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轉讓協議(精選3篇)
注冊轉讓協議 篇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
鑒于轉讓人擁有中國商標局注冊使用于商品/服務國際分類第_____________類_____________等商品上的第_____________號商標標示以及該商標設計圖樣的著作權(以下簡稱該權利),鑒于受讓人希望受讓權利,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商標轉讓協議如下:
1、轉讓人同意將該權利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2、轉讓費、著作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其中商標權轉讓費用_____________。
3、轉讓人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4、轉讓人保證在國際分類第_____________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_____________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人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注冊或提出申請注冊。
5、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人行使。
6、轉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并同時將該商標商標注冊證正本交受讓人或受讓人的代理人。
7、受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按法定程序辦理該商標轉讓。
8、付款方式,在轉讓人簽署本合同與商標轉讓申請書時,由受讓人將轉讓費支付給轉讓方。
9、在本合同簽署后,該權利中的著作權即完全歸受讓人所有,該權利中的商標專用權就完全歸受讓人所有;在商標局核準該商標轉讓后,轉讓人即喪失與該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并保證停止使用該商標,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對該商標提出撤銷申請。
10、國家商標局核準該商標轉讓后,受讓人即享有與該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
11、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人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12、轉讓人、受讓人雙方保證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即便商標局不批準該商標轉讓,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13、如遇嚴重的自然災害或社會動蕩等因素影響了本合同的按時履行的,雙方應在上述因素消除的三十天內履行合同。
14、轉讓人、受讓人雙方保證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轉讓人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的,由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受讓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由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全部轉讓費用的20%。在支付違約金后,本合同仍應履行。
15、受讓方預先支付_____________定金,余款_____________必須在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
轉讓方: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注冊轉讓協議 篇2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年?月?日在召開董事會于召開會議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董事,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以及會議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成員?、?、?出席了本次會議,全體董事均已到會。
會議議題包括:
1、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至?元人民幣;
2、因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導致公司章程作相應的變更,同時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作相應變更。
經到會董事研究討論,最終達成以下決議:
一、同意公司注冊資本由目前的?元人民幣減少至?元人民幣,減少的?元注冊資本由?(股東)以?出資?萬元人民幣,?(股東)以?出資?萬元人民幣,變更后的股權結構為?(股東)占?%,?(股東)占?%。
二、同意變更注冊資本及股本結構部分作相應變更,其他部分根據法律法規作相應修改。
董事會成員簽名:
年?月?日
注冊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范執業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及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 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
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費率》。
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惠8%。
第五條 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
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兩年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展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惠。
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
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
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
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
本條規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定為準。
第七條 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
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鑒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于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并協助改進。
第九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務指導和培訓,并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 乙方在承保業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并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