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效股權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企業有效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_____
受讓方:_____
1、在合同簽訂日,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萬元,該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2、甲方持有目標公司__%的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3、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由甲方將其持有的__%的股權轉讓予乙方,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一、釋義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合同及各附屬文件中具有以下的含義:
1、“轉讓”或“該轉讓”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甲、乙雙方就甲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權所進行的轉讓;
2、“被轉讓股權”指依據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及依該股份享有的股東權益;
3、“轉讓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或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之日。
二、股權轉讓
1、甲方依據本合同,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__%的股份計股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并在轉讓成交后,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三、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目標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如目標公司的股份已進行了集中托管,則雙方應當在股份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手續。
2、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如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四、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目標公司__%股份的價款為人民幣__萬元。
2、支付方式: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目標公司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之日起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
乙方于轉讓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
五、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已合法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合同項下該公司__%的股份,并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單方承諾、保證等;
4、甲方已取得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準、授權或許可;
5、甲方承認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6、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持續、全面有效。
六、過渡期條款
1、為使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工作盡快完成,雙方應共同成立工作小組負責本次股權轉讓工作,盡快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和相關人員的同意,并辦理股權轉讓有關手續。
2、轉讓方在過渡期間應妥善經營管理目標公司,維護目標公司生產經營、資產、人員等情況的穩定,最大限度地維護該公司的各項利益,并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3、受讓方在過渡期間有權對目標公司做進一步調查,有權制止轉讓方有損目標公司利益的行為,受讓方應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七、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有關對方的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內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項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九、違約責任
1、定金罰則:
2、違約賠償的范圍、違約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選擇如下解決方法中的第__種:
1、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
2、本合同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中的標題,只為閱讀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合同時對甲乙雙方并無約束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__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簽訂。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企業有效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
受讓方:
___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后,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后,乙方取得股東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范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后,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訂
企業有效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XX公司 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XX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XX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XX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XX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關知識】
七種情形的股權轉讓要交稅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施。記者注意到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等7類情形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辦法》
第三條規定了七類情形為股權轉讓行為: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并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以上情形,股權已經發生了實質上的轉移,而且轉讓方也相應獲取了報酬或免除了責任,因此都應當屬于股權轉讓行為,個人取得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辦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是如何規定的,其中
第五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