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版權轉讓服務契約(精選3篇)
論文版權轉讓服務契約 篇1
甲方:(附單位:聯系電話:)
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
3.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30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
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
若超過30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80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計,超過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計。
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
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30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論文版權轉讓服務契約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 》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譯權;(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4)網絡傳播權;(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 5 年的12月31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 30 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 30 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80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計,超過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30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乙方:《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論文版權轉讓服務契約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就 公司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公司LOGO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意拓標志設計網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中航武儀22棟3-401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