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轉讓合同(精選3篇)
大棚轉讓合同 篇1
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及溫室大棚轉讓合同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溫室大棚轉讓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用于溫室大棚生產的承包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同時將溫室及大棚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甲方流轉給乙方承包的土地x畝,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轉讓的溫室大棚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溫室建筑標準、大棚建筑標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或約定分期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計算的可得利益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土地發包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不按時依法交納有關部門收取相應的稅費的。
十、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承包方) (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大棚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9月14日簽訂的《售車合同》合同編號:10~0631 (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甲方要求將該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丙方,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意見。現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合法、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同轉讓相關事宜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原合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丙方。
二、 乙方同意將甲方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甲方原合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三、 甲方按照原合同約定已向乙方支付的72.45萬元定金變更為丙方已付定金。甲方、丙方基于原合同轉讓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
四、 丙方負責全面履行原合同中甲方對乙方承擔的義務,行使原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權利。
五、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原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即時終止,丙方所受
六、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甲乙雙方簽訂的《售車合同》合同編號:10~0631 為該協議書附件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大棚轉讓合同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范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范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采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采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取得該礦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采礦權規定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
乙方在開采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采礦權人未依法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采礦延續登記未獲批準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采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并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采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采礦,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采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采礦權出讓機關以批準申請方式將采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采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準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采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采礦權人申請采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于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采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采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占用采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采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轉讓采礦權,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采經營。
采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后,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符合轉讓條件的采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準,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采礦權租賃給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可以抵押采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三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