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通用3篇)
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 篇1
出讓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出資收購甲方所有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讓的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木材加工廠整體出讓給乙方(含木材加工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用地合同等所有屬于該廠經營活動的一切證照)。
2.廠區內的主要財產有: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及生活間、變壓器一臺。
第二條 轉讓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有款項內容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相關所有權證件過戶的辦理
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過戶一切經營權、所有權等證照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第四條 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_____萬元整(¥: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以前所承擔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本轉讓協議無關。
第六條 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應認真遵守并履行本協議各自應盡的責任,不得違約。
第七條 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 篇2
豆制品加工廠轉讓合同
甲方:周 男 漢族 48歲 身份證號:*2231 家住安徽省馬鞍山市XX區北街西村
趙宏銀(周之妻) 女 漢族 47歲 身份證號:*247 家庭住址同上
乙方:孫賢政 男 漢族 44歲 身份證號:*999 家住安徽省蕪湖市和縣XX鎮XX村委會XX66號
丁燕(孫賢政之妻) 女 漢族 42歲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同上
甲乙雙方就轉讓豆制品加工廠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夫妻二人自愿將自己擁有全部股權的位于XX街道賽湖村的豆制品加工廠有償轉讓給乙方夫妻二人經營,其中包括三間簡易磚瓦房屋的使用權、鍋爐一臺所有權和千張機一臺所有權及其他一些豆制品設備。
二、甲方自愿將位于城 區XX市場37號、38號攤位有償轉讓給乙方夫妻經營豆制品。
三、豆制品加工廠和臨江大市場攤位的的轉讓費共計人民幣198000元,大寫壹拾玖萬捌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為:20__年8月8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20__年8月8日之前發生的債務屬于甲方(包括水電費、房屋租金、攤位費、各項稅費、管理費、供貨方的貨款等),甲方必須負責處理,否則必須向乙方承擔叁萬元違約金。20__年8月8日之后發生的債務屬于乙方,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必須無償指導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指導期間為20__年8月8日到20__年9月8日。
七、甲方必須保證豆制品加工廠大師傅無償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提供技術指導,期間為20__年8月8日到20__年9月15日。
八、20__年8月8日之后甲方不承擔豆制品加工廠和臨江大市場攤位的的生產經營虧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九、營業執照到期后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到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政府部門辦理更名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懈怠協助乙方的,必須向乙方承擔壹萬元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十、甲方不得私自以自己或者第三者的名義向自己此前長期供應豆制品的食堂供貨,也不得介紹給任何第三者向自己此前長期供應豆制品的食堂供貨,否則必須向乙方承擔叁萬元的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
十一、如果乙方愿意繼續與甲方此前合作的食堂合作,就必須在20__年內9月8日之前負責將該食堂此前欠甲方的貨款一個次性支付給甲方,但是乙方結清欠款食堂不得超過5家,超過五家以外的不受20__年9月8日的限制。如果是因為乙方不愿意承擔結清欠款食堂的責任,甲方可以自行與欠款食堂結清欠款,如果導致該食堂以后不愿自與乙方合作,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甲方保證豆制品加工廠不欠任何供應商的貨款,如果此后有任何供應商向豆制品加工廠主張任何債權,由甲方負責處理,同時向乙方承擔叁萬元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法律見證方保管一份,各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是對20__年雙方轉讓豆制品加工廠協議的時候追認和完善,故本合同自20__年8月8日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8月13日 20__年8月13日
木材加工廠轉讓協議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租賃的廠房和自搭部分廠房,廠內所有建筑及生活用品等轉讓給乙方。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將所有坐落在南康區龍嶺鎮嶺子上村自搭廠棚和生產設備及生活用品等轉讓給乙方。(生產設備生活用品清單見附件,如交接前數量或樣數不對,按市場價扣除)
2、廠內原有生產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在20_年9月10日前由甲方出資并負責全部運出或處理。20_年9月10日后未處理的,在此期間乙方可以自行處理,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3、原來租賃廠房內土地,由甲方辦好相關移交手續,由乙方繼續租賃。
第二條:甲方已交納租金及廠房押金伍萬元,全部生產設備及生活用
品等,總折價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三條:本協議成立同時,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幣伍萬元整,剩余金額由甲方辦理好相應手續(汽車過戶)在20_年9月25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帳戶,并甲方開收據。
第四條:雙方定于月司辦公室交接。
第五條:特約事項
1、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兩人以上,負責辦理。
2、廠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理清,與乙方無關。
3、廠房交收以前,所有積欠的一切稅務、水費、電費及其它費用概由甲方負責。
4、甲方現有雇傭的職工,均由甲方負責遣散。
第六條:如甲方在日前未能辦妥相關手續交付乙方,由乙方
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歸還乙方付款,并賠償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乙方未按照本協議支付轉讓款或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當地村政府各執一份為憑,雙方股東簽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