渠路配套,待條件成熟與甲方協同開發,開發費用由乙方承擔。荒灘具體位臵;待甲方兩位老板分場后兩人土地相連的中間一檔,即;南點至北點約300米,東西約50米,土地開發后用西井的水灌溉;
(5.)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將位于轉賣給乙方的,第一檔地頭子水渠以南約有以后可開發的5畝左右荒灘的開發使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開發使用。如果條件成熟開發后甲方無償供給井上的水,用于灌溉農田。
(6.)乙方自土地流轉生效日之后,按所開發經營的面積承擔相關井電等配套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和更新義務,承擔相關面積的水資源費。
(7.)經協商如出現甲方兩位老板具備分場經營的條件,分場后乙方所約定的合同條款隨同乙方土地區域內的甲方其中一位老板履行合同。
(8.)本合同協議的兩項土地買賣轉讓金共12萬元,于20xx年8月18日一次性付給了乙方此合同相關協議條款與付款日同時生效,甲乙雙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長久友好經營。
(9.)經甲乙雙方約定如該土地出現有無條件國家收回使用權,甲方不予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出現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或有違約情況發生,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許克新一份,趙吉榮一份。乙方:許正凌一份。由甲乙雙方家庭主要成員簽字蓋手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 家庭成員(簽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庭成員(簽字): 家庭成員(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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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土地轉讓協議內容 篇3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版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